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私营企业属于什么类型
法律分析:非公司私营企业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非公司制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从理论上,包括私人投资所有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的直接写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法人分为公司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公司法人要求必须具有法人资格,非公司制法人企业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非公司制企业是指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调整,目前仍然依法存续,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的企业。非公司制企业与公司的明显区别是注册资本的不同,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已于2014年从实缴制修改为认缴制,非公司制企业法人是3万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
法律主观:私营企业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前述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非公司私营企业属于什么类型
法律分析:非公司私营企业是指除了公司以外的其他性质的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六条 私营企业分为以下三种:(一)独资企业;(二)合伙企业;(三)有限责任公司。第七条 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经济政策的规定,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鼓励并扶助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企业,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为私人投资经营从事营利的各种经济事业。第三条 企业的组织方式如下:
(甲)独资及合伙:
(一)独资--一人出资,单独负无限清偿债务责任。
(二)合伙--二人以上出资,负连带无限清偿债务责任。
(乙)公司:
(一)无限公司--二人以上的股东所组织,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债责任。
(二)有限公司--二人以上的股东所组织,就其出资额对公司负其责任。
(三)两合公司--一人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人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所组织,其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债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就其出资额对公司负其责任。
(四)股份有限公司--五人以上的股东所组织,分资本为一定数额的股份,股东就其所认股份对公司负其责任。
(五)股份两合公司--一人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五人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所组织,其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债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就其所认股份对公司负其责任。
公司名称应标明其种类。企业非系公司组织者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第四条 合伙人及公司股东得以现金外的财产或其他权利作价出资。第五条 同一行业,或虽非同一行业而在生产上或业务上有联系者,得依自主自愿的原则,在保持原有组织的基础上联合经营其业务的一部分或数部分,订立联营章程,报经当地主管机关核准。公营企业及公私合营企业亦得参加联营组织。联营组织经核准后亦受法律的保护,国营经济事业得对联营组织给予协助。
同一行业,或虽非同一行业而在生产上或业务上有联系者,得依自主自愿的原则,取消各原有组织从事合营,成立新的企业,申请核准及登记。第六条 为克服盲目生产,调整产销关系,逐渐走向计划经济,政府得于必要时制定某些重要商品的产销计划,公私企业均应遵照执行。第七条 企业应切实执行政府一切有关劳动法令。第八条 企业的财产和营业受充分的保护,经营管理权属于投资人,但与劳资双方利益有关者,应由劳资协商会议或劳资双方协商解决之。第九条 企业经营的业务,如应国家迫切需要,或在技术上有重要的改进或发明,而在短时期内不能获利者,得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核准,在一定期限内予以减税或免税的优待。第十条 企业在创办或增资时缴纳股款,或因合并转业而需要现金,经地方主管机关核准,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时,得用黄金、外汇向中国人民银行折兑人民币抵缴。第二章 核准及登记第十一条 为配合计划生产,保护投资人利益,避免盲目发展,新创设的企业应依法令报经地方主管机关核准营业,方得筹设。地方主管机关依照法令或因其业务及产销计划有全国性者,应转报中央主管业务部门核准。
企业不得经营核准范围以外的业务。第十二条 业经核准营业的企业,于设立完成后应申请登记。
独资或合伙的企业,应向所在地市、县工商行政机关申请登记。但依照法令或其业务及产销计划有全国性者,应由地方工商行政机关转报中央私营企业局备案。
公司组织的企业,应经由所在地市、县工商行政机关转报中央私营企业局登记。
业经核准营业的企业,在办理登记中,地方工商行政机关得酌准先行开业。
企业应登记的事项非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第十三条 本条例公布前已准许营业的企业,除法令另有限制规定外,仍得继续经营。
前项企业,应依照前条规定分别由地方或中央办理登记;惟应由地方工商行政机关登记的企业业经登记有案者,可以不再办理登记手续。第十四条 企业经登记后,保护其名称专用权,但在独资、合伙以市、县为范围,在公司以全国为范围,并以同类业务为限。第十五条 企业均得变更营业范围、添设分支机构、迁移地区、转业、停业、复业、歇业及解散,但应申请核准,并分别办理登记。第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组织的企业,须俟收足全部股款或章程订定的应缴股款并登记后,方得发行股票。
股票为记名式,并得自由转让。以前发行无记名式者,应于登记前改为记名式。
公司股份得委托银行或投资公司代募或承募。
公司不得收买本公司的股票或收为抵押品。
个体与私营的区别
个体户和公司的区别如下 1、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个体工商户如果做生意亏了本,自己对全部债务负责。 公司如果做生意亏了本,可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2、纳税方式不同 个体工商户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等来估算你的销售额,然后再给定税。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 公司则是要求企业必须核算健全,要有帐,交税也是根据企业自己申报的收入来交税,有收入就交,没有就不交。
私营企业和个体户有何区别
两者在登记成立时的不同之处在于向工商局提供的文件,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交身份证明、职业情况的证明和经营场地证明;而私营企业除了提交身份证明和经营场地证明外,还要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私营企业仅限于个人出资,即使实际上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也是以个人名义出资,而个体工商户则个人、家庭出资均可。两者都由出资人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但个人独资企业在出资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自2000年起,对私营企业只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定额税不是一种税种,而是税收的征收方式,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的方式征收税款。这些个体工商户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但必须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并完整保存纳税资料,以接受税务部门检查。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业户自报。定期定额户要按规定将预计生产经营情况和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向税务部门申报,并填写《年(季度)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申请核定表》。
(2)典型调查。税务部门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并按行业、地段、规模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户,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填制《经营情况典型调查表》。
(3)定额核定。税务部门根据业户自报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典型调查情况,参照同行业、同规模、同地域业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应纳税额,采用《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方法核定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填写《年(季度)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申请核定表》。
(4)下达定额。税务部门将核定表报县级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填写《定额核定通知书》,下达定期定额户执行,并同时张榜公布其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