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什么部门负责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是每年至少1次。
一、职业病预防工作坚持什么方针
职业病预防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二、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健康保护权利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三、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采集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从事采集血液的单位;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什么部门负责
法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是每年至少1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
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
法律分析: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 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2、 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3、 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4、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5、 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6、 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心理、生理健康的要求;7、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其他规定。法律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第四条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至少多久检测一次
您好亲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第四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如需更多与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可访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或中国政府网等官方网站查阅。【摘要】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至少多久检测一次【提问】
您好,每年检测一次。法律分析: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每年至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回答】
职业危害因素多久检测一次?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每年至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扩展资料:《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测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二)隐瞒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成分及用量、生产工艺与布局等有关情况;(三)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异常气象条件、减少生产负荷、开工时间不足等不能反映真实结果的状态下进行采样检测;(四)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更改采样检测数据;(五)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指定地点或指定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检测;(六)以拒付少付检测费用等不正当手段干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正常采样检测工作;(七)妨碍正常采样检测工作,影响检测结果真实性的其他行为。参考资料来源:应急管理部——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