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堂春》不仅是京剧旦角的开蒙戏,还是中国戏曲中流传最广的剧目之一。此剧是清代花部乱弹作品,作者不详,故事见冯梦龙编订的《警世通言》卷24《玉堂春落难逢夫》,《情史》卷2中亦有此事。至于舞台剧,明代已编成《完贞记》《玉镯记》传奇(《远山堂曲晶》),到清代,《玉堂春》传奇(《笠阁批评旧戏目》)即演出于昆曲舞台,剧本已失传。
创作情况
姚燮《今乐考证·著录四》“附燕京本无名氏花部剧目”中有《大审玉堂春》的名目。道光年间南浔人范锴所著的《汉口丛谈》引用的资料中,提到湖北通城县艺人李翠官参加汉口“荣庆部”戏班时演唱《玉堂春》等剧的情况,可见《玉堂春》当时在花部的演出已相当普遍。
主要剧情
明朝,名妓苏三(玉堂春)与吏部尚书之子王景隆结识,誓偕白首。王景隆钱财用尽,被鸨儿轰出妓院。苏三私赠银两……鸨儿把苏三骗卖给山西商人沈燕林作妾。沈妻妒,定计害之,不料却让沈燕林误食毒面而死,苏三被诬。定为死罪。起解途中,解差崇公道同情苏三,认为义女……王景隆得官,巡按山西,调审此案,知犯妇即为苏三……后得藩司潘必正、臬司刘秉义之助,与苏三团圆。
写官家子弟王景隆与名妓苏三誓偕白首,因金尽被逐,潦倒关王庙。苏三得悉,赴庙赠金,使王得回南京。后鸨儿将苏三卖给山西富商沈燕林为妾。沈妻皮氏与赵监生私通,毒死沈,反诬告苏三。县官受贿,将苏三问成死罪,解至太原三堂会审,主审官恰为巡按王景隆,遂使冤案平反,王、苏团圆。
演出情况
据记载,京剧版在嘉庆七年(1802)时三庆班就已在京演出(清代笔记《众香国》载记作者曾看到名角鲁龙官的演出),1828年所作《金台残泪记》中也有“近日三庆部陈双喜年未及冠,演《关王庙》”(《关王庙》为全本《玉堂春》中的一折)的记述。
《玉堂春》
全剧包括《嫖院》《庙会》《起解》《会审》《探监》《团圆》等折,几乎囊括了京剧旦角西皮唱腔的全部板式,尤以《女起解》《三堂会审》二折精彩备至,声腔艺术成就极高。尤其在王瑶卿的指导下,梅、程、荀、尚四大流派依不同禀赋所创之新腔,各具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