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夫

时间:2023-10-05 00:37:07编辑:奇事君

《尚食》中朱棣死掉让庄妃殉葬,郭侧妃看到了很害怕,虽然她有子嗣,但是到时候谁殉葬当然是皇后说了算,所以她搞了一些小动作来害皇后。一般来说活人殉葬是奴隶社会的产物,由于太残忍了,后来就没有活人殉葬了,但是在明朝却重新出现了,这是为什么?

从1395年朱元璋的次子朱恢死后,朱元璋即下令王妃殉葬,从此重开了殉葬制度。明朝的殉葬制度规定很细,哪些妃嫔应殉葬,哪些可以不殉葬,都有明文规定,凡被封为贵妃等高等名号的,生过儿子并且儿子被封藩的,可以不殉葬,娘家原有功勋的也可“恩免”,其余的皆殉葬。

“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是《墨子·节葬下》中对殉葬制度的一种记载,殉葬指的是用活人作为殉葬品的一种殉葬习俗。殉葬制度出现于原始社会,发展繁荣于殷商、西周的奴隶社会,到了封建社会,唐朝宋朝比较罕见,本已经逐渐消失的殉葬制度,到了明朝时期,又重新登上了历史的舞台。明朝的人口相比于宋元时期是有所增长的,经济也比较发达,而在生产力发达、物质水平有所提高的明朝出现了殉葬制度,这无疑是历史的倒退。

洪武三十一年,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一个懂得谋权、通晓军事、出身平民的皇帝离世了,在他离世后,一条骇人听闻的消息传了下来,“责殉诸妃”,这道诏令中写着他的妃子要在他死后同他一同下葬,《明史·后妃传》中记载,在朱元璋死后,“宫人多从死者”。

殉葬制度为何重新出现为了保住朱家的皇位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让殉葬制度“死灰复燃”,《明史》中记载“安太祖孝陵,凡妃嫔四十人,俱从身殉从葬,仅二人葬陵之东西,盖洪武中先。”殉葬制度的重启,可以说是因为朱元璋的自私自利。

朱元璋是通过起义坐上皇位的,他经历过腐败的元朝,深知元朝统治的腐朽与衰败,也明白外戚、宦官与汉唐女宠等会对皇权产生威胁,他从历代王朝的兴乱史中总结了经验和教训。朱元璋为了防患于未然,对女子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下令翰林院的大臣编修女戒,并且他认为女子要严守夫妻之道,后宫嫔妃的主要职责就是为皇家延绵子嗣、侍奉皇帝以及处理好后宫事物,她们没有权利过问宫外之事与朝廷之事。朱元璋为了保住皇位,使用了釜底抽薪的办法,重启殉葬制度,这是一种政治目的。

程朱理学的影响

明朝初期,在朱元璋对礼教的大力推行下,理学得到了蓬勃发展。理学一直都宣扬“存天理,灭人欲”的观念,而这种观念构建了全新的封建礼教、纲常伦理。程朱理学中极力宣扬“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理念,极度的束缚了女性思想,理学还宣扬“贞洁观”,程颐主张,当妇女的自然生命与儒家的贞洁观念发生冲突时,妇女应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保全理想人格,而程颐的这一观点成为了约束女性的基本道德规范。在程朱理学的影响下,后宫嫔妃们作为天下人母仪的典范,她们在皇帝死后,主动殉夫被看成是一种理所应当的荣耀。殉夫这一制度在宫廷盛行,民间女子自然也摆脱不了,宫中嫔妃的殉夫行为,推动了民间女子殉葬的畸形发展。

封建礼教对女性的约束

在封建社会,由于各种礼教对女性的灌输,使得她们形成了贞洁观,从而让很多的女性都自愿殉夫。随着宋朝时期理学的出现和发展,整个封建社会对女子改嫁的包容度远远不如从前,对寡妇守节和殉夫的追求却日渐增高。在明朝官方的推崇下,殉葬制度成为了众人所提倡的行为,还有着减免、立贞节牌坊等奖励措施。这种行为的受益者无疑是夫家,丈夫去世妻子殉夫,少了财产的流失或者家业的分化,由于明朝这些制度的制定,当时贞洁烈妇的数量增长了许多。但这其中有多少自愿,多少被迫,我们不得而知。

明英宗结束了殉葬制度

天顺八年,明英宗朱祁镇在他临终前下达了一条诏令,“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为。”这条诏令结束了在明朝实行了近百年的殉葬制度。明代《翰林记》卷十五载:“天顺甲申,正月朔日以后,上不豫,每日犹裁决万几如常。至初十以来,疾大渐,乃处置后事,命太监牛玉执笔,口使书:其一东宫即位,过百日成昏;其二定后妃名分;其三命勿以嫔御殉;其四殡敛器服。语意详尽,皆合天理、当人心。”明英宗朱祁镇废除殉葬制度,被后世群臣所称赞。

明英宗废除殉葬制度的原因

明英宗废除殉葬制度有几点原因,第一点,与自身的身世有关,《明史·后妃传》中记载:“无子,阴取宫人子为己子,即英宗也,由是眷宠益重。而英宗生母,人卒无知之者。”明英宗的生母来历不知,去向也不明,明英宗心里认为自己的生母是被迫殉葬而死,所以他对宫人中命运凄惨的会有一丝的怜悯和同情;第二点,殉葬制度本就令人发指,是一种反人类、反文明的制度,明朝殉葬制度的开始到后来的消失,殉葬人数呈递减趋势,且在明英宗这道指令下达后,得到了普遍的支持,这足以看出殉葬制度早就不得人心;第三点,明英宗自身的原因,他在历史上名声不是很好,但是他有一个好皇后,钱皇后在他在位期间,一直与他患难与共,不离不弃,而且钱皇后没有孩子,明英宗知道在他死后,钱皇后必定会逼迫殉葬,而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综上原因,明英宗最终废除了殉葬制度,为了众人也为他自己。

殉葬制度在我们现在人来看是一种违背人性的制度,它用活人纪念死人,用死人困扰活人。明朝为了保证皇权不被女性的干扰,重启了惨无人道的殉葬制度,这种制度是人类发展历史中的一大败笔,这种对女性精神和生命的压迫摧残,阻碍了时代文明的前行,阻碍了国家社会的先进性。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殉葬制度被废除,女性也得到了重视与平等的对待,不再是男性的附属品,能够真正活出自我的色彩及价值。

据《明朝小史》卷3记载,朱元璋死后,为他伺寝的40余名妃嫔全部陪葬于孝陵;成祖的长陵也有从殉妃嫔30余人,全部是上吊自杀;仁宗的献陵有5名妃嫔陪葬;宣宗的景陵则由10名宫人“殉节从葬”。明朝这一残忍的殉葬制度,直到1465年明英宗死时,才得以废除,他死前下遗诏说:用人殉葬,我不忍去做,这件事应从我这里废止。

明英宗(兵败被俘的朱祁镇)做出废止殉葬这人性化的决定,被人总结出四个原因:其一,明英宗对生命有了一番新的领悟和珍惜;其二,明英宗进一步认识了殉葬制度的惨酷性;其三,明代宫人殉葬制度越来越不得人心;其四,明英宗是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妻子,最大程度上排除在自己死后妻子被逼殉葬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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