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的税款的滞纳金从何时开始计算?
 一、税款滞纳金什么时候算 附增值税与公司所得税税款缴纳期限的规定: (一)增值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二)公司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纳税人应于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公司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举例: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按月进行增值税申报。201×年6月,由于报税人员疏忽,错过了6月15日增值税申报的最后一天,直到6月18日才想起来,到国税进行补申报。6月份A公司应纳税额为20000.00元。 公司于6月18日当天申报并扣款成功。此时滞纳天数为:16号、17号、18号,共3天。滞纳金=20000.00×0.05%×3=30.00元 滞纳金是与税款连带的,如果在确定应纳税款的纳税期限时,遇到了应该顺延的节假日,则从顺延期满的次日起加收滞纳金,但在税款滞纳期间内遇到节假日,不能从滞纳天数中扣除节假日天数。 假如上述例题,6月15日恰好为端午节假日,则6月16日增值税申报的最后一天,滞纳天数为:17号、18号,共2天。假如6月16日为端午节假日,则6月15日为增值税申报的最后一天,滞纳天数依然为:16号、17号、18号,共3天。
税款滞纳金怎么算
法律分析:税款滞纳金的计算方法:依法应按照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比例计算。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滞纳金应当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税务滞纳金计算公式为:滞纳金金额=滞纳税款×滞纳金比例×滞纳天数。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法律法规或者税务机关依法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税务滞纳金是指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不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纳税义务时,税务机关以对其设立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为手段,促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强制执行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五十三条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将征收的税款缴入国库。对审计机关、财政机关依法查出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有关机关的决定、意见书,依法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并将结果及时回复有关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