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清廷1909年规定北京官话为“国语”,民国时期多次制定国语读音,1949年新成立的北京中央政府确定现代标准汉语由国语改称普通话。
普通话的特点介绍
普通话语音的特点是:声母除舌尖后擦音、鼻音、边音外,无浊音;韵母多复元音,鼻韵母有前后之分;没有声母的清浊对立,没有入声韵,尖团合流,声调较少,调式简单,另外有轻声和儿化韵。
普通话水平测试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的规范程度、熟练程度的口语考试。考试形式为口试。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即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再分出甲乙两个等次;一级甲等为最高,三级乙等为最低。普通话水平测试不是口才的评定,而是对应试人掌握和运用普通话所达到的规范程度的测查和评定,是应试人的汉语标准语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