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南京教育局招生办电话如下:南京教育局电话办公电话:025-83639901。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26号;邮政编码:210008;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市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构职责: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管学校(单位)领导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碰改常管理。指导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学校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负责制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规划,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加强城乡教育统筹,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散芹各区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南京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名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c.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这类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包括本科结业生、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d.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5)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工处同意;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报考;境外学历人员应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南京市教育招考院经历四次更名,从初期1978年6月19日宁革发【1978】98号文批准成立“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名称为“江苏省南京市大专院校招生办公室”,到1980年7月10日正式启用“江苏省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江苏省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到2004年2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将“江苏省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再到2019年4月,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简称“市招考院”)。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地址:南京市教育招考院位于中山南路388号,近邻甘熙故居,毗邻见证中国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科举考场——江南贡院的座落地夫子庙。在多年的招生工作中,我们坚持“团结,秉公,求实,守纪”的工作传统。建立了成熟的招考管理队伍,形成了规范管理,全面建成了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切实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经过多年的研究和探索,我市的中招录取工作形成了一套运行流程,从制度上保证录取的公正性;为了进一步提高招生现代化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考生、学校和全市教育,增设了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