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团代会
团代会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代表大会的简称。团代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并讨论党中央和团中央的文件精神,以及团委委员的换届选举等等。团代会是按照团章规定从团中央到各级行政区域的各级地方团委、各具体基层单位团委团总支委、每年定期或者特殊情况下不定期召开的共青团团员代表大会。拓展资料:第十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四)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五)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第十一条 团的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团的县级以上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第十二条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第十三条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可以调整和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第十四条 有关全团性的工作,由团的中央委员会作出决定,统一部署。各级团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团的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工作任务,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参考资料:中国共青团网-团的组织制度
汤立斌的人物履历
1992.09--1996.08南京经济学院统计系统计学专业学习1996.08--1998.08江苏省统计局企业调查队科员;1998.08--2001.07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研究生2001.07--2004.06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博士2004.06--2005.0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工程师;2005.04--2007.0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7.03---2008.04株洲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成员、调研员;2008.04---2008.08芦淞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008.09---2009.02芦淞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代区长;2009.02---2011.05芦淞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2011.05--2013.05株洲县委书记;2013.05--2015.06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 ; 2015.06--共青团湖南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所谓团代会是什么?
团代会是中国共青团团员代表大会的简称,主要是讨论学习党中央和团中央的文件精神,以及团委委员的换届选举等等
第十七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八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三)修改团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第二十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十一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的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参考资料:中国共青团 > 团章
湖南省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单
湖南选举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18名
1月26日上午,湖南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委员,以及湖南省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18名。
大会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戚和平主持。
大会执行主席蔡力峰、肖雅瑜、(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肖扬、肖刚强、邱则有、余合泉、邹学明、张卫平、张凤来、陈刚、陈兰新、陈松岭、武吉海(苗族)、易炼红、周平常(女)在主席台前排就坐。
出席本次大会的省党政军领导有:张春贤、周强、胡彪、梅克保、黄建国、许云昭、李江、于来山、蒋建国、徐宪平、杨泰波、杨忠民、陈润儿、李微微、谢勇。
出席大会的还有大会常务主席陈叔红、刘莲玉、孙在田。
省军区参谋长李兰田,国防科技大学政治部主任张继温、科研部部长沈志宇和其他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主席台就座。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763人,实到代表76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和总计票人名单。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孙在田为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从63名正式候选人中选举产生了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57名;从142名正式候选人当中选举产生了118名湖南省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根据法律规定,其代表资格须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确认。
选举结果宣布后,会场内响起长时间热烈掌声,大家向当选人员表示衷心的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