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发文自己原创的文章可以多平台发布吗?
自己原创的内容是可以多平台发布的,这个肯定没有问题,因为我一直是这么做的。
至于你在发布百家号后又发布大鱼被提示违规,那可能就是内容真的违规了,因为各平台对于内容审核的严格程度,还有对违规关键词库的不同,这种情况也是很常见的。
至于你问的原创发文顺序,我建议以你最看重自媒体平台为首发,在文末就注明首发在***平台,等该平台审核通过并推荐后,发布到其他平台。
如果你同步的自媒体平台很多,那么建议分梯次发布:
最重要的平台首发
百家号、头条号、大鱼号、企鹅号其次
其他平台最后
按以上操作肯定不会有问题,望采纳。
我是3年全职自媒体人,有问题继续问我。持续解答自媒体相关问题,欢迎关注。
如何使用凤凰网博客
现行《凤凰网网络服务使用协议》里没有个人会员自愿解除自己与凤凰网会员服务提供商合同(自愿注销会员账户)的相关条款,网页上也自然不会存在个人自愿注销会员账户提示按钮了——据本人观察,国内所有的网站都只有会员违反《XX网网络服务使用协议》规定网站有权单方面取消该会员会员资格(网站服务提供商单方终止合同)的条款,并无会员自愿退出的相应规定。如《凤凰网网络服务使用协议》规定:
“八. 关于中断或终止服务:
2. 如用户违反被服务条款中的内容,凤凰网有权取消用户的会员资格,并终止向其继续提供服务。’
照该条款规定,会员没有自愿终止服务合同的权利(至少是没有此项规定),要自愿退出,就只有采取不断违反使用协议规定这种非常规极端方式,让服务提供商终止向自己提供服务,似乎国内知名网站服务条款都是如此(除少数网上贮存业务提供商提供“注销账号”按钮供用户选择外,另外QQ及少数电子邮件提供商服务条款中规定较长时间不使用者服务提供商有权收回QQ号、邮箱,同时也意味着终止与会员签订的提供服务合同,因此消费者要终止QQ及少数邮件提供商服务合同还可以采取长时间不登录不使用QQ及邮箱方式让服务提供商收回QQ号、邮箱从而达到目的)。
会员不能享有终止与网络服务提供商服务合同的权利,的确是目前中国互联网行业的一大欺行霸市的丑陋行规,“北京喷绘”想以较平和方式正当地取消凤凰网服务,就只能不断地致电凤凰网客服(010-84458000总机转),再三表明自己终止双方服务合同的意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对方生出侧隐之心主动终止与自己的服务合同关系,必要时可以威胁“将对方告上法庭”来达到终止自己凤凰网会员合约的最终目的。
若这种苦口婆心的方法仍不见效,“北京喷绘”就只有上法庭起诉凤凰网的办法了,“北京喷绘”可以要求法庭依法判决对方这种“单方面解约权利”的霸王条款规定无效,解除“北京喷绘”与凤凰网之间会员与会员服务提供商的合同关系。判令凤凰网限期修订《凤凰网网络服务使用协议》,补充会员自愿解除规定,承诺保守自愿终止服务合同会员隐私并立即销毁自愿终止服务合同会员一切信息,限期按新规定修改网页,在会员注册网面上添加醒目的会员退出按钮,在凤凰网及其他著名网络媒体及平面媒体显著位置刊登启事赔理道歉,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律师费及诉讼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