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官安置条例

时间:2024-11-18 05:12:04编辑:奇事君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何时能够出台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安置退役士兵的军事行政法规。2011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同年1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新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新条例什么时候才能落实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目前在征求意见有一段时间了,在这时间节点,相信很快就要靴子落地了,从目前的内容来看还是值得说一说,毕竟很多的变化都是安置工作中重要的一环。围绕军官复员、安置地落户、军士服役年限、军士随军、档案加分、逐月退役金等问题,备受大家的关注。军路之光君就其中的16 条建议,6大新变化、7点看法,给各位战友说一说。文章有点长,但是都是一些心里话和干货。一、关于军士安排工作中的档案加分问题。1.《退役士兵量化考评》分值急需完善。目前来看,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只有一等奖加分,二三等奖的含金量还不如一个连队嘉奖0.5分,确实需要更改。2、在档案分这块能不能区分士龄,而不是总的兵龄 ,毕竟义务兵和军士还是有差异的。3、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应当优先安置。艰苦边远地区有加分,飞机舰艇、船艇、涉核目前没有文件加分。4、大学生转业应当给予学龄赋分,不然还不如不读书早点入伍。二、关于军官和军士退役的年限问题。5、直招士官上士不满12年不能安置?大学生士兵,能不能按照军衔(符合上士以上)就可以安排工作,哪怕安置金可以少一点?6、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在部队的职级年限也可以累计到地方单位?7、军官不满最低服役年限就只能复员吗?满6+3,甚至达龄,但不满研+3,是不是也不算满规定年限,不能转业?8、希望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工作人员时,多考虑一下2年的义务兵和本科套改4年的士兵,将服役满5年要求稍作调整。三、关于退役军人随军、随调随迁的问题。9、放宽四级军士长随军政策、军士配偶随调随迁。10、家属目前是统一社会招录文职人员的,军人一方转业,家属按公务员性质随调还是企事业性质随调?可否直接安排安置地部队文职人员岗位呢?四、关于军官和军士安置地的问题11、安置原则,要增加安置体现出军人尊崇。关于军官逐月安置,要增加一条标准原则:相同条件下,逐月待遇不能低于自主择业。12、对于军士的安置和异地安置这块,写的不是很详细,地方安置时候肯定会钻空子。最好把军士安置工作的身份给明确一下,在编,是个很笼统的,地方很排斥接收,事业工勤,事业管理是有差距的。对于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军士,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应当给予管理岗或者专技岗,这一点应该在政策中明确。13、关于满足条件安排工作的军士,部分地区现在给予一定的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事业编名额,建议能够明确规定对于四级军士,应放宽年龄限制。不然服役年限越久越没有机会选择事业编管理岗,年龄正好卡住了。依据全日制本科优先安置公务员这项,强烈建议全日制专科的优先安置为事业编。军士也应该灵活安置工作,实施双选和直通车等配套政策,这样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做出更大贡献。14、第十六条中,退休军人、转业军官和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的安置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这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是怎么理解?是退休、转业、逐月的安置地都不同吗?15、对于伤病残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尤其是安置在艰苦边远地区,可否优先考虑保障其医疗、住房待遇,本来医疗水平就有差距,可适当放宽条件,向医疗资源好一点的地方安置。16.艰苦地区等地方服役满十年,可以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内选择安置地,包括安置专项进市直单位吗,比如部分城市有专门安置从市直入伍的退役士兵的,还是说地市级以下的所有区县选择啊?五、《安置条例(意见稿)》几大变化。1、士兵可在一定条件下选拔成公务员。在我国现行的公务员招考录用制度中,主要还是看学历、专业和经历。让学历足够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也有机会通过政府安排工作的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有利于增强军士和军人职业整体的吸引力,转业军士晋升不再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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