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供暖

时间:2024-08-01 10:59:14编辑:奇事君

哈尔滨供暖期起止时间2023

哈尔滨法定供暖时间是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停暖是依据所在地区的天气,不是全国统一的。北方法定供暖时间一般从每年的11月15日开始,到次年的3月15日24时停止,共4个月。不过各地区会根据自身情况有所调整。例如,哈尔滨的供暖时间为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新疆地区是每年10月15日到次年的4月15日,共6个月;安徽省供暖时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宁夏供暖时间:2022年10月20日起至2023年4月5日;内蒙古供暖时间:2022年10月15日至2023年4月15日。地热供暖使用常识:初次使用时加热要循序渐进。第一次使用地暖,注意应缓慢升温。首次使用时,供暖开始的前三天要逐渐升温:第一天水温18℃,第二天25℃,第三天30℃,第四天才可升至正常温度,即水温45℃,地表温度28℃~30℃。不能升温太快,地板可能会因膨胀发生开裂扭曲现象。关闭地热系统,注意降温要渐进。随着季节的推移,当天气暖和起来,室内不再需要地热系统供暖时,应注意关闭地热系统也要有一个过程,地板的降温过程也要循序渐进,不可骤降,如果降温速度太快的话,也会影响地板的使用寿命。房间过于干燥时,可以考虑加湿。冬季气候干燥,加上使用地热采暖,地板长期处在高温的情况下,容易干裂,这时业主有必要给房间加湿,以免地板干裂变形。

哈尔滨取暖费收费标准2022年

具体收费标准(一)普通居民住宅基础热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9.37元;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39.14元。(二)节能居民住宅基础热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6.54元;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44.41元。(三)普通非居民住宅基础热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1.36元;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43.16元。(四)节能非居民住宅基础热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8.24元;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48.97元。发放范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取暖费标准(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二)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三)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三、资金来源(一)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由同级财政负担;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按现行补助水平予以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行解决。(二)城市低保取暖补贴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按取暖费原分担比例共同负担。(三)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取暖补贴由省级财政负担。取暖费等于房子或建筑面积乘以供暖单价:取暖费的费用是根据房屋的面积来计算的。房屋的面积越大,它的取暖费也就收的越多。比如1㎡的取暖费是15元。那么10㎡的面积,收费就在150元。所以说房屋的面积越大,收的取暖费也就越多。去开通供暖需要什么:开通暖气需要房产证明文件,比如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还有使用者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即可。用户办理好手续,到营业厅办理开通,签订供热合同和安全协议,之后供热单位就会安排工作人员安装挂表通气。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这也就意味着取暖费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国家尚未出台统一规定的情况下,目前各个省市政府加大取暖保障力度,对于低保户,特别是困难户,由政府帮助解决部分取暖问题,给予减免费用等。


哈尔滨取暖费标准

法律分析:山哈尔滨取暖费发放依据三个标准:1、已经参加保险的离休人员,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进行发放,发放的标准为3161元。2、已经参加了社保的退休和退职人员,依据2010年人民政府关于取暖费的标准执行,为3161元。3、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一次性缴费后每月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依据2184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哈尔滨市给予45平方米以下(含45平方米)实用面积取暖费补贴,但是根据补贴对象的不同,分别给予100%和90%的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哈尔滨供暖温度标准是什么?

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哈尔滨供暖温度标准是:在供热期内,居民用户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得低于18℃,其它部位室温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并且哈尔滨规划区内供热起止时间为:当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相关知识:当温度低于12℃时,80%坐着的人感到冷,活动着的人有20%以上感到冷,卫生学将12℃作为建筑热环境的下限。一般情况下,最适合人体的环境温度是18℃到22℃,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室内最适合温度应保持在室温达18℃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40%,室温达23℃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0-50%为最宜。家庭有宝宝的家庭,一般情况下,室内温度以20℃左右为宜,湿度宜保持在50%~60%。可根据小儿怕冷、怕热的特点适当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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