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八大旗等级是什么?
分有上三旗,下五旗。1、上三旗:由皇帝控制的正黄、镶黄、正白三旗。2、下五旗:由诸王、贝勒掌控的镶白、正蓝、镶蓝、正红、镶红五旗、上三旗与下五旗只是相对于包衣佐领而言的,而与皇族和普通旗人无关。皇室管家内务府三旗的包衣佐领,主要服务于宫廷。下五旗亦设包衣佐领,皆为王府所属,各随其主之旗。到了清世祖顺治开始亲政,为了加强对八旗掌控,亲自统领了原属多尔衮的正白旗,这样由皇帝控制的正黄、镶黄、正白三旗,称为上三旗;由诸王、贝勒掌控的镶白、正蓝、镶蓝、正红、镶红五旗,称为下五旗,此后终清未改。八旗军队位置按“五行阴阳”划分:两黄旗驻扎北方,北方在五行中代表水,黄色代表土,土能挡水;两白旗驻扎东方,东方在五行中代表木,白色代表金,金能降木;两红旗驻扎西方,西方在五行中代表金,红色代表火,火能克金;两蓝旗驻扎南方,南方在五行中代表火,蓝色代表水,水能灭火。东西南北,金木水火,黄白红蓝,一伸一抑、一张一合,顺其自然的天理现象和崇拜。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八旗子弟,百度百科—八旗
满洲八旗等级顺序是什么?
满洲八旗按等级划分排序依次是正黄、镶黄、正白、正蓝、镶白、正红、镶红、镶蓝八个部分。八旗是清代满族的社会生活军事组织形式。八旗制度是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15年)正式创立。1601年初建时仅三旗:黑旗、白旗、红旗。1615年因“归服益广”将三旗析设为八:原红旗分为正黄、镶黄二旗;原白旗分为正白、镶白、正蓝三旗;原黑旗分为正红、镶红、镶蓝三旗。合称八旗,统率满洲、蒙古、汉军。八旗的来源努尔哈赤遂于天命年间始设蒙古旗,至皇太极天聪九年(1635年)编成蒙古八旗。皇太极于天聪五年(1631年)先编一汉军旗,至崇德七年(1642年)完成汉军八旗的编制。合称八旗,统率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至此八旗的制度臻于完善。入关前,八旗中的正黄、镶黄两旗由汗王(皇帝)直接统领,其它6旗分别由汗王的子侄统领。顺治八年(1651年)多尔衮死,顺治帝亲政,收多尔衮所辖的正白旗归皇帝统领,于是形成了上三旗与下五旗。
何为 清朝 上三旗,下五旗?
清朝的上三旗是由皇上亲自统领的也就是皇上的亲兵,叫做上三旗。下五旗是由各位王爷、贝勒、贝子分别统领的叫做下五旗。 上三旗:上三旗是清朝皇帝直接统领的三个旗,清朝军队进去北京以前,正黄旗、镶黄旗、正蓝旗由皇太极亲自统领,是皇帝的亲兵,称为上三旗。清朝军队进入北京以后多尔衮担任了摄政王,就把自己统领的正白旗纳入到了上三旗当中,而把他的死对头豪格统领的正蓝旗贬到了下五旗,从此以后上三旗就是正黄旗、镶黄旗和正蓝旗。下五旗:下五旗是由清朝时期皇帝的宗室也就是各位王爷或者贝勒们统领的,下五旗的主要责任是驻守在京城内外的各个地区。扩展资料:正蓝旗:建于1601年,因旗色纯蓝而得名。正蓝旗在顺治前与正黄、镶黄列为上三旗,顺治初改由诸王、贝勒、贝子分领。清末时规模达到下辖83个整佐领又11个半分佐领,兵丁2.6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镶红旗:建于1615年,因旗为红色镶白而得名,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领,清末时规模达到下辖86个整佐领,兵丁2.6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镶蓝旗:建于1615年,因旗为蓝色镶红而得名,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领。清末时规模达到下辖87个整佐领又一个半分领,兵丁2.7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5万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三旗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下五旗
上三旗和下五旗在清入关后,关系和以前有何不同?
八旗是清代最具特色的一种政治体制,关外时期它既是一种军事组织,又是一种经济组织,并且带有一定的私属性。入关后,在八旗内部,依据不同的从属关系,逐步确立了两层关系:第一层是上三旗与下五旗的关系;第二层是内务府三旗与外八旗的关系。这里就此两个问题分开来讲。一、上三旗与下五旗清太祖努尔哈赤晚年,沿用过去的遗制,将八固山(八旗)作为家族的私产,在亲近子侄中分配。领旗的旗主(和硕贝勒)享有经济、政治上的特权。清太宗皇太极即位以后,为强化自己的统治,在八旗内增设管旗大臣,由大臣牵制八旗诸王,又陆续削夺阿敏、莽古尔泰两大旗主,直接统辖正黄旗、镶黄旗、正蓝旗,但其余各旗仍分别由和硕亲王执掌。顺治元年(1644年),世祖福临冲龄即位,叔父多尔衮以旗主身份摄政,实际秉执国家的最高统治。多尔衮与阿济格、多铎是亲兄弟,原领有实力雄厚的两白旗。顺治五年,多尔衮加豪格(皇太极长子)以莫须有之罪名,将其囚死狱中,并乘机将隶属皇太极一家的正蓝旗夺为己有。多尔衮兄弟实领两白一蓝三旗,威权自专,形成对皇权的巨大压力。两年后,多尔衮病死,福临亲政,时年十四岁,济尔哈朗对多尔衮一系展开反击,迫令阿济格自缢(此前,多铎已病死),追论多尔衮悖逆之罪,下诏追削封爵,又兴起大狱,处死了多尔衮亲近贵族重臣数十人。顺治帝福临通过这些努力,沉重打击了宗室强藩,巩固了皇权。他在原有两黄旗的基础上,又把隶属多尔衮的正白旗划归己有,成为新上三旗,即正黄、镶黄和正白三旗。从此,正式形成了上三旗与下五旗的体制。上三旗归皇帝亲领,地位高贵,人多势众,构成了八旗的核心。下五旗各司其职,成为诸王、贝勒等宗亲的分封之地。上三旗与下五旗的分治,是八旗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是以皇权为代表的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的明显标志。康熙元年(1662年),圣祖玄烨继位以后,陆续分封诸兄弟子侄为下五旗王公,与原有本旗王公共同管辖每一旗人丁,于是一旗中便有王公数人,不再存在一个旗主专擅一旗的局面。康熙十八年(1679年)确定王公府属官员名额,并规定王公府属佐领下人在各王公门下行走。至于各王公名义上领有的旗分佐领,则归各旗都统管理。都统掌“宣布教养、整诘戒兵,以治旗人”,直接接受皇帝令旨,各旗王公从此无权干预旗务。上三旗下五旗制度,形成了正身旗人社会地位事实上的差别。上三旗守卫皇城,挑选侍卫,皇帝外出时担任扈从,是皇帝最倚重的亲军。下五旗除守卫京城外,被大批派往各地驻防戍卫。康熙帝冲龄即位时,以索尼(正黄旗)、苏克萨哈(正白旗)、遏必隆、鳌拜(镶黄旗)为四辅政大臣,均出身上三旗,这说明上三旗人在参与政治方面享有优势。为了破除上三旗与下五旗之间的隔阂,鼓励下五旗人为皇帝建功立业,清廷特别建立了“抬旗”制度,由“满洲下五旗,抬入上三旗者,谓之抬旗”。其本支子孙准许一同抬旗,同胞兄弟仍隶原旗。皇太后、太后母家在下五旗者均准予抬旗。以后,抬旗形式又趋于多样化,上三旗汉军可以抬入同一旗分满洲旗。康熙母家孝康章皇后一家,佟佳氏原隶属汉军镶黄旗,后抬入满洲镶黄旗,后族抬旗之例自此始。包衣旗人也可以拨出抬入满洲旗。不同形式的抬旗,成为清代满、蒙、汉军旗人间,上三旗人与下五旗人、正身旗人与非正身旗人间成分流通的一种特殊途径。康熙年间,以下五旗为王公贵族的分封之地,和硕亲王不再像清初那样领有全旗,而是由皇帝从上三旗拨给十五个满、蒙汉军旗分佐领和包衣佐领作为私属,亲王以下诸王、贝勒,也分别领有若干佐领。此举虽然破除了旗主专擅一旗的积弊,但王公贵族仍以所得佐领为私产,在子孙中世袭。他们对所属佐领的旗人任意差遣役使,遇有过失,动辄锁禁,籍没家产。下五旗旗人身为国家官属,却处在诸王私人支配之下。雍正年间,满洲都统五格,在雍正帝面前奏对时,对已经获罪削籍的允禟,仍口口声声称之为“主”。故主尚有如此淫威,足见下五旗旗人对旧日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之强。胤禛在诸兄弟倾轧中最终夺嫡而得皇位,即位后便采取严厉措施对待兄弟,进一步激化了矛盾。当时亲王各有五六个佐领,兵丁三四百名,六个亲王所属兵丁多至二千四百至二千五百名,加上其他若干王公的兵丁,总数竟达四千余名。雍正帝为巩固地位,不遗余力打击诸旗王公权势,以杜祸患。他借口“五旗之人,竟有二主,何以仰生”,严禁诸王对所属旗人擅行治罪;规定除王府护卫仍由本主升擢外,其余官员升擢皆归有司,诸王特权至此削弱。又禁止诸王私遣人役,需要时必须列名请旨。雍正帝通过裁抑宗藩,使自己的统治地位得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