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建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土地使用的耕地年产值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亩1300元。
各市、县(区)应在最低标准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区位、耕地质量等因素,划分区域范围,具体修订各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征收土地按所在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耕地为25倍,果园和其他经济林地为9.5—15倍,非经济林地为6倍,养殖生产的水面和滩涂为8—11倍,盐田为7—9倍,未利用地为1.5倍。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市、县(区)政府按《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制定。
2、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区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亩3.25万元。
各市、县(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和有条件的区域,应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划分区片,在最低标准基础上修订具体区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据悉,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将于本月底前修订公布本地区具体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报省政府备案。在省里确定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各市、县(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区位、耕地质量等因素,划分区域范围,具体修订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新变化
1、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2、现在征地补偿标准
修正案草案第47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
国务院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次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土地补偿”作了重大修改——删除了现行法第47条中按土地原有用途补偿和30倍补偿上限的规定。
此次修正案草案的修改亮点,除上述删除“上限”和增加社会保障之外,还规定,补偿资金不落实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授权国务院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具体办法。
福建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和其他地区一样,福建省的 征地补偿费 也是由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各项 征地补偿费用 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 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规定,一般每两到三年调整一次,具体补偿标准您也可以咨询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分法律客观:《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土地价值等情况,全省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划分为四个地区类别。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分别为一类区38750元/亩、二类区37750元/亩、三类区36750元/亩、四类区35750元/亩。征收耕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1.0系数计发,除耕地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调整系数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但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全省地区类别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见附件。
大连征地补偿标准
我们国家的人口是比较多的,但土地却非常的少,即使是这样,每年还是有很多的土地被征收,一般都是征来修建公路或者高楼大厦的,不过既然要征地就需要给别人补偿,就以大连为例,那么大连征地补偿标准?下面就由我为你介绍相关内容。一、大连征地补偿标准 1、甘井子区最高,I、II、III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37万元/亩、31万元/亩、25万元/亩; 2、其次是高新区,I、II、III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37万元/亩、30万元/亩、17.5万元/亩; 3、旅顺口区I类区片地价标准为13.8万元/亩; 4、金普新区I、II、III、IV、V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12万元/亩、9万元/亩、4.6万元/亩、3.6万元/亩、3.3万元/亩; 5、普兰店区I、II、III、IV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4.6万元/亩、4.1万元/亩、3.6万元/亩、3.3万元/亩; 6、瓦房店市I、II、III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5万元/亩、4万元/亩、3.3万元/亩; 7、长兴岛经济区I、II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4.2万元/亩、3.7万元/亩; 8、庄河市I、II、III、IV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4.3万元/亩、3.3万元/亩、3.2万元/亩、3.1万元/亩; 9、花园口经济区I类区片地价标准为3.1万元/亩; 10、长海县I、II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3.9万元/亩、3.3万元/亩。 二、征地补偿的费用包括哪些 (一) 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一) 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二)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三) 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四) 社会保障费用。 三、征地补偿不到位能否供地 土地征收是先给予补偿后再征收的,所以征收补偿不到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土地征收,不提供征收的土地。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大连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在进行征地工作的时候,双方的焦点基本就是在补偿费用上面,但这个其实也是有规定的,只是每个地方不同而已,按照规定来就可以了,这对双方都比较公平。
大连征地补偿标准
1、甘井子区最高,Ⅰ、Ⅱ、Ⅲ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37万元/亩、31万元/亩、25万元/亩;2、其次是高新区,Ⅰ、Ⅱ、Ⅲ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37万元/亩、30万元/亩、17.5万元/亩;
3、旅顺口区Ⅰ类区片地价标准为13.8万元/亩;
4、金普新区Ⅰ、Ⅱ、Ⅲ、Ⅳ、Ⅴ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12万元/亩、9万元/亩、4.6万元/亩、3.6万元/亩、3.3万元/亩;
5、普兰店区Ⅰ、Ⅱ、Ⅲ、Ⅳ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4.6万元/亩、4.1万元/亩、3.6万元/亩、3.3万元/亩;
6、瓦房店市Ⅰ、Ⅱ、Ⅲ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5万元/亩、4万元/亩、3.3万元/亩;
7、长兴岛经济区Ⅰ、Ⅱ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4.2万元/亩、3.7万元/亩;
8、庄河市Ⅰ、Ⅱ、Ⅲ、Ⅳ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4.3万元/亩、3.3万元/亩、3.2万元/亩、3.1万元/亩;
9、花园口经济区Ⅰ类区片地价标准为3.1万元/亩;
10、长海县Ⅰ、Ⅱ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3.9万元/亩、3.3万元/亩。
一、征地补偿的费用包括哪些
(一)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一)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二)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三)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四)社会保障费用。
二、征地补偿不到位能否供地
土地征收是先给予补偿后再征收的,所以征收补偿不到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土地征收,不提供征收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