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社会的主要阶级有哪些?
作为封建社会的秦朝,社会阶级主要由地主和农民构成,由于财产占有的多少,政治地位的高低,每个阶级又可分为不同的阶层。
一、地主阶级的类型1、皇权地主:无论在政治地位,或者经济实力方面都属于统治阶级上层。
2、军功地主:由于秦朝在统一前实行奖励军功政策,赐田、赐爵、赐官。有军功者不仅可以得到爵位,而且还可以得到官职、官爵、财产,表现出某种一致性,因此,军功地主可分为大、中、小三种,大军功者是秦朝统治阶层的上层,以此类推。
3、宗法地主:宗法地主,是由原六国世族转化而来,其特点是依靠宗法家族血缘关系,也就是乡党、乡曲等,对地方,桑梓农民实行家族式统治模式,也可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其划分的主要依据是资产的划分。
4、非身份性地主:以末致财,以本守之的工商业奴隶主,他们投资于土地,从而成为地主,没有官爵的人,占有或购买土地而成为地主,不过他们不占主导地位。
作为地主,无论哪个阶层,都要剥削农民,与农民处在对立面,虽然在一定条件下,地主中的某一部分会同农民结成盟友,但他们的根本利益无法一致,所以两者之间永远都是处在对立面的。
二、农民的类型秦朝的农民,可分为两个阶层:自耕农、依附农。
1、自耕农:自耕农是秦朝农民的主要组成成分,他们多数被称为士伍,没有爵位。(汉代的士伍,则多是有罪的,被夺爵的人,这是由秦朝和汉朝的赐爵制度不同造成的)自耕农有自己的家庭和生产资料,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自己极低的生活水平,负担国家各种赋税徭役。
2、依附农民:依附农民有两大来源,既有秦国原有的农民,也有统一前后其他大国的依附农民。依附农民又称为雇农和田农两种,基本居住在闾左,一般只向军功地主提供劳役,而不再执行国家的徭戍。
依附农民和自耕农的区别在于以下几点。
①除了占有生产资料不同外,主要是依附农民直接受地主的奴役,而不受国家的直接剥削。
②自耕农则直接受国家的剥削,而不受个别地主的剥削。
3、官、私奴隶:奴隶的来源有很多,犯法者多为刑徒,其待遇比奴隶可能还要低下,但不能还要低下,但不能视为奴隶,因为刑满后,可以恢复平民身份,任何一个阶级成员都有可能成为刑徒。
秦朝的奴隶中,有些是奴婢,奴婢从严格意义上讲,也不应与奴隶划等号,因为奴婢是属于私有财产的,是阶层,而不是阶级。
秦朝的奴隶,划分为官、私两部分,官奴,由封建贵族驱使,从事各种劳动。私奴,有家内奴隶,也有生产奴隶,有从事农业活动的奴隶,也有从事手工业的活动的奴隶。
地主与农民阶级构成了秦王朝的主体,他们的矛盾与缓和,也同时贯穿了中国整个古代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