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贷款成被告

时间:2024-07-21 19:46:16编辑:奇事君

贷款还不起被起诉了会坐牢吗

法律分析:一般地说,一方借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不涉及刑事犯罪所以不会坐牢。不过,借钱不还被起诉后不执行生效判决,并且有能力拒不还钱,那么可能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create_time]2022-01-19 16:11:23[/create_time]2022-02-03 16:11:23[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创作者AHLhc2917hw[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49b0d73b8e9c03277b89a04091638db7.jpeg[avatar]现执业于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slogan]现执业于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intro]2775[view_count]

浙江男子买别墅烂尾后拒还贷款被银行起诉,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浙江一名男子在买完别墅后,发现开发商因为个人原因导致楼盘烂尾,而这名男子是向银行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所以在该楼盘烂尾后,就立刻停止了向银行支付月供,但是却遭到银行起诉,要求该男子支付剩下的金额,在一审判决后,这名男子不服,继续上诉,终于在二审的时候,法院判决这名男子不用偿还剩下的金额。二审法院的判决,对于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导致商品房烂尾而导致买房人需要继续偿还银行贷款的无奈,给所有贷款买房人带来了一丝希望和未来的曙光。 对于贷款买房的人来说,我们在进行付款买房的时候需要签署两份和自身利益相关的合同文本,一个是购房合同,一个是个人购房贷款及担保合同,这两个合同,前者是和开发商签署,后者是和相关银行签订。 根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以及第二十一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所以依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应该在解除购房合同以及贷款合同也解除的情况下,开发商应该把购房贷款还给银行,购房款本金还给本案的男子也就是买受人,而买受人则无需支付继续偿付银行贷款。对于这件事,网友们的议论也十分激烈,不过我觉得我们如果要买房子的话,最好还是买现房,毕竟现在出现烂尾楼的情况不在少数,如果真的烂尾了,那辛苦一辈子的钱,估计就要打水漂了。

[create_time]2022-04-21 19:46:51[/create_time]2022-05-06 16:12:29[finished_time]5[reply_count]0[alue_good]风尘说书[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76b2e2c8._pUo_kucBNFjKGcACdzmIg.jpg?time=12320&tieba_portrait_time=12320[avatar]TA获得超过282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37[view_count]

贷款还不起被起诉了会坐牢吗

贷款还不起被起诉了是否会坐牢,视情况而定:1、属于民事行为,一般不会因此而构成刑事犯罪,也就不会坐牢;2、确有能力归还而拒不执行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的,或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故意暴力抗拒,此时会坐牢。申请银行贷款业务的条件有哪些1、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5、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create_time]2022-09-22 16:50:36[/create_time]2022-10-06 10:17:59[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1[alue_good]宗辉律师团[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9cce7ee594a21a6a4499467bec623441.jpeg[avatar]律师[slogan]团队化处理区域性重大疑难案件。[intro]2354[view_count]

北川男子死亡5年后成被告,家属对此事提出了哪些质疑?

引言:近日有媒体报道,北川一名男子在死亡五年后竟然成了被告,家属对这件事情提出了哪些质疑?一、这件事情是怎么发生的近日根据媒体报道,在北川有一名男子死亡后,竟然成为了法院的被告。遇到这件事情之后,家人非常的疑惑。当时是他的家人在去银行取钱的时候,发现账户被冻结了。这个时候家人就非常好奇,因为他们连字都不认识,更不可能说去给其他人做担保。后来通过有关部门调查之后发现,担保人是这名男子。可是男子在担保后的第二个月,就已经去世了。于是他的家人一直到现在都不知道,他们竟然还背负着官司。二、家属对这件事情有什么质疑针对此这件事情,家属存在着一些质疑。因为他们不知道男子在死亡之后,这一次的授权委托是否还存在法律效力。同时家人发现授权书上只有这一个人的签名,上面并没有委托人的签名。因此家属怀疑这件事情存在一些造假的可能,在授权书上也没有一些相关的记录可以证明签名的是否是男子本人。而且家人还说他们并没有请代理律师来解决这件事情,可是却有人在调解书上签了字。关于签字的问题,家属也非常的质疑。三、对这件事情我们怎么看当事情发生之后,有关部门立即对这件事情展开了调查,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说在签订委托书之后,委托代理人死亡时相关部门就应该要结束委托代理。由此可见,这一份协议应该是属于无效的。不管做任何事情,我们都要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督工作,避免出现这类情况。希望这一件事情,尽快的调查清楚。一旦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违法违规的情况时,要根据我国的法律来进行处理。

[create_time]2021-12-30 14:56:02[/create_time]2022-01-14 11:20:56[finished_time]5[reply_count]0[alue_good]爱健身的小柒[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8ad4b31c8701a18be6c884308e2f07082838feaa?x-bce-process=image/resize,m_lfit,w_450,h_600,limit_1[avatar]文字编辑[slogan]琴棋书画诗酒与花茶,人生百年,何日散芳华[intro]192[view_count]

四川一男子死后5年成被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近日,据媒体报道,北川一男子死亡后,竟然成为了法院的被告。这件事之后,我的家人非常困惑。当时,他的家人去银行取钱时,发现账户被冻结了。这个时候家里人都很好奇,因为连字都不认识,更别说保证别人了。后来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担保人就是这个人。但是这个人在担保后的第二个月就死了。所以他的家人直到现在才知道他们还在打官司。前几天,四川北川的石先生向专科学校申请帮助,显示今年年初去金融机构取钱时,注意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了。此时她才知道,自己死去多年的孩子刘,曾借钱给别人贷款,死后五年被三台县人民法院列为被告。由于孩子的贷款担保,他也被法院列为被告。针对此事,家属有些疑惑。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个授权在男人死后是否还有法律效力。同时家人发现委托书上只有这个人的签名,没有委托人的签名。因此家属怀疑此事存在一定的诈骗可能性,委托书中也没有相关记录证明签名是否是男方本人。而且家里人还说没有请律师解决这件事,只是有人在调解书上签了字。在签名的问题上,家人也非常怀疑。廖明辉的侄子史先生到法院调取案卷,发现刘某死亡两年后,有他人签订的宽限期合同,刘某死亡五年后法院将其列为被告。金融机构以廖明学会为委托代理人,上诉人、被告人刑事律师仅两名到场。同时,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刑事辩护律师为同一律师。他对此事提出异议:“法院怎么能在这种‘斗猫’调解中做出判决?是法院的业务水平吗?还是别有用心?”事情发生后,有关部门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在签署委托书后,相关部门应在代理人死亡时终止代理。因此,该协议应该无效。

[create_time]2021-12-31 05:37:20[/create_time]2022-01-14 17:39:12[finished_time]5[reply_count]0[alue_good]精英大神x7[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1939121958,3977301307&fm=3012&app=3012&autime=1662700588&size=b200,200[avatar]TA获得超过1059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3[view_count]

男子银行贷款20万后意外死亡,银行起诉其家人还钱,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在我们中国一直就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说法,也确确实实是应该要履行的义务,欠了钱还钱本来是一件正常的事情,但是在实际的生活当中也会有一些纠纷的出现,比如有的人他可能经历一些特殊的情况,最后对于对于这件事情的处理方式也会发生变化。近日,在江苏扬州法院就判决了一起贷款案件,男子朱某向银行借款20万元之后,借期是一年到2020年9月借款,到期后朱某仅仅只偿还了部分借款,未按约还清本息。2021年2月份的时候,朱某因突发意外死亡,现在银行便起诉朱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4人包括父母,妻子和儿子进行还款,要求市民被告在继承朱某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贷款本息和律师代理费的责任。但市民被告辩称,朱某是由于意外死亡除债务外并没有留下任何遗产,同时他们表示也会对朱某的遗产放弃。随后法院判决4名被告在管理朱某遗产范围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2,171.32元,罚息5228.3元,并支付律师代理费11,944元。其实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话,对被继承人应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果按照这个推理来看,那么这4名继承人在辩解当中已经表示了他们愿意放弃遗产遗产继承,所以说这4名继承人并不需要向银行偿还借款。最终法院仍然判决了他们将要归还银行的欠款。那么如果是站在法律的角度,这个问题应该如何进行解答呢?首先,法院认为周某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银行则有权要求朱某进行偿还,由于朱某意外死亡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你应由4名继承人对朱某的债务进行清偿责任。虽然说4名继承人,在辩解中也表示他们自愿放弃遗产,而且朱某也没有留下任何遗产。但是市民继承人他们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朱某没有遗产,所以说应该担任遗产管理人却没有担任,也没有将遗产管理权移交给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按照这样的逻辑来看的话,市民继承人他们就仍然是属于朱某的遗产管理人,那么也就应该履行相应的责任。按照法院的这一个说法,法院的判决是没有毛病的。因为即使他们放弃继承,但是也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而他们没有这样子做那就理应承担还款。如果说,朱某的4名继承人他们确实履行了这个遗产管理行为。而且又开具了证明,证明朱某确实没有留下任何遗产,同时通过村委会等也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明,这样的话法院就不会判令这4名继承人再承担责任了。

[create_time]2022-10-01 14:16:32[/create_time]2022-10-15 17:06:31[finished_time]4[reply_count]0[alue_good]动植物深论[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3316867184,2169999349&fm=3012&app=3012&autime=1687970457&size=b200,200[avatar]TA获得超过629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41[view_count]

江州一男子向银行贷款20万后因故身亡,家人是否有还款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家人需要拥有还款的义务。但是在这件事情中,男子的家人并不知道男子向银行贷款的事情,所以可以选择通过放弃男子继承权的方式忽略贷款的事情。很多人在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都会选择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让自己得到经济方面的缓解。然而有一些人在进行贷款之后,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出现意外身亡的现象。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人群的家属就会和银行产生一些纠纷。而且也会在进行纠纷的过程中让家属内心拥有一种特别疲惫的感觉。男子贷款20万因故身亡。首先在江苏扬州有一名男子丁某某,因为长期和银行拥有相关的合作。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向银行贷款了25万元的金额。并且按照贷款的条例男子需要在三年时间以内还清贷款的金额。然而丁某某贷款48天之后出现了意外死亡的现象。而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便开始向丁某某的家属要求偿还相关的金额。一般情况下有还款的义务。其次就是在正常情况下,家人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需要拥有还款的义务。因为按照相关的《民法典》规定,向银行借款的人意外身亡之后,借款人的继承人需要履行还款的义务。所以在这件事情中银行向家属索要贷款金额也是比较正常的现象。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最后就是在这件事情中,因为丁某某在贷款的过程中没有经过家人的同意。而且丁某某的家属也属于不知情的状态。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丁某某的家属放弃了丁某某的继承权。也通过这种方式直接忽丁某某向银行借款的金额。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丁某某的家人并没有帮助丁某某偿还20万的金额。

[create_time]2022-10-01 06:26:09[/create_time]2022-10-15 17:56:57[finished_time]5[reply_count]0[alue_good]小未来cOZIN[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927915706,2230500207&fm=3012&app=3012&autime=1697028314&size=b200,200[avatar]致力于成为全知道最会答题的人[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23[view_count]

借贷中被告人也是受害者怎么处罚

需要赔偿的。对于借贷纠纷被起诉的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借贷事项来进行认定,特别是不同的纠纷事项和造成的严重情况的不同,最后的裁定结果是不同,但只要存在侵权的行为,就是需要追究有关侵权的责任的,一般是需要赔偿的。借贷是会计中的术语,表明记账的方向。会计中的借和贷本身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只是纯粹的记账符号,表示会计要素的增加或减少的记账方向。至于“借”表示增加还是“贷”表示增加,则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及结构。


[create_time]2022-04-13 00:00:00[/create_time]2022-04-28 00:00:00[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就算斑点满身[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3628d105._ItdWDdT9I0VoEFP7sBUuw.jpg?time=5652&tieba_portrait_time=5652[avatar]TA获得超过1310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44[view_count]

山东临沂一男子莫名“被贷款”100万,这是怎么操作的?

小编个人认为是该银行的工作人员和真正的贷款人员所勾结,利用彭先生的个人信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的贷款手续。一.男子名下莫名多出100万元贷款山东临沂的彭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非常烦恼的事情,彭先生在去保险公司办理贷款业务时,被查出征信有问题,而遭到了拒绝,这让彭先生感到非常的纳闷,经过查询之后彭先生发现,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他的名下却突然多出了在齐商村镇银行汤头支行办理的两笔贷款共计100万元。第一笔贷款为50万元,显示是彭先生为一名叫李克美的女士做的担保,第二笔贷款也为50万元,贷款显示人是彭先生自己,但是钱却被银行转给了一位名叫高维松先生,这笔贷款已经出现了逾期,彭先生的个人征信也因此成为了黑户。对于这两个人彭先生则表示自己根本就不认识,媒体朋友们陪彭先生找到了李女士和高先生,他们也同样表示和彭先生素不相识并且对此事不知情。二.银行方面的回应彭先生将此事反应给了临沂银保监分局,在此之后不久银行方面就通知彭先生这两笔贷款已经被还清,而且齐商村镇银行汤头支行行长赵行长多次主动联系彭先生,表示这件事情是他们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并表示由他自己出面做担保,让银行的三名工作人员个人拿出部分钱财来补偿彭先生,双方签订一份协议,彭先生拿钱后将不要在继续投诉,双方两清互不相欠。三.彭先生的回应彭先生并不认同这名行长的说法,现在彭先生对于此事只有两个要求,1.要知道事情的真相,自己根本没有去过银行,银行的工作人员到底是如何通过贷款审批的呢?2.自己现在的征信出现了问题,但是这跟自己并没有关系,他要求银行方面将自己的征信恢复。究竟是谁在利用彭先生的身份办理贷款?又是如何通过贷款审批的呢?银行的工作人员难道真的只是工作失误么?这个案件确实存在着许多的疑点。个人信息属于我们的私密信息而且征信问题也关乎到我们以后生活的各个方面,彭先生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个人信息被盗用而且征信也出现了问题这确实让他非常的恼火,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迅速做出调查给彭先生一个交代。

[create_time]2021-05-15 10:35:22[/create_time]2021-05-29 13:11:56[finished_time]4[reply_count]0[alue_good]长老唐僧[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873697366,3457433363&fm=3012&app=3012&autime=1689672698&size=b200,200[avatar]TA获得超过1360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31[view_count]

山东临沂一男子莫名“被贷款”100万,相关机构有没有责任?

山东临沂一男子莫名“被贷款”100万彭某是山东临沂人。去年11月,彭去保险公司申请贷款时,被告知个人征信存在问题。经查询,发现短短半年不见一分钱,突然商祺村镇银行汤头支行又多了两笔贷款,共计100万元。首笔贷款50万元,彭成为陌生人的担保人;另外贷款也是50万。贷款人是他自己,但银行把钱转给了另一个与此无关的人。根据银行数据,第一笔贷款发生在2020年3月。彭在村镇银行汤头支行向一名叫的妇女提供了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然而,彭坚持说,他从来没有为别人的贷款做过担保人,他也不知道贷款人是谁。为此,彭向公安部门举报了。根据彭提供的在当地派出所见面的视频,也承认双方没有任何瓜葛。彭某称我是在银行里面办理的义务,毕竟我不是在三个银行员工家里办理的业务。我去银行是借钱,不是找他们个人贷款。这三个工人在银行工作,我怎么知道是不是银行指使他们这么做的,以防银行和外人串通,在事件开始时是银行的错。银行给我造成了个人信用信息逾期的问题,银行应该把我的个人信用信息恢复到原来的样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流动性、效率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我风险、自我融资、自我约束。”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收回贷款,或在不亏损的情况下迅速变现,以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3.效率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比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比短期贷款高,效益就好。但贷款期限越长,风险越大,安全性越低,流动性越弱。所以“三性”要和谐,这样贷款才能不出问题。对此,你怎么看呢?

[create_time]2021-05-15 12:14:27[/create_time]2021-05-29 17:59:59[finished_time]12[reply_count]0[alue_good]情感助理小林[uname]https://wyw-pic.cdn.bcebos.com/730e0cf3d7ca7bcb48b51cbdac096b63f724a852[avatar]学生,河北经贸大学[slogan]心理学重度爱好者,专注人际关系,情感疏通[intro]21[view_count]

银行工作人员发放冒名贷款怎么定罪

该案件属于实际借款人骗贷,银行和名义借款人都应该报案,归当地经侦支队负责侦办,同时按照银行风险控制及负责机制追究经办人、主管领导责任,银行未尽到审验核实贷款人身份义务,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及银行内部处罚。冒名贷款人在银行有签字和手印等就是证据,提供的贷款材料属于是提供虚假资料诈骗银行贷款。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从葛某的贷款行为看,确实采用了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逃避银行内部监管,来骗取某银行的贷款。


[create_time]2020-12-09 22:11:33[/create_time]2018-08-23 18:37:28[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2[alue_good]641038654[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eff12d29.wFuULv3BlM_MKJmrSj5VKg.jpg?time=3287&tieba_portrait_time=3287[avatar]TA获得超过10.8万个赞[slogan]星空,在路上,,[intro]3186[view_count]

冒名贷款的法律责任

冒名贷款数额较大以上,是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贷款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一、冒名贷款名誉权受到侵犯应该如何起诉?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create_time]2022-12-19 13:06:36[/create_time]2022-12-22 16:17:30[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广州王长玉律师[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1040992321,2685842954&fm=3012&app=3012&autime=1696946809&size=b200,200[avatar]TA获得超过475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8[view_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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