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制礼作乐的内容有哪些?
据文献记载,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国家,周公经常夜以继日地思索如何把古代圣王的功业发扬光大,如果遇到想通的地方,便会尽快付之于行动。周公认为,“礼”的主要功能是区别贵贱,如果让各个等级的人各归其位,各安其分,社会就不会出现混乱,也就不会产生争夺,这样就达到了一定程度的和谐。周公颁布了一系列典章制度,来规范社会各阶级的职能,其中昀重要的就是宗法制。宗法制度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商代王位继承制主要实行“兄终弟及”制,意思是兄长去世后,由其弟接替王位。这样的制度,传位不定,会使统治集团内部因为争夺王位而产生矛盾,进而引发争夺,客观上会削弱统治集团自身的力量。为了克服这个弊端,周公以血缘关系为出发点,规定王位由嫡长子来继承,遵循“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原则,其余的诸子,则分封为诸侯,这样从制度上避免了因继承而发生的流血冲突。此外,周公制定了一系列礼乐制度,涉及君臣父子、言谈行为、男女性别等各个方面,在多个方面维护了周王朝的稳固。周公规定的礼非常细致,如办丧事的时候不能谈笑;远望灵柩的时候不许唱歌;吃饭的时候不能叹息,不能说话,不能发出咀嚼声;邻居们有丧事,不能兴冲冲地走路;听音乐的时候,不许唉声叹气等。在周公制定的周礼中,还有一种礼叫“谥”,或者叫“谥法”。就是在每个天子乃至诸侯去世后,根据他生前的政绩和为人的好坏取一个代号,以概括他的一生。周公制定的“乐”,更多的是强调“和”。礼制森严的社会,虽然保证了秩序井然有序,但这样的体系过于僵硬,而“乐”正好可以进行调和。通过艺术手段的“乐”来感化人心,使百姓在心中认同社会。乐与礼相辅相成,二者有尊有亲,有别有和,构成治理社会的一个有机整体。传说,周公曾作《三象》、《大武》等乐歌,描述了武王伐纣、周公东征及周初盛世的情景。周公制定的“乐”虽指音乐却超越了音乐,带有浓厚的社会功能,如《诗》原是用音乐伴奏的歌词,有《风》、《雅》、《颂》之分。《风》是指不同国家地区、不同风格的乐曲;《雅》是指西周京畿的乐歌;《颂》是天子用于祭祀和其他重大典礼的乐歌。《雅》和《颂》的乐曲由于用途、声调不同,所以要使用不同的乐器。如果用错了,例如应该用琴的时候却用了瑟,就是违礼,乐师就要受惩罚。而琴又有雅琴、颂琴之分,绝对不能搞混。在当时,招待宾客,举行宴会,举办典礼,都必须由乐工奏乐或歌唱,所唱的乐歌、所用的乐器都分出等级,不能乱来。
周公制礼作乐对后世有哪些影响?
周公制礼作乐,为后世西周社会的稳固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西周社会正是在宗法制和分封制的支撑下得以保持社会的安宁与平静。周公的制礼作乐,奠定了我国礼乐文明的基础,使我国成为一个礼仪之邦,从此以后,礼乐制度一直是规范国家生活的主要手段。周公制礼作乐,奠定了我国在治理国家方面以教化为主的思想基础。周公(生卒年不详),姬姓名旦,亦称叔旦。西周开国元勋,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教育家,“元圣”、儒学先驱,周文王姬昌第四子,周武王姬发的弟弟。采邑在周,故称周公。封于曲阜,留朝执政,长子伯禽就封。武王卒,成王幼,周公摄政。管叔、蔡叔、霍叔等不服,联合殷贵族武庚和东夷反叛。他率师东征,平定叛乱,灭奄(今山东曲阜东)后大举分封诸侯,营建成周洛邑(今河南洛阳)。又制礼作乐,为西周典章制度的主要创制者,主张 “明德慎罚”,以“礼”治国,奠定了“成康之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