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尉

时间:2023-09-12 03:21:38编辑:奇事君

《唐朝诡事录》唐景云年间,王朝兴盛、长安繁华如梦,狄仁杰弟子苏无名上任长安县尉,而卢凌风认为前任县尉武大起之死有诸多诡异蹊跷之处,令苏无名尽快查明真相,而他也会监督此事。那么县尉是什么官职?

《唐朝诡事录》县尉是什么官职

县尉,是一种官名(相当于公安局局长),秦、汉制度,与县丞同为县令佐官,掌治安捕盗之事。一般大县二人,小县一人。西汉长安与东汉洛阳,各有四尉。魏、晋、南北朝沿设。西晋洛阳与东晋南朝建康各有六部尉。隋改尉为正,后又置尉,分户曹、法曹。唐初再改为正,旋复为尉,县二或一人,掌分判诸司之事。宋县尉以阅羽弓手、禁止奸暴为职责。辽、金、元均沿设,明废。在当时是个很小的官。

县尉是唐代县级政府中的重要官员。对于其职掌,《唐六典·三府都护州县官吏》记载:“亲理庶务,分判众曹,割断追催,收率课调。”唐代县级政府行政机构中,县令是长官,负责统筹全县之政务;县丞是副长官,辅佐县令行政;主簿是勾检官,负责勾检文书,监督县政;而具体负责执行办事的就是县尉。其职掌包括行政、司法、财政等各个方面,是具体负责庶务的官员。

据《唐六典》记载,京县设六县尉,分判六曹事,即司功、司仓、司户、司法、司兵、司士,一尉判一曹,与州府的六司相对应。畿县、上县设尉二人,亦掌六曹,一掌兵法士,一掌功户仓。

《文苑英华》载欧阳詹《同州韩城县厅壁记》记载:“县亦有六曹,尉二人,一判功户仓,其署曰东厅;一判兵法士,其署曰西厅,兹厅兵法士之厅也。根之州,则司法、司兵、司士尽在,形其国,则兵部、刑部、工部尽在,兵主武,法主刑,士主工。”韩城县是上县,密县作为畿县与其相同,设县尉二人,一人职掌兵法士,一人职掌功户仓。其职能主要是司法捕盗、审理案件、判决文书、征收赋税等。

县尉是官县尉:县令佐官,掌治安捕盗之事,秩俸四百石至二百石。正确来讲,9品差不多。

县一级的干部: 县令:今天的县长,由于当时的县有京县、畿县、上中下县之分,县的界别不同官员品秩也不同,一楼对此有简述,其他官职也因所在州县的大小不同而有级别上了不同。县丞:副县长。县尉:公安局长兼税收稽查大队大队长。州一级的干部: 刺史:市长(假设州现在的市)。别驾:市政府特别顾问(现在有这个职务)。长史:副市长。司马:市长助理。牧:唐玄宗曾经将“州”改名为“府”,将“刺史”改名为“牧”,也就是说牧相当于现在的地区专员,即相当于市长。

县令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兼县长,是主管一县事务的一把手,县尉相当于现在的副书记兼副县长,是县令的副手之一,一县的二把手。县尉是县令的副手,主要职权是管理文书,仓库,少数时期里,能管理地方财政和治安,还有一个职权是县令不能处理政事时。他可以代替县令暂时管理地方,可以看做事县里的二号人物,县令是一县之长,管理地方的财政和治安。

县尉任满后如考绩优异予以升任的话,可以升为兵马司副指挥、京县县尉、京府经历、知县、布政司理问、按察司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和州判。县令任满后,可向通判、签判、知州、干办公事、监司、在京职事官等各种差遣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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