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遵义市人民政府令
(第11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已于2021年3月31日经五届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黄伟
2021年4月12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其中,下放11项,调整实施主体和管理方式1项,变更名称和依据19项,新增3项。调整后,市直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为188项。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市直相关单位要强化指导培训,防止工作脱节,确保基层接得住,办得好;对于调整实施主体及转变管理方式和变更事项名称和依据的,市直相关单位要做好主动对接,做好交接;对于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市直相关单位要于20个工作日内明确具体承接机构和人员,制定行政许可办理的流程和路线图,建立健全行政许可配套的制度规范;对于市直部门继续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统一纳入市直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管理。
附件:1.市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1项)
2.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实施主体和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项)
3.市人民政府决定变更事项名称和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9项)
4.市人民政府决定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3项)
5.市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88项)
附件1
市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1项)
序号权 力 名 称权 力 依 据原实施主体下放层级备 注1权限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修正)《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修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市自然资源局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自然资源局下放区域仅限中心城区以外的远郊乡镇2权限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变更规划条件许可(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修正)市自然资源局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自然资源局下放区域仅限中心城区以外的远郊乡镇3权限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修正)《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修正)市自然资源局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自然资源局下放区域仅限中心城区以外的远郊乡镇4权限内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修正)《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修正)市自然资源局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自然资源局下放区域仅限中心城区以外的远郊乡镇5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583号修正)《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9年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2013年省政府令第146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红花岗区、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6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583号修正)《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年国务院令第671号修正)《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红花岗区、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7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审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583号修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红花岗区、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8巡游出租汽车车辆驾驶人从
魏树旺的人物履历
1983年09月至1986年07月,在保定师范学校学习;1986年07月至1988年08月,河北省望都县贾村中学教师;1988年08月至1992年07月,在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思想政治专业学习;1992年07月至1996年11月,任北京师范大学团委干部、副书记(其间:1993年09月至1996年01月,在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伦理学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1996年11月至2001年12月,任团中央学校部中学中专处干部、正科级干部、副处长;2001年12月至2006年04月,任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办公室主任(其间:2002年09月至2005年06月,在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攻读博士研究生);2006年04月至2006年11月,任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副部长(副厅局级);2006年11月至2006年12月,任国家信访局办信二司副司长(副局级);2006年12月至2009年04月,任国家信访局办公室副主任(副局级);2009年04月至2010年10月,任国家信访局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局)主任(局长)兼局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委常委;2010年12月至2012年02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委常委,钟山区委书记;2012年02月至2012年06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委常委,副市长,钟山区委书记;2012年06月至2013年01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2012年08月至2013年01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13年01月至2013年05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委常委,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常务工作),市行政学院院长(兼);2013年05月至2014年05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常务工作),市行政学院院长(兼);2014年05月至2015年02月,任贵州省委群众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正厅长级);2015年02月至2015年05月,任贵州省遵义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工作,保留正厅长级); 2015年05月至2016年01月,任贵州省遵义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保留正厅长级); 2016年01月起,任贵州省遵义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