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漂亮的姨妈,“我的姨妈”为题,写一篇作文

时间:2024-09-02 18:51:28编辑:奇事君

“我的姨妈”为题,写一篇作文

 我从小就与我姨妈生活在一起。她对我视同己出。既像妈妈又像教师。十多年来她的聪明才智、丰富的阅历、不寻常的经历。以及她对生活的热爱对身边的人付出爱心。深深地吸引着我。  不管我上小学还是初中,我姨妈都是我最好的老师。她辅导我语文、数学。你们一定很奇怪吧。一个60岁的老人,怎么会语文、数学的课程呢?原来1965年我姨妈考上当时海口最好的重点学校海南侨中,刚读一年初中,就遇到了文化大革命。初中没有学完就下乡了。后来我姨妈一边工作,一边上夜校,终于考了当时的广播电视大学。取得了大学文凭。她的文化功底很深厚,她过去写的好文章还上过《海南日报》《海口晚报》和《交通运输管理》。  我的姨妈在退休之前曾经担任过海口汽车总站副站长、旅行社副总经理、酒店副总经理。退休后还帮我表哥经营一家照相馆,整天忙碌。还在发挥余热。她对生活的热爱、对事业的拼搏的精神深深地激励着我。  我的姨妈最让我感动的是她那颗善良的心。我姨妈常常教育我们“要做伟人、精英很难。但做一个人让你的家人和身边的朋友,遇到困难往你的身边靠一靠,你能伸出一双友谊的手帮他们度过难关,就是一个成功的人和生命有价值的人。虽然我还小对这句话的含意理解不深,但是都亲眼目睹我姨妈对亲人、乡亲、朋友的付出。我们老家有一个孤寡老人、无儿无女,我姨妈每年都给她钱,还接她到家里住,带她欣赏海口市好风景。至直她逝世。我姨妈资助的孤寡老人不止这一个我知道就有三个。我姨妈帮助过的亲人、同事、朋友、乡亲有好多。我们住大院里好多人都在我的面前说我姨妈是好人。我也跟着沾光。  我觉得我有这样的好姨妈,生活在充满爱的环境里很幸福。我要像我姨妈那样努力做个有亲人依靠的人。


一部老外国电影,讲得一个小女孩被他姨妈送去和脾气不好的爷爷住在一块,叫什么名字?

海蒂Heidi (1937)

故事背景是十九世纪的瑞士阿尔卑斯山脉,一个小孤女海蒂被送去与隐世而居的祖父同住,当时祖父正因儿子离开他而感内心痛苦,可爱的海蒂很快就溶解了老人家冷酷的外表。不料邪恶的阿姨偷偷把海蒂带走,卖去给有钱人家当仆人。主人有个生病的女儿,她在海蒂的安慰和鼓舞下重新振作起来,爷爷也在千辛万苦之下终于跟孙女团圆。


《姨妈的后现代生活》

——观后感

很早之前看的这部电影了,普通却难忘。电影讲述了平凡的生活,越平凡越真实,越容易触动人心。

《姨妈的后现代生活》是一部文艺片,上大学的时候去中文系看的,主演斯琴高娃,周润发、赵薇等友情出演。这部电影总体还是比较轻松的。先说说这部电影的笑点吧:

1.斯琴高娃演绎的角色碎碎念,有点愤青,有点小可爱,很接地气,不由得让人很亲近,想到了自己的奶奶。

2.12岁的宽宽来到上海,一到家就把杯子里的水喝了,结果是奶奶泡假牙的水。

3.斯琴高娃和发哥相约去游泳,结果她穿着红毛衣织成的泳衣,跳下水就把泳池染红了。

再说说这部电影里的反转:

1.斯琴高娃被骗后从上海回到东北,就像换了一个人,没了笑容,没有太多言语,少了那种生活的精气神。

2.影片结束时,她在菜市场的那幕,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吧,梦想与现实的较量,不合时宜的失败。

3.你看不惯讨厌的人,也许也有她的善良,最后你会发现,你也没有那么讨厌她,有些人来不及打声招呼,可能永远再也见不到了。

这部电影我当时连着看了三次才看懂,只有走进人物角色,才会体会到人物的情感。而我也无法表达出自己对这部电影的所有感受。

电影里的斯琴高娃是知识分子的写照,是怀揣梦想和清高的人,不管社会地位怎么样,她有着自己的高傲。一边骂着一边追求着,当她把所有的积蓄拿出来,期待更美好的明天时,生活欺骗了她。心灰意冷的她回到东北老家,面对的应该不是想要的生活和自己喜欢的人吧。都说“哀莫大于心死”,应该就是这种感受了吧。

也许就是这样悲的结局,让这个文艺片有了灵魂。生活里不尽是成功和喜悦,还有失败、难过和无奈……

这有滋有味的人生!


《姨妈的后现代生活》影评

看完这部电影,想到一个段子。在小餐馆吃饭时,旁边三个中年妇女和服务员吵了起来,原来是她们点了皮蛋瘦肉粥,有一碗没有肉,服务员说煮化了。没想到其中一个妇女还在纠缠,竟然越说越伤心,哭了起来。这下连同伴都手足无措了,劝她:“小赵啊,一碗粥而已,咱不至于啊。”然后小赵哽咽着说:“我哭的不是这一碗粥,是我都三十几岁了,还会因为一碗粥而变成这样子,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啊!”最后作者说只是想吃个饭,为什么要让我听见这么振聋发聩的话。


这个段子仿佛就是为描述这部影片而生的 ,最初看见这么多大腕的时候,以为是肥皂片,看完之后才感觉被猝不及防的捅了几刀子,被敲落满口牙却只能抿紧双唇不让血流出来的感觉,真是难受。麻蛋,我只是想看个电影,为什么要这么一针见血!也就明白了为什么要这么多老戏骨来演小人物,因为傻白甜是真的演不出平凡人物的。

姨妈一生只勇敢了两回,一回是和不爱的丈夫离婚从鞍山回到上海,找寻自己的前程。一回是遇见潘知常,开始了一段黄昏恋,然而两次都失败了。那个年代的大学生是天之骄子,所以姨妈看不起周围的邻居,觉得他们是瘪三,也是可以理解的,谁还没个骄傲呢?所以她喜欢戏曲,喜欢有品位的英式英语,清高文雅是根植于心底的。然而现实总能狠狠给她一耳光,所以她舍不得给冰箱插电,舍不得开空调,带着受伤的外甥去菜市场以博得同情,又处处是小市民的精明。

波澜不惊的生活在同样风雅的潘知常出现后打破了平静,同样的落魄和文艺,有共同的爱好的京剧,两个超龄文青立刻成了知己。在破旧的小饭馆里,一个衣衫褴褛的大叔出口成章,另一个肚子鼓出来的发福大妈崇拜的听着。场景切换到外面杂乱吵闹的弄堂,导演的险恶用心就出来了。潘知常第一次问姨妈借钱的时候,我是把他定义为骗子的,然而随着他的再次出现及浮夸的表现,对之前的判断倒是疑惑了。

姨妈带潘回去吃饭,担心被邻居发现爬12层楼梯,实在累得受不了了,两个人坐在楼梯用手掏摔破的西瓜吃,一边心疼“扔了可都是钱啊”。姨妈家的碗,姨妈做的菜,都让潘知常觉得有妈妈的味道,并嚎啕大哭起来。一夜春宵之后,两个人穿上潘知常珍藏的戏服,眉眼俱笑,顾盼生辉的拍照,但是当他们去游泳,姨妈穿上自己织的连体泳衣时,潘知常的脸上充满了尴尬和惊讶,仅有的浪漫又被一棍子打回现实。冲突在邻居的猫飞飞死后彻底爆发,两个人买了墓地被骗,当姨妈问出:“你们是不是一伙的?”的时候,才建立不久的情爱再也没有挽回的可能。潘知常在姨妈床前守了一夜,天亮后伤心的滚了,留下风尘仆仆的背影。第二次勇敢因为不信任而失败,导演麻利的捅了一刀子。

爱情本来就是风险投资,时长未知,对象未知,结局未知,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还常常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所以比较容易发生在年轻人身上,那是一个人一生中抗风险最高的年龄段。 而最后潘知常的表现倒让我觉得他更像一个不懂经营只有小聪明的文青,可爱天真,而不是骗子。然而,姨妈过了勇敢的年龄,再也没有抗风险的能力。当不信任出现的时候,是不是骗子还重要吗?结果都一样——姨妈损失了自己的棺材本,也失去了一生中仅有的一段爱情。

姨妈的女儿出现了,一个满口大碴子味的粗鄙女人,因为缺失母爱而叛逆,再因为吸引力法则(虽然这是个伪科学)找到一个渣男,被生活压的透不过气来。 一段爱情和摔伤耗尽了姨妈吊在胸口不甘心的气息,她终于变成了头顶花白的死灰般的老女人了。回到了东北老家,在摊位上就着咸菜嚼冷馒头,听着旁边传来的京剧,前尘往事,恍然一梦。姨妈的第一次勇敢,也终于失败。导演再捅一刀。

窗口一弯巨大的冷月,每个人都在仰望,却那么难到达。

杀了姨妈的是环境和生活吗?我觉得未必。姨妈最初也是有一腔热血的人,那是怎么样一点点冷却的,值得沉思。

敢爱和懂爱是一种能力,并不是每个人都拥有。

满分好评。

201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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