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的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小型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20座以下客车:0.45元/公里。中型车2吨以上至7吨(含7吨)货车、21座以上至50座客车:0.90 元/公里。大型车7吨以上至20吨(含20吨)货车、51座以上客车、卧铺客车:1.462 元/公里。特大型车20吨以上货车、集装箱车:2.138 元/公里。收费标准: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工程投资总额,其投资的组成情况;专业部门对该公路及中、长期和远期交通流量的预测资料;地区经济发展的水准,车主行驶高速公路得到的效益,社会承受能力等等。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年限,不超过30年。法律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 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第十五条 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并按照下列程序审查批准:(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第十六条 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对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或者免交车辆通行费。修建与收费公路经营管理无关的设施、超标准修建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其费用不得作为确定收费标准的因素。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需要调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新规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规定,高速公路属于收费公路,具体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六十三条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1、按里程计费,精确到分 原来的高速通行费是按照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规则进行计费的,改为按里程收费,一般私家车按每公里0.4-0.5元左右计费,ETC车辆计费精确到分,非ETC车辆计费精确到元。 2、全国取消省界收费站,改ETC缴费 全国29个联网省份的487个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需要注意的是,取消省界收费站并不等同于取消省界收费,车辆高速跨省时仍需按省份支付高速通行费,只是收费方式改为不停车快捷交费,即ETC缴费。 3、8座9座客车从二类客车调整为一类客车 从2020年1月1日起,8座和9 座客车从二类客车调整为一类客车,并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车辆需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提出。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不涉及客车计费方式、计费标准的调整工作,客车应交的通行费金额总体看也不会发生变化。但目前出现的部分客车实交的通行费金额发生一些小额变化,主要是由于计费精度提高造成的。 取消省界收费站前,通行费收费大多按照5元的倍数取整。取消省界收费站后,人工收费精确到“元”,ETC收费精确到“分”。例如某段路收费标准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