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秋季长沙芙蓉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秋季长沙芙蓉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
芙蓉区政府417办公室,联系电话:84683244.
3、需提供的材料(各项复印件均用A4纸):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卡无效,需开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开具毕业证明和盖有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各学期成绩单)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外省就读大学期间的除外),还须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出具《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真伪审核表》)。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联系电话:0731-84712966。
(5)盖有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证明复印件(师范类)
(6)盖有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师范类)
(7)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
(8)教师技能培训结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类)
(9)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非师范类)
(10)由本人网上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后由本人亲笔签名
(11)申请当年经长沙市第三、第四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只要第一页和有检查结论的那一页,即封面和封三)。
(1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站下载打印),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并加盖公章,其中应届毕业生由其所在学校(院)填写并加盖公章。
(13)与上传网报系统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版的一寸纸质照片1张。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5秋季长沙芙蓉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对象?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秋季长沙芙蓉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网上申报:
一、申请受理对象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进行本次教师资格申请:
1.芙蓉区所在高校的全日制大专、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或户口在芙蓉区的应、往届大专、本科、硕士毕业生;
2.已取得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考双科合格证(两个单科合格证取得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有效期为自后取得的单科合格证发证之日起3年)、教师技能培训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二级乙等及以上,含二级乙等)。
二、申请学科
申请人申请的学科要与学历证书上的专业相一致。
参考细则:(见附件)
非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自考、电大、函授)须通过小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须通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申报其他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网上申报
1、时间:10月15日---10月30日
2、流程:
(1)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栏目,进
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再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层次,选择户籍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
格,并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近期免冠电子档照片,上传的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它有效联系方式。
(3)
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信息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以及系统生成的报
名号,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进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如果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4)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现场确认
1、时间:11月3日---11月4日
2、地点:芙蓉区政府417办公室,联系电话:84683244.
3、需提供的材料(各项复印件均用A4纸):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卡无效,需开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开具毕业证明和盖有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各学期成绩单)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外省就读大学期间的除外),还须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出具《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真伪审核表》)。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联系电话:0731-84712966。
(5)盖有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证明复印件(师范类)
(6)盖有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师范类)
(7)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
(8)教师技能培训结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类)
(9)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非师范类)
(10)由本人网上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后由本人亲笔签名
(11)申请当年经长沙市第三、第四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只要第一页和有检查结论的那一页,即封面和封三)。
(1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站下载打印),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并加盖公章,其中应届毕业生由其所在学校(院)填写并加盖公章。
(13)与上传网报系统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版的一寸纸质照片1张。
五、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
已经受理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都必须凭我局开具的《测试通知书》到长沙教育学院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 2015年11月14日全天(具体测试分组安排请于11月11日前点击www.csjyxy.cn网查询)
2、测试教材(学员自带试讲教材,现行教材即可,出版社不限)。(四)领证
凭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于2015年11月30日—12月2日到芙蓉区政府417办公室领取(代领证者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委托书)。
四、有关事项
按
照教育部关于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工作要求,根据我省实际,《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者《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考
试合格证》和《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的最后使用的截止时间统一为2015年12月31日,之后不再使用。凡持《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
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者《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考试合格证》和《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于2015年秋季批次申请教师资格
的,仍需按原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关于我省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有关事项,详见湘教资办字〔2015〕2号文件、湘
教发〔2015〕39号、湘教发〔2015〕43号文件,我局严格按照省市文件执行。
原标题:芙蓉区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工作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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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测试教材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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