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州有两级别: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州属省,级别与府相同散州隶属府,同县级。知州属官有同知、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明朝时,直隶州(76个)散州(48个)。
注:州,最早出现在西汉。汉武帝把全国划分成了13个监察区,称为州,州的长官叫刺史,负责监察郡,县的官吏。东汉后,刺史又称州牧。隋取消郡的建制,只存州、县。宋朝州的行政长官才称知州。
明朝有几个知州
明朝部门:三公、三孤、六部(明迁都北京后另设南京六部)、都察院、翰林院、国子监、六科、廿四衙门、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都司)、卫指挥使(卫)、千户所(所)、总督(总理)巡抚、府、州、县、詹士府、五寺(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太医院、五军都督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