斧头的意思
斧头的意思一种砍削工具,用一相当厚的开刃的头装在柄上而成,刃口与柄平行。斧头历史悠久,在澳大利亚的阿纳姆地发现了另一种斧头,其历史可追溯到35000年前。人类家庭中的其他物种使用了数百万年前可以追溯的简单磨刀石器。然而,直到这个时期才出现了更复杂的石材与木材相结合的工具。这是一个世界上最古老的斧头。在民用方面,斧头通常用以砍伐树木,也可以用做木工工具,砍削一些粗大的部件。斧头也是消防员的常规装备,是辟开诸如门窗等救援障碍物的有效工具。在格斗、狩猎中,斧都有很强的近距离战斗力。是给人强烈的粗暴感观的砍击兵器。除了近战格斗,一些特制的斧头还可以用以投掷。在古代,装备战斧的军队往往能够轻易击败使用刀剑的敌军。斧头比锤子在那时更被百姓普遍认可。在中国的农村地区,斧头是常见的劳动生产工具。受到传统的小农意识影响,斧头所代表的手工业者比大工业时代的产物——无产阶级更容易获得当时革命群众的普遍理解和认同。在中国,斧头比锤子更容易获得。与锤子相比而言,斧头的用途广泛,也更容易被用作底层反抗的武器。
斧头的意思
斧头的意思是指一种金属砍削工具,主要用于伐木;另为一种兵器,与戈矛同时,亦为古仗之一。斧头是一个汉语,斧头的拼音是:fǔ tóu,是一种金属砍削工具、用一相当厚的金属开刃的头装在柄上而成、刃口与柄平行,以便砍削,专用于伐木、劈木柴和砍木料。又称为斧子,带斧。斧头是一种用于砍削的工具。斧是利用杠杆原理和冲量等于动量的改变量原理来运作的。分为两个部分:斧头和斧柄。斧头为金属所制(一般为坚硬的金属,如钢铁)。斧柄一般为木质(也有金属的)。刀梢形状一般为弧形(有时也为直线形)形或扁形。斧头历史与戈矛同时,亦为古仗之一。黄帝时即有斧绒之名,在当时非但用为兵器,抑且用为刑罚之具。《刑书释名》载:“黄帝五刑,四曰斧绒。按五刑即甲兵、刀锯、钻凿、斧绒、鞭扑、是也”。由此推之,则斧之始于黄帝时也,其理甚明。“惟当时并无所谓三十六法,对敌时不过乱砍乱劈而巳;迄汉时,南中蛮人创斧法,亦如枪法之创于武吃氏而流入中原者,惟始创者之为何人,则不可考据矣”。其法初亦无三十六手之多,后之武师,从而增益之,使变化不测,成为战阵之利器,故今传板斧有三十六法也。斧之溯源甚早,原始人类,即知拾利石为劈器。而最早之铜斧,见於商代,不仅用於武事,而且有的雕刻嵌镂,极为精美,已为仪仗之用。周代用斧风气不如商代,到了双锋剑出,与刀并用後,斧就更少人使用了,只作为砍迤工具,或为乐舞仪仗及斩杀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