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小说和电影谈谈文学与影视的关系
(字数一千字就未免有点太苛求了吧!不过我尽量写,你也尽量加点悬赏给采纳哈)从时间关系上而言,虽然文学和影视同属于艺术形式之一,但影视则出现于文学之后,自然在很多方面也得跟在文学的屁股后面。近年兴起IP剧,也就是利用现有的文学资源来作为影视开发的基础。但在21世纪,文学和影视在功能上的关系其实更多地是相辅相成,谁也离不开谁,主要原因如下:其一,能改编成影视作品的文学作品大多是小说,而小说作者的表述风格大多迥异,接受了这一种小说风格的读者,未必能接受那一种小说风格,因此小说在受众群体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改编成影视作品,许多原来比较尖锐的问题就可以被再加工为相对而言比较柔和的形式表现出来,变成大众中大部分人都可以接受的一种形式。而当一部IP电视剧被大众接受之后,原有作为蓝本的小说被受众接受的程度自然会有所提高。其二,21世纪是一个十分忙碌的时代,许多人的闲余时间趋向于零碎化,而小说这种文体决定了读者必须要有一个相对完整的时间,静下心来去阅读,才有可能读懂作者想要表达的东西,这和现实情况是有冲突的,而电视剧则不然,由于其将许多东西柔和化、简单化了,观众即便是在零碎的时间里把一部电视剧分开来看,也未见得就会看不懂。可以说,影视剧改编小说,是小说在适应目前这个繁忙的社会的一种很好的做法。其三,电视剧的娱乐性比小说更强,表现力也远高于小说,可以说,小说所展现的世界是二维的,它需要读者运用自己的思维去补充它的空缺,来重组为一个三维的故事,电视剧正好帮读者做了这一点,而且通过比文字更多元、直观的形式表现出来,受众会更倾向于去接受这种更方便、更容易的形式。其四,受众客观上更容易接触到电视剧,我们的媒体也更倾向于去关注影视方面的动态,而不是其背后的小说。在这个文学整体被边缘化的年代,影视跟文学所构建的有机联系可以说是在一定程度上挽救了文学,也给了文学以一种更方便、直观的形式走进大众的生活的机会,而影视脱离了文学,很大程度上也会面临创意枯竭的危险。文学正在源源不断地为影视提供着大量优质的原材料,而影视又将作为其原材料的文学进一步发扬光大。两者相辅相成,正在缔造者一个新的属于21世纪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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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文学与小说戏剧有哪些区别?
区别于诗歌、小说、戏剧文学的新的文学样式,主要指电影剧本,还包括影片中的解说词、歌词等。电影剧本可以是剧作家根据生活直接创作,也可以根据其他文艺作品改编。改编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是一种再创造。
电影剧本用文字塑造形象,反映生活,表现剧作者对生活的感受、认识和态度,是一种文学作品,可供读者阅读和欣赏。然而它并非是最后完成的艺术作品,也不仅仅是供读者阅读欣赏的,它是为拍摄电影而创作的,是影片摄制的基础。因此,它既属于文学范畴,又受到电影特性的制约,是文学特性与电影特性辩证统一的产物。电影剧本如果不适宜拍成影片,脱离了电影的基本要求和规律,也就失去了它独特的美学价值。因此,必须用电影思维方式来创作剧本。电影剧本的特性,首先表现在它应该具备鲜明的动作性和画面感。读者在阅读剧本时 ,应能“ 看见 ”或联想出未来影片中一幅幅运动的画面 ,“听到 ”这些画面中的声音 ;其次,它应显示出未来影片中的蒙太奇结构以及丰富的潜台词。正是这种动作性、画面感和蒙太奇结构使电影文学区别于其他文学形式,给予读者特殊的审美享受并成为银幕形象的基础。
一部影片的艺术价值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电影剧本的文学价值。电影剧本的文学价值主要表现在它的思想内容、人物形象和表现形式上,其核心是人物形象的塑造。剧本中的人物形象是否具有真实性、独特性和典型性,人物形象是否能反映深刻的思想内容,是衡量电影剧本文学价值的主要依据。然而,电影剧本的文学价值仅仅为电影的艺术价值提供了一个基础,影片是否能充分反映剧本的文学价值,甚至超过其文学价值,首先取决于电影导演的完美处理,以及演员、摄影、美术设计、录音作曲等的共同创造。就剧本和影片而言,通常只有两种情况:剧本的文学价值得到体现甚至提高;剧本的文学价值遭到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