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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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哲宗元祐五年(庚午,1090)秦桧一岁

是年腊月廿五日,秦桧生于黄州江边舟中,先在常州,后徒居江宁,遂为江宁人。秦桧字会之,祖父仲淹,未仕;父敏学,进士出身,曾任玉山令,知静江古县;母王氏,南昌人,仕宦人家;兄弟四人:彬、梓、桧、棣。

元祐六年(辛未,1091)秦桧二岁

是年,西夏扰宋。

元祐七年(壬申,1092)秦桧三岁

是年,西夏攻宋环州。

元祐八年(癸酉,1093)秦桧四岁

执政八年的高太后卒。宋哲宗赵熙亲政,停止与西夏谈判,主战。

元祐九年、绍圣元年(甲戌,1094)秦桧五岁

四月十三日,宋哲宗以王安石配飨神宗庙庭。

绍圣二年(乙亥,1095)秦桧六岁

九月十九日,宋哲宗大飨明堂,赦天下。

绍圣三年(丙子,1096)秦桧七岁

三月初三日,夏人围攻塞门砦。

绍圣四年(丁丑,1097)秦桧八岁

四月十六日,知保安军李沂伐夏国,破洪州。

是年,秦桧以舅父王本知祁门县,与其弟秦迪(棣)从祁门汪伯彦(后官至宰相)读书。

绍圣五年、元符元年(戊寅,1098)秦桧九岁

是年十月,西夏以四十万之众包围平厚城(今宁夏固原北),十日不克而返。宋军反击,获胜。

元符二年(乙卯,1099)秦桧十岁。

是年,夏国向宋谢罪遭其拒绝。辽朝从中斡旋,促使宋夏议和。

元符三年(庚辰,1100)秦桧十一岁

是年,宋哲宗崩。其弟赵佶继位,是为徽宗。

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辛巳,1101)秦桧十二岁

是年,辽道宗病逝。

崇宁元年(壬午,1102)秦桧十三岁

是年,抗金女英雄梁红玉出生。

崇宁二年(癸未,1103)秦桧十四岁

是年,抗金英雄岳飞出生。

崇宁三年(甲申,1104)秦桧十五岁

是年,前后近一年的河湟战事结束。

崇宁四年(乙酉,1105)秦桧十六岁

是年,夏人寇顺宁砦,鄜延第二副将刘延庆击破之;复攻湟州北蕃市城,知州辛叔献等却之。

崇宁五年(丙戌,1106)秦桧十七岁

正月十二日,宋徽宗诏求直言阙失,毁《元佑党人碑》,大赦元祐党人。

大观元年(丁亥,1107)秦桧十八岁

是年,宋高宗赵构出生。

大观二年(戊子,1108)秦桧十九岁

五月初二日,以复洮州功,宋徽宗赐蔡京玉带。

大观三年(己丑,1109)秦桧二十岁

六月初四日,宋徽宗罢蔡京。

大观四年(庚寅,1110)秦桧二十一岁

五月廿六日,宋徽宗贬蔡京为太子少保。.

政和元年(辛卯,1111)秦桧二十二岁

八月初五日,宋徽宗复蔡京为太子太师。

政和二年(壬辰,1112)秦桧二十三岁

二月初一日,蔡京复太师致仕,赐第京师。

政和三年(癸巳,1113)秦桧二十四岁

正月二十日,宋徽宗追封王安石为舒王。

是年,辽国东部整合生女真部族首领完颜阿骨打起兵对辽国造反。

政和四年(甲午,1114)秦桧二十五岁

十二月初八日,以禁中神御殿成,宋徽宗诏减天下囚罪一等。

政和五年(乙未,1115)秦桧二十六岁

是年,秦桧考中进士,娶王珪孙女为妻,补密州教授。

完颜阿骨打宣布立国大金,登基称帝。

政和六年(丙申,1116)秦桧二十七岁

八月初一日,戒北边帅臣毋生事。

政和七年(丁酉,1117)秦桧二十八岁

九月初六日,宋徽宗大飨明堂,赦天下。

重和元年(戊戌,1118)秦桧二十九岁

十一月十一日,宋徽宗改元,大赦天下。

宣和元年(己亥,1119)秦桧三十岁

三月十四日,童贯遣师攻统安城,遭夏人伏击败绩。

宣和二年(庚子,1120)秦桧三十一岁

是年,宋廷与金国订立联合灭辽,收回燕云之地的“海上之盟”。

宣和三年(辛丑,1121)秦桧三十二岁

是年,金军大举攻伐辽国。

宣和四年(壬寅,1122)秦桧三十三岁

三月十七日,金人来约夹攻辽军,诏命童贯屯兵于边以应之。
是年,秦桧在密州,深得知州翟汝文器重。
金军取辽中京、西京。

宣和五年(癸卯,1123)秦桧三十四岁

六月初五日,张觉叛金以平州来附。
十一月,金人取平州,张觉走燕京。金人索之甚急,宋徽宗诏命缢杀函其首送之。
是年,秦桧应制举,中词学兼茂科次等,入为太学正。

宣和六年(甲辰,1124)秦桧三十五岁

十二月十一日,蔡京落致仕,领三省事。
是年,金国以宋私纳其叛将张觉,背盟与金为敌,筹谋伐宋。

宣和七年(乙巳,1125)秦桧三十六岁

是年,金国借口宋廷背《海上之盟》,分东、西两路挥师犯宋。
微宗传位给太子赵恒,是为钦宗。

钦宗靖康元年(丙年,1126)秦桧三十七岁

是年,金军围攻宋都开封,索要太原等三镇。
正月初四日,秦桧上疏“论边机三事” ,言加强防守,伺机出击,尽少割地。除职方员外郎。
张邦昌为河北割地使,以秦桧为属官。秦桧三章坚辞。
再遣秦桧借礼部侍郎与程瑀为割地使,奉肃王以往。
十一月初七日,宋钦宗诏百官议三镇存弃,秦桧等人欲战。
十一月初八日,再于延英殿集议是否割让三镇,秦桧等三十六人仍以为不可。
未几,进御史中丞。

靖康二年、高宗建炎元年(丁未,1127)秦桧三十八岁

以金人令议立张邦昌为帝,二月十四日,秦桧上议状,乞立赵氏。
二月廿九日,金人以秦桧“特系违令”,将其拘至军前。三月底,随徽、钦二帝一起拘往北方,是为“靖康之耻”。随行有其妻王氏、小奴砚童、小婢兴儿和御史台街司翁顺。
五月初一日,康王赵构于南京应天府登帝,建立南宋,是为高宗。

建炎二年(戊申,1128)秦桧三十九岁

是夏,秦桧在金域为徽宗修改上完颜宗翰书,受其赏识,赐桧钱万贯、绢万匹;荐桧于金太宗。太宗转赐给其弟完颜昌。

建炎三年(己酉1129) 秦桧四十岁

是年,秦桧在完颜昌军中。

建炎四年(庚戌,1130)秦桧四十一岁

十月初二日,秦桧自楚州孙村归于涟水军丁禩水寨。
十一月初七日,秦桧觐见高宗,言如欲天下无事,须是南自南,北自北,建议讲和,且乞上致书完颜昌求好。
初十日,以范宗尹进呈秦桧所草国书,高宗曰:“桧忠朴过人,朕得之喜而不寐。盖闻二帝母后消息,而又得一佳士也①” 。除桧礼部尚书。
十一日,秦桧以新来敌中,宜投闲长远事任,乞致仕,诏不允。

绍兴元年(辛亥1131)秦桧四十二岁

二月十四日,秦桧晋参知政事。
六月初七日,上昭慈献烈皇后,谥册于太庙。谥文为秦桧所撰。
八月廿三日,秦桧晋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
廿七日,尚书右仆射秦桧为明堂大礼使参知政事。

绍兴二年(壬子,1132)秦桧四十三岁

四月十六日,宋高宗谕二相:“颐浩专治军旅,桧专理庶务。”
五月廿六日,诏置修政局,为秦桧奏设。秦桧提举,参知政事翟汝文同领。
六月廿六日,上谓秦桧曰:“近设修政局,令百官各条具利害,甚善”。
七月廿三日,吕颐浩荐前宰相朱胜非同都督江淮荆浙诸军事,“盖倾秦桧也”。
八月十二日,以谍报敌欲进犯,“上曰:“可招可击?”秦桧曰:“不战何以休兵?”
廿一日,胡安国以论朱胜非不从求去。上许“落职提举建昌军仙都观。右仆射秦桧三上章乞留安国,不报,遂家居不出。”
廿二日,以黄龟年为殿中侍御史,刘棐行右司。“颐浩用二人,将以逐桧也”。
廿五日,程瑀、胡世将、刘一止、张焘、林待聘、楼炤“并落职,与宫观皆坐秦桧党,为吕颐浩所斥也。自是台省一空矣。”
廿七日,以“黄龟年劾桧专主和议,沮止国家恢复远图,且植党专权,渐不可长,桧即上章辞位。上未许。”颐浩与参知政事权邦彦言桧之短,遂罢桧相。
①宋高宗等引语出处,已在正文注释,《年谱》不再标注。
九月初一日,秦桧落职观文殿学士。

绍兴三年(癸丑,1133) 秦桧四十四岁

九月初二日,吕颐浩罢相。

绍兴四年(甲寅,1134)秦桧四十五岁

九月廿四日,朱胜非罢相。

绍兴五年(乙卯,1135)秦桧四十六岁

二月十二日,赵鼎任左相,内主政事;张浚任右相,专任边事。
闰二月廿三日,以金人便于弓矢,秦桧上书“乞多造强弩神臂弓,以备攻讨。”上曰:“桧虽在宫祠,不忘朝廷。”
三月三十日,诏问前宰执战守方略。秦桧主张“慰金”与“讨逆”并用。

绍兴六年(丙辰,1136)秦桧四十七岁

五月十八日,秦桧充观文殿学士,知温州。
六月十九日,观文殿学士知温州秦桧改知绍兴府。
八月初四日,秦桧赴临安入见高宗。
十二日,秦桧充醴泉观使兼侍读、行宫留守观文殿学士,提举临安府。
十九日,秦桧入见高宗。
廿七日,诏侍读侍讲官。时行宫留守秦桧,同留守孟庾,并兼侍读。
廿八日,秦桧言:“……伏念臣陷敌累年,敌国诡计稍知一二。贼豫狂谋备见,本末若有探报,远近或可以备顾问。至于留司职事,孟庾有已试之效,其人详练慎密,欲望圣明,特加财察优诏。”不许。
十二月初一日,张浚以秦桧在靖康敢于请立赵氏,可与共天下事,乞诏秦桧令赴行在所奏事。
初九日,赵鼎罢相,出为浙东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绍兴府。
十三日,秦桧奉诏入见高宗。
十五日,秦桧奉诏在行在所讲筵供职。
十六日,以秦桧故,诏前宰相到阙,并许张盖。

绍兴七年(丁巳,1137)秦桧四十八岁

正月廿五日,除秦桧为枢密使,应干恩数,并依见任宰相。
廿六日,秦桧乞立知枢密院事班,不许;桧又乞于宰臣之后执政之前,别作一班,亦不许;桧又奏言,窃恐未尽祖宗典故,欲望依臣所请,仍乞应干恩数,比宰臣并行裁减。上优诏,谕之桧第二奏。
四月初六日,以孙傅、张叔夜在金贫甚,秦桧请诏赐金等抚慰。
八月十三日,副都统制郦琼杀兵部尚书吕祉,率部四万降刘豫,是为淮西兵变。
九月初九日,以台谏弹劾不已,张浚落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制。
十四日,枢密使秦桧为明堂大礼使,代张浚。
十七日,进赵鼎为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
鼎之初相,以上谓“现任执政,去留惟卿。”鼎曰:“秦桧不可令去”。
十九日,上致斋于射殿,书羊祜传赐枢密使秦桧 。
十月初九日,以台谏屡谏更赐贬责,张浚责授左朝奉大夫秘书少监,分司南京,永州居住。
十一月十九日,秦桧乞以元日假内,往山中上冢焚黄,许之。

绍兴八年(戊午,1138)秦桧四十九岁

三月初七日,秦桧进右相。“前一日赵鼎留身奏事。上曰,堂中必无异议者,又曰秦桧久在枢府,得无怨望否?鼎曰桧大臣,必不尔,然用之在陛下尔。”
十月初三日,秦桧上绍兴重脩禄秩敕令格及申明看祥八百一十卷。
廿一日,赵鼎罢相,出为浙东安抚制置大使兼知绍兴府。
十一月初四日,秦桧监修国史。
廿九日,枢密院编修官胡铨上书,以和议误国,“乞斩秦桧、王伦、孙近以谢天下”。秦桧因之上表待罪。高宗诏“桧无罪可待,乃复治事。铨遂罢。”
十二月初六日,秦桧奏“金使名未正,乞令人与计议,改江南为宋,诏谕为国信。如不受封册,不遣泛使,皆当先事言之。”
廿八日,以众官反对皇上为和议行跪拜礼,秦桧代行其礼,受金国诏书。

绍兴九年(己未,1139)秦桧五十岁

正月初五日,以金人来和,宋廷大赦天下。
初八日,韩世忠伏兵洪泽镇,欲杀金使“以坏和议”,未遂。
初九日,以金人归河南地,诏命官奏告天地宗庙社稷。
二月初八日,秦桧上徽宗皇帝陵名,曰永固。
初九日,秦桧以荐方庭实除秘书少监,上奏言明。上曰;“士大夫岂有不由宰相进拟者,卿等能平心用人,甚善。”
十三日,以每月桩发大军钱多为漕司占留,不免敷及百姓,秦桧乞均定不得偏重。上曰:“若所发窠名不足自,合从朝廷给降,不得一毫及民”。
三月初八日,秦桧破恭送尚书惯例,曰“必自侮然后人侮之”。称此举“外可以省频送之劳,内可以示必惩之威。”
廿二日,秦桧兼提举史馆实录院。
廿六日,以非议秦桧推荐官员,上曰;“百官凡士大夫孰有不由宰相进者。然宰相贤则所引皆贤,岂当一概以朋党疑之也。”
四月廿一日,以秦桧自责,上谕秦桧曰:“狭西诸将既叛,复来缓急,金人败盟,难以责任。”
五月十七日,秦桧奉旨缉捕采贩翡翠。
六月十三日,以张球破叛贼功卓,秦桧乞上御书,刻之金石,传示后世。
十八日,上谕旨选人付之秦桧,云“宰相贤,则贤人皆聚于朝矣。”
廿一日,秦桧加少保加国公。
七月初一日,完颜宗弼等认定“达兰(完颜昌)与南宋和好,叛逆甚明,”欲诛之。
廿一日,上以斋居蔬食祈雨泽,秦桧劝其保重。
八月十一日,金都元帅越国王完颜宗弼追杀鲁国王完颜昌于祁州。
十一月十七日,秦桧奏神宗哲宗两朝正史乞俟,徽宗实录书成。
十三日,以张所追复旧官职,秦桧发“省箚①”令“支赐银绢各壹佰匹两。”
十二月十五日,参知政事李光罢。光与秦桧议事不合,言桧之短,且语言过激。殿中侍御史何铸因劾光狂悖失礼,故有是命。

绍兴十年(庚申,1140)秦桧五十一岁

正月十六日,以秦桧奏近制初改,官人须任亲民,不许堂除。此可以养成人材。高宗曰:“岂惟养成人材,足以抑奔竞之风矣。”
五月十三日,以“归地非其本计”,完颜宗弼率师侵宋,旋即复取河南、陕西诸地。
十四日,东京副留守刘锜率师赴任,闻东京沦陷,转赴顺昌城防守。
中旬,高宗诏令岳飞发骑兵策应刘锜。
廿五日,金军围攻顺昌城。
六月初一日,刘锜取得顺昌保卫战初步胜利。
同日,以金人背盟,秦桧上章主张兴师伐罪,愿先至江上,诸路师同力招讨,如不可行,即乞罢免。高宗从之。
初七日,完颜宗弼率师驰援顺昌,再次围攻。
十二日,金军撤走。刘锜取得顺昌保卫战最后胜利。
闰六月廿八日,以岳飞调发军马到达蔡州,秦桧箚“令户部给银、绢伍仟匹、两,充犒军支用……”
七月初二日,以颖昌胜捷,秦桧剳“令岳飞开具立功人等第,疾速保明闻奏。”
初四日,以岳家军收复颖昌府,秦桧剳“赐金合茶、药,及支降金带、金椀壹千两。其已支犒军银并折绢银可共添赐作伍万两。”
初六日,为犒劳岳家军,秦桧箚“令行在确货务,印造见钱关子拾万贯,应副岳宣抚军前犒军支使。”
同日,以岳家军收复郑州,秦桧箚“令行在确货务,限三日更行印造见钱关子贰拾万贯,付岳飞。”
二十日,岳飞自郾城撤军。此前高宗屡诏岳飞留在前线牵制金军,反对其措置班师。
廿三日,以岳家军于郾城大获胜捷,秦桧箚“令户部支降见钱关子贰拾万贯,付岳飞等第犒赏”。
八月初二日,以岳家军逐次获捷,立功将士已节次降指挥,秦桧箚令岳部“开具立功最高将士先次申奏。”
初八日,以岳飞撤回至顺昌,秦桧箚“令岳飞疾速前来,赴行在奏事。”
九月十日,秦桧以明堂恩封华国公。
十五日,以岳家军屡建功勋,秦桧签发省箚,给岳部下达表功空名“五十道……岳少保照会收管。”
十月初七日,秦桧上绍兴重修在京通用敕令格式四十八卷申明十二卷,看详三百六十卷。
廿七日,秦桧以修书恩进左银青光禄大夫封卫国公。
十一月十九日,以蔡州番贼前去唐州,秦桧箚“令岳飞严切措置捍卫,不管疏虞,仍具已措置事状闻奏。”
同日,以孟千户到阳县西,秦桧箚“令岳飞依累降指挥,疾速严切措置捍卫,不管少有疏虞,仍具已措置事状闻奏。”
同日,以招捉女真事宜,秦桧“箚下逐司。今后不得一面申解,先具姓名闻奏取旨。”
廿三日,以虞有误事机,秦桧箚“令逐路宣抚、招抚司,依累降处分,优支激犒,选募信实得力人分头渡河……细探虏情。”
廿六日,以金军入宋门,秦桧箚令“岳少保依累降指挥,严切措置捍卫,不管疏虞,仍具已措置事状闻奏。”
十二月初一日,以恐虏寇稍多,秦桧箚“令岳飞相度修城增兵,务在寇至必守。”
初二日,以番人到黄坵市,秦桧箚令“岳飞紧切措置,无令透漏过准,侵扰作过。”
①秦桧签发给岳飞之《省剳》,都冠以“同奉圣旨”,载于《金佗续编》卷十《丝纶传信录》卷九。以下只引内容,不注明题目及出处。
初六日,以裨赞岳飞十年连结河朔之谋,秦桧签发省箚,“令岳飞疾速措置遣发,具已施行闻奏。”
同日,以金军新动向,秦桧箚“令岳飞契勘梁与见今措置,并本司所委事宜,开具申枢密院。”
初七日,以恐贼兵偷袭,秦桧箚令“岳飞多遣间探,过作防备,仍具知委闻奏。”
十四日,以兀术等领兵过河,秦桧箚“令诸路宣抚司疾速体探诣实,择利措置,无失机会。”
十二月十二日,秦桧上皇太后册宝。

绍兴十一年(辛酉,1141)秦桧五十二岁

正月初十日,以四太子过淮作过,秦桧“箚下岳飞照应措置,如探得贼马果来渡淮,即遣发精锐军马,腹背掩杀牵制。”
二月初七日,以韩常等犯界,秦桧 “箚与岳飞照会。”
二月初九日,以金军攻打楚州,秦桧“箚与岳飞照会。”
二十日,以金军将出没作过,秦桧箚令“岳少保照会,依累降指挥,疾速提兵前来,共力破贼,毋失机会。”
廿一日,以岳飞请示会战之日,秦桧箚告“张俊渡江,与贼见阵获捷,并见今驻兵去处。”
三月初日,为通军情,秦桧箚称“韩世忠三月初三起发,前去寿春府以来,措置掩杀番贼……岳少保照会。”
初九日,以番贼战船到濠州,秦桧箚令“韩世忠、张俊、岳飞、杨沂中、刘铸,依已降指挥,疾速提兵前去,同共措置掩杀。”
十一日,以金军侵犯濠州,秦桧箚“令诸路宣抚司报谕北官、军民,如能杀并或擒获兀术来归,管军民者除使相,余并除节度使,仍各赐银、绢五万匹、两,田壹百顷,第宅壹区。”
十二日,以贼马来庐州,秦桧“箚下岳飞,令星夜提兵前来庐州,审度事势,前去寿春会合,与张俊、韩世忠腹背破贼。”
廿一日,以贼马进退之际,秦桧箚“令诸宣抚司依已降指挥,疾速分头差人过淮,深入贼境,仔细体探。”
四月初二日,以骆科等侵犯道州,秦桧箚“令岳飞日下选差统制官,将带军马疾速起发,前去措置讨捕。”
初九日,以贼马侵犯光州,秦桧“箚下岳飞,令多差人体探,如有贼马侵犯,速差兵应援。”
十一日,以番人取光州等,秦桧“箚下岳飞措置应援。”
四月十七日,秦桧特进尚书左仆射封庆国公。
廿七日,以韩世忠、张俊、岳飞已除枢密使、副使,秦桧箚示“逐司县令所管统制、统领官、将、副已下,并改充御前统制、统领官、将、副等,隶枢密院,仍各带‘御前’字入衙。”
同日,秦桧箚示“逐路宣抚等司合罢,所有司属并优与陛擢差遣。”
廿九日,以岳飞请示安置事宜,秦桧箚示“鄂州及襄汉等州军以前防托把截人马,及淮东、西军马,自会依旧驻箚,听候御前使唤。”
五月十三日,秦桧箚令“张俊、岳飞各带领本职前去按阅御前军马,专一措置战守,许令赴内殿奏事。”
七月初二日,秦桧上《微宗要录》,进修撰以下各一官。
十一日,秦桧进书恩迁少保封冀国公。
廿七日,以湖北转运判官汪叙詹奏“岳飞顷于鄂渚置酒库,日售数百缗,襄阳置通货场,利复不赀。”上谓秦桧“闻飞军中有钱二千万缗,昨遣人问之,飞对所有之数,盖十之九人言固不妄也。”
廿九日,以岳飞所居屋宇不足,秦桧箚“令临安府应副添造。”
三十日,以秦桧上奏,高宗令张俊盖修守备。
十月初五日,以秦桧奏上流守备,高宗诏谕既备以和议,又“预戒诸将,厉兵秣马以为待敌之。”
十三日,以张宪意欲谋反牵连,宋高宗下岳飞及子岳云于诏狱。
三十日,不以和议为然,韩世忠上章,“力陈秦桧误国。”
十一月初七日,完颜宗弼遣萧毅随魏良臣至临安,以淮水为界岁币银帛各二十五万匹两,割唐、邓二州为议和条件,和议成。
十二月初一日,高宗“谓秦桧曰,和议已成,军备尤不可弛。”
廿九日,宋高宗赐死岳飞于大理寺。

绍兴十二年(壬戌,1142)秦桧五十三岁

二月廿七日,上谓秦桧等大臣曰:“朕兼爱南北之民,屈已讲和,非怯于用兵也。若敌国交恶,天下受弊,朕实念之,令通好休兵,其利溥矣,士大夫狃于偏见,以讲和为弱,以用兵为强,非通论也”。
年科考。秦桧之子秦熺登一甲第二名进士(探花)。
四月十三日,“诏去岁金人犯淮,捍御有方,将帅成不战却敌之功,乃辅弼奇谋,指纵之力。秦桧、王次翁各与一子职名”。
廿四日,左朝奉郎通判临安府秦熺行秘书郎。
廿六日,秦桧上懿节皇后谥宝册。
八月初九日,高宗母亲韦太后归宋至楚州境上;廿六日,宋高宗奉迎皇太后于临平镇;廿七日,皇太后还慈宁宫,微宗梓宫也还。朝野感叹称颂。
二十日,史官上《皇太后回鸾本末》,颂高宗之孝,秦桧之功。
九月十二日,以秦桧上所撰徽宗哀册文,上谕桧曰:“哀册极佳,盖语皆纪实故也”。
十六日,秦桧加太师,进封魏国公。上赐以玉带服之而入。桧辞。上曰“梓宫归葬,慈宁就养,皆卿之功也,此未报百分之一,不必辞”。
十九日,秘书郎秦熺试秘省少监。
十月初八日,再进封秦桧为秦魏国公,桧辞不拜。
十四日,秦熺兼崇政殿说书。
十五日,秦桧故母秦国夫人王氏追封秦魏国夫人。
十六日,秦桧等上重修六曹寺监通用敕令格四十七卷,申明六卷。诏颁行之。
十七日,以贺秦桧除太师,永州知府熊彦诗撰联赞之:“独刃在前,独奋安刘之策;大风动地,不移存赵之心。”

绍兴十三年(癸亥,1143)秦桧五十四岁

正月初五日,上遣秦桧册加徽宗谥曰:体神合道骏烈逊功圣文仁德宪慈显孝皇帝。
十日,秦桧等上表请立中宫,诏答不允。
二月廿八日,秦桧等三上表乞选正中宫,诏缓议。
同日,再封秦桧魏国公,桧不受。
闰四月初二日,以秦桧数请,立贵妃吴氏为皇后。秦梓草诏,秦桧押麻。
初七日,以秦桧为奉册宝使,王次翁为副使,册皇后吴氏。册文为秦桧所撰,万俟卨书之。
五月初八日,秦熺权礼部侍郎。
九月十六日,秦桧等上国子监太学武学律学小学敕令格式二十五卷。
十一月初五日,以高宗书法精妙,秦桧将其时上所写六经与论语孟子之书,请刊石于国子监,仍颁墨本赐诸路州学。诏可。
十一日,以秦桧奏“国朝崇儒重道,变故以来士人虽陷敌者,往往能守节义,乃教育之效也”。高宗赞许,诏试中监学生,依嘉祐故事,给绫纸用。
十七日,以秦桧辞生日赐宴,高宗诏曰:“以不世之英,值难逄之会,其始生之日,可不为天下庆乎?宜服异恩,无守冲节。”

绍兴十四年(甲子,1144)秦桧五十五岁

正月二十日,以秦桧言上幸太学,躬行之化,乞宣付史馆,高宗曰:“非卿力主和议,兵革休息,则学校何由兴,所请宜依。”
廿五日,秦桧奏乞禁野史。上曰:“此尤为害,事如靖康以来,私记极不足信。”
六月初一日,右朝奉郎曾惇作诗赞秦桧为“圣相”。此后时称秦桧为“圣相”、“元圣”者。
七月廿三日,秦桧进呈直学士院杨愿、秦熺所撰贺金主正旦及生辰国书。上览熺所撰,再三称善,命用之。
九月十二日,秦桧奏事,因言数十年来,止是臣下互争胜负,致治道纷纷,今当平其胜负之端,以复庆历嘉祐之治,乃国家福也。上喜曰:“正与朕意合。”

绍兴十五年(乙丑,1145)秦桧五十六岁

正月廿三日,秦熺除翰林学士。
四月初一日,赐秦桧甲第一区。
六月初三日,上幸秦桧新第,后八日降制加恩封桧妻魏国夫人王氏为韩魏国夫人,熺妻淑人曹氏为和义郡夫人,孙右承事郎埙堪坦并直秘阁赐三品服。时埙年九岁。
十四日,秦熺特迁左中奉大夫充翰林学士。
十月初三日,上书秦桧赐第书阁曰:一德格天之阁。遣中使就第锡宴,仍赐桧青罗盖涂金,从物如蔡京王黼例。
十八日,以恩数视执政位,秦熺再乞避亲。除资政殿学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上谓桧曰;“熺出朕亲除,可谓士人之荣也。”
是月,金太师尚书左丞相兼侍中监修国史院元帅梁国王宗弼卒。

绍兴十六年(丙寅,1146)秦桧五十七岁

正月廿三日,秦桧以亲耕礼成,乞宣付史馆。
廿四日,桧又奏陛下耕藉过三推之数,少劳圣躬。枢密院事李若谷曰:“父老观陛下躬耕,极感悦。”
二月十四日,高宗诏“太师秦桧,合盖家庙”,令临安府为秦桧建之。
是月,秦梓卒,除资政殿大学士,恩数视参知政事,特增七官为左光禄大夫,官给葬事。
八月十三日,以玉牒所取秦桧向者围城中推戴赵氏事迹,高宗谕赞秦桧“忠义之节,书之信史,万世不朽。”
十一月十八日,以秦桧言陛下既定宇内,归功于天,有雪呈瑞于斋宫,望宣付史馆,上谓桧曰:“朕自即位以来,无如今次,非卿等协赞,何以致此。”
十九日,以吏部奏秦桧合封赠三代并妻,高宗诏依拟定。

绍兴十七年(丁卯,1147)秦桧五十八岁

三月廿二日,秦桧以郊恩徙封益国公。
十月十四日,秦桧进呈殿前马步三司,管军扈卫十年,取旨推恩。诏许。
十一月初六日,秦桧上绍兴常平免役敕令格式四百九十九卷。诏镂版颁之。
十二月初六日,赐百官喜雪御筵于秦桧第。

绍兴十八年(戊辰,1148)秦桧五十九岁

三月廿四日,秦熺知枢密院事。
四月十三日,以父子共政理当避嫌,秦熺罢为观文殿学士左通奉大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提举秘书省。诏依宰臣例,立班右仆射之次。
五月廿九日,直秘阁秦堪、秦坦并升直敷文阁,秦桧辞。
闰八月初五日,以秦桧奏两国通和,农民安业,垦田渐广,户部财赋粗足支用,乞免江浙湖南今年和籴和籴事。上大喜而准奏。
十二月初六日,秦棣卒于宣州任上。
十八日,高宗曰诸州月桩钱昨已例减,要当尽行除罢。秦桧即谕户部侍郎李椿年,宋贶以经总钱措置。

绍兴十九年(己巳,1149)秦桧六十岁

六月初八日,秦桧上吏部续降七司通用法四百三十五卷。
七月廿九日,高宗命绘秦桧像,自为赞曰:“惟师益公,识量渊冲,尽辟异议,决策和戎,长乐温凊,寰宇阜丰。其永相予,凌烟元功,寻出示群臣,藏于秘阁。”
三十日,诏秦熺为郊社礼仪使。渡江后五使以祠官为之,盖自此始。

绍兴二十年(庚午,1150)秦桧六十一岁

正月初九日,朝殿前司后军使臣施全以求官不得,每牧马及招军劳而有费,挟刃于道刺杀秦桧不中,被擒而后磔于市。
三月十一日,秦熺为特进加大学士充观使。
廿八日,高宗书秦桧父故玉山县令敏学墓碑首曰:“清德启庆之碑。”命词臣王曮撰文以赐。
同日,高宗谓桧曰:“近日边境绝无事,行移简少,民得休息,殊为可喜。”
五月廿九日,以秘书少监汤思退乞将秦桧推戴赵氏事迹,详记为别录,以示天下后世,奏桧谦退,高宗然之,面谕秦桧:“不然,无以使后代知卿忠义。”
六月初八日,秦桧辞不受诏封其次孙女令人秦氏为永嘉郡夫人。
十八日,秦熺以进书恩迁少保,其子秦埙、秦堪并升直显谟阁。
十月廿八日,以桧疾在府,参知政事余尧弼奏请,自今朝参退依典故权赴秦桧府第聚议,高宗从之。
十二月廿二日,秦桧始朝,高宗诏其二孙秦埙、秦堪掖以升,且命毋拜。

绍兴二十一年(辛未,1151)秦桧六十二岁

二月十四日,以贺秦桧生辰,大理少卿李如冈权撰百韵诗献之。
闰四月初四日,以秦桧久病,左朝散郎王扬英上书荐秦熺为相。
五月廿六日,以秦桧奏欲令国子监复刻五经三传,高宗曰:“其他阙书亦令次第雕板,虽重有所费,亦不惜也。”
七月初九日,以秦桧奏勿税商贩柴米,高宗曰:“甚善。临安自减定物价之后盗贼消矣。”
十月十七日,以秦桧奏临安给丐者钱米自岁十一月为始,高宗口谕:“此事所济甚大,苦寒之时,贫者遂得以活也。”
十一月初二日,左承议郎程敦厚献绍兴圣德诗,极言和议之效,又献秦桧诗,有诞生圣,相扶王室之语。

绍兴二十二年(壬申,1152)秦桧六十三岁

四月廿八日,以秦桧奏王俊往在岳飞军中弹压有劳,以为浙东马步军副都总管。高宗口谕:“飞当时欲具舟船入川,有统制官说谕,诸军乃止。”
七月廿九日,秦堪进秘阁修撰,以桧辞免,奉安神御加恩也。
十二月廿六日,秦桧辞免进大宗正司敕加恩,高宗诏封其次孙女为和国夫人,孙女夫将仕郎吴益为右承务郎。

绍兴二十三年(癸酉,1153)秦桧六十四岁

正月廿七日,秦埙升敷文阁待。秦桧辞不受。
七月十一日,为免万世之后忠逆不分,秦桧请诏缴其绍兴二年罢相时綦崇礼所得御笔。高宗准之。
十七日,秦桧进呈大宗正司条令成书。高宗口谕:“昨日遍阅所修,甚有条理,可颁行之”。
十二月十三日,秦埙为敷文阁待制石承务郎吴益直秘阁,以秦桧辞免进。大宗正司敕令加恩也,秦桧以秦埙当就省试辞。
十六日,诏封秦埙妻高氏为和国夫人。

绍兴二十四年(甲戌,1154)秦桧六十五岁

三月初八日,秦桧孙秦埙殿试钦定第三名进士。状元为张孝祥。
四月初三日,秦埙特迁左朝请郎兼实录院修撰。
六月初三日,以臣僚议及不受张邦昌伪命,高宗顾秦桧曰:“当时忠义无若卿者。”
廿二日,以秦桧进呈礼部乞卖紫衣师号,高宗口谕:“自绍兴四年江上用兵,亦尝用此以相资助,今可检举。”
九月十九日,秦桧等进呈徽宗皇帝御集。
十月初三日,秦桧奏诸州今岁丰熟,间有高田旱伤去处。高宗口谕:“可令依条检放,公私欠负。”
初九日,秦熺加恩迁少傅封嘉国公。
廿二日,秦埙试尚书工部侍郎,亦以进御集推恩也。

绍兴二十五年(乙亥,1155)秦桧六十六岁

九月十三日,秦桧等进呈绍兴宽恤诏令二百卷。
廿二日,以秦桧提举编宽恤诏令推恩,秦堪妻令人赵氏进封郡夫人,直徽猷阁主管佑神观吴益升直宝文阁。
廿三日,秦埙试尚书礼部侍郎。
十月十七日,以秦桧奏衰老交侵,日就危惙,伏望许臣同男熺致仕,二孙埙、堪改差在外宫观,高宗诏曰:“卿比失调护,日冀勿药之,喜遽览封奏,深骇听闻,其专意保摄,以遂平复,副朕所望。”
十八日,以秦熺奏父久病未安,乞谢事纳禄,伏望许臣守本官致仕,庶几父子俱退,追迹汉疏,高宗诏曰:“朕方赖卿父子同心合谋,共安天下,岂可遽欲舍朕而去?效汉二疏哉。”
十九日,以秦桧再请,高宗诏曰:“卿独运庙堂,再安社稷,朝廷恃以为轻重,天下赖以为安危,勿药之,喜中外所期,纳禄有陈,岂朕所望?”
二十日,以秦熺再奏云臣已与臣父议定,盖是素志,乞同降处分。高宗诏曰:“宗社再安,卿与有力,方将同德之求,遽有纳禄之请,非朕所望,勿复有陈。”
廿一日,高宗幸秦桧第问疾。
廿二日,以秦桧、秦熺坚请,高宗进封秦桧为建康郡王,秦熺为少师,并致仕;秦埙、秦堪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是夜,秦桧卒。
廿三日,以执政奏事,高宗口谕:“秦桧力赞和议,天下安宁。自中兴以来,百度废而复备,皆其辅相之力。诚有功于国。”
三十日,秦桧妻王氏乞改赐一道号,诏特封冲真先生。
同日,以秦熺奏秦桧长孙女夫,望特赐推恩改差在外宫观,高宗许之。
十一月初五日,以秦熺奏其父际遇圣主,获依末光眷礼始终,旷古未有,合立神道碑,望特赐御,高宗诏许,以“决策元功,精忠全德”八字为额。
十一日,追赠秦桧为“申王”,赐谥“忠献”。

宁宗开禧二年(丙寅,1206)秦桧殁后五十一年

四月,为激起忠义之气,北伐金国,宋宁宗追夺秦桧王爵,改谥“缪丑”。

开禧三年(丁卯,1207)秦桧殁后五十二年

二月初二日,以“开禧北伐”惨败,被迫与金国议和,宋宁宗诏复秦桧王爵及谥号。

元·至正五年(乙酉,1345)秦桧殁后一百九十年

是年,由元丞相脱脱主编之《宋史》,将岳飞本属宋高宗赐死,写成由秦桧杀害,并据此将其列入《奸臣传》。

明·嘉靖十年(辛卯,1531)秦桧殁后三百七十六年

是年,杭州府衙铁铸秦桧跪像,置于西湖岳飞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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