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社保登记证年检
关于做好2008年社会
保险
登记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和《关于做好〈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辽劳社发[2001]10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参保企业,均参加本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二、年检时间
2008年2月18日至4月30日。
三、年检步骤
1、2008年社会保险登记年检工作分为自查整改、登记换证、年度检验三个阶段。
2、企业自查社会保险依法申报、缴纳时间范围为: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
四、年检内容
2008年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工作主要内容是:
1、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情况;
2、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情况;
3、社会保险依法足额申报缴纳情况;
4、换发与补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五、年检方式
1、现场年检。未有参加网上申报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到征缴窗口领取《2008年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自查表》及《2008年大连市社会保险年检单位档案信息采集表》,携带相关资料到稽查部进行现场年检。
2、网上年检。已参加网上申报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网上下载《2008年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自查表》及《2008年大连市社会保险年检单位档案信息采集表》,并在网上提交《2008年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自查表》,并携带相关资料到稽查部进行登记证审验。
六、年检提供的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2008年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自查表》;
4、《2008年大连市社会保险年检单位档案信息采集表》。
七、年检要求
1、各参保企业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认真组织自查,按时参加年检。
2、逾期不按规定参加年检的参保企业,将做为下半年实地稽核的工作重点,不得参加社会保险诚信企业评选,不办理该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不记录其缴费人员的个人帐户,不审核其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直至补检合格为止。
附件一:《2008年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自查表》填报说明
附件二:《2008年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自查表》
附件三:《2008年大连市社会保险年检单位档案信息采集表》
大连的企业社保年审需要怎么操作?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录入上一年度各险种应参保人数、应缴费工资总额等基本信息
2、持《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自查表》》及《大连市社会保险年检单位档案信息采集表》(如果自查有问题时需持《社会保险稽核查补(养老保险)基数花名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到经办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3、年检结论为合格的用人单位由经办窗口在《社会保险登记证》上加盖年检戳记。
申报材料:
1、《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自查表》
2、《大连市社会保险年检单位档案信息采集表》、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参考资料:http://dl.bendibao.com/live/201443/42780.shtm
五金店注册营业执照上面怎么写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范围可以写销售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等(以工商局核定为准)。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拓展资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