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什么时候上班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公时间是周一至周五9:00-12:00 ,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批准后实施;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管委会审批;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体系;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经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经管委会批准后,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及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核销的申请,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负责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上限,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调整;按规定委托商业银行办理归集、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对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监督本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承办市政府及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里?
深圳各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1.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咨询电话:0755-86366999 公交车线路:可乘坐6路、25路、45路、48路、73路、104路、245路、323路、325路、B611路、B729、M312至“翠海花园站”地铁:蛇口线侨香站C1出口,需过人行横道(到侨香路的另一侧)。(感谢网友赖永成提供地铁站的信息)2.地址: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12点下午14点-17点客服热线:86366999管理部对外热线:23958600公交路线:可乘320、718、B805、M375、M382至“圣淘沙”站,可乘613至“西乡地铁站”3.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1咨询电话:0755-23958663 公交路线:可乘M276路M230路M318路M386(原831路)至“留学生创业园站”可乘833路398路至“龙岗慢性病医院站”,可乘B809路M229路至“龙岗中专站”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