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2017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为了提高企业低收入员工的工资水平,陕西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将进一步调整.2017年陕西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是多少?3月23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低收入员工的工资水平,今年5月1日起,我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1~3种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提高200元,非全日制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2元,4种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提高220元,非全日制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2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非全日制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370元/月,非全日制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7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260元/月,非全日制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6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190元/月,非全日制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小时.相关推荐:不安排职场只支付最低工资是合法的吗? ;以最低工资为准算加班费违法吗 ;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自由职业者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关注,随时看财经的最新动向.
人事档案是什么意思啊?
个人档案即人事档案,档案中包含的材料如下:1、履历材料。2、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3、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4、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转正定级表。5、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6、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7、表彰奖励材料。8、涉法违纪材料。9、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原)安置、退(离)休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工资、待遇材料;出国(境)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材料。10、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处理材料;治丧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11、其他材料。人事档案利用的方式:1、设立阅览室以供利用查阅。阅览室一般设在人事档案库房内或靠近库房的地方, 以便调卷和管理。这种方式具有许多优点,如便于查阅指导,便于监督,利于防止泄密和丢失等。这是人事档案利用的主要方式。2、借出使用。借出库房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本机关领导需要查阅人事档案;公安、保卫部门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人事档案等。借出的时间不宜过长,到期未还者应及时催还。3、出具证明材料。这也是人事档案部门的功能之一。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人事档案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写出的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也可以是人事档案材料的复制件。要求出具材料的原因一般是入党、入团、提升、招工、出国等。
陕西省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
每个工人关心的问题有两个.一是他们的假期问题,二是他们的工资问题.目前,我国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今天主编谈陕西省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天开始,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些新政策将正式实施.全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四类工资区月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480元、1370元、1260元和1190元.另外,西安市人社局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从960元/月上升到1110元/月,增加150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37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2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19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小时.5月1日起执行,工资低于这个标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失业人员张先生从今天开始也迎来了好消息,他的失业保险待遇上升到150元/月.从今天开始,西安市人社局也调整了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从去年的960元/月到1110元/月,增加了150元,幅度为15元.陕西最低工资标准划分区域:一类工资区适用范围为16个县区,包括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沥桥区、阎良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杨凌示范区、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横山县.
社会保险局和社会保障局的区别
法律分析:1.单位级别不同。社保局,属于人社局下属一个直管局,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2.职能不同。人社局负责用人,招工,部队退伍转业安置,职工调转,晋升,就业,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社保局,专门负责社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本地区养老保险政策。3.管理不同。社保局,主要从事社会保险扩面缴费、待遇审核发放。人社局是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制订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社保局是什么
法律分析:社保局,全称是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医疗保险管理)局,是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的二级局。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三)加强的职责。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4.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5.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6.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