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地方税务局

时间:2024-11-10 05:36:37编辑:奇事君

企业发放给职工的交通补贴等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问:企业发放给职工的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税务处理归属于工资薪金范畴还是职工福利费范畴?其他补贴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通知》(国税函[2009]3号)有关规定,凡企业为所有员工或部分员工定期定额发放或报销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费用,且企业能够提供内部财务制度的,应归属职工福利费范畴,在工资薪金总额14%限额内扣除。 凡企业为员工报销的交通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私车公用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视为员工用票据报销了其应获得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费用的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对发放或为职工报销的各类补贴进行涉税处理时可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通知》(国税函[2009]3号)有关规定,来确认发放或报销的各项补贴应该归属于工资薪金范畴或是职工福利费范畴。 二是根据国税函[2009]3号文规定,企业应建立较为规范的工资薪金制度(福利制度),制度应明确工资薪金(福利)的范围、内容和标准,并经董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中福利应是企业为所有员工或部分员工定期定额发放或报销的费用。企业按制度规定发放或报销的合理的费用,可根据上述第一条准确划分工资薪金或福利费后,按规定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机关对公交有哪些优惠政策

1、 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均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2、 车船使用税有:《根据车般税法》第四条 本省境内的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收车船税;其他减免车船税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3、企业所得税:《细则》第八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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