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打死瓜农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2014年5月15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临武瓜农事件"二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廖卫昌等4名城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处4名被告3年6个月至11年有期徒刑。湖南瓜农死亡案,亦称临武县"7.17"事件。1,2013年7月17日上午,湖南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莲塘村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冲突,邓正加死亡。临武县公安、纪检等部门开始调查,全力查清事件原因。县政府表示,将做好善后处置和慰问工作。2,2013年7月31日晚,郴州市公安局通报,7月17日在与临武县城管人员冲突中不幸身亡的瓜农邓正加,系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3,2013年8月1日,邓正加亲属称,全家都不接受尸检结论。4,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时许湖南永兴县法院经过审理,当庭宣判 4名城管获刑 ,最高判11年。四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
[create_time]2020-09-11 09:11:36[/create_time]2017-12-16 04:23:53[finished_time]6[reply_count]262[alue_good]sooney651[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78f28167.L52PEBxosWDOmLW2abAmmQ.jpg?time=6514&tieba_portrait_time=6514[avatar]关注我不会让你失望[slogan]善良真诚[intro]44017[view_count]城管打死瓜农处理结果
法律分析:城管打死瓜农属于暴力执法,是公职人员的失职。对于公务人员来说,行政不作为,就是失职,就应该向人民道歉,就应该追究其责任,可以向本行政及政府机关和上级机关检举,也可以向本市纪检委举报。主要投诉的办法如下:1、可以向不作为政府的上一级政府举报。2、可以向法院起诉,打行政官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create_time]2022-06-08 20:31:44[/create_time]2022-06-23 20:31:44[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日照律师韩念壮[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a1274c0ccfbd72e672cc3c56008106fd.jpeg[avatar]律师[slogan]山东韩念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intro]154[view_count]夫妻之间怎么相爱?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坦诚相处 爱是一种使人奋发向上的力量,夫妻间首先是双方思想上和感情上的一种和谐,是心理活动上的一种互相补偿,这样双方才能产生一种温暖、协调的健康心理。因此,夫妻间应坦诚相处,做到互敬互爱,相互关照,这样比赠送礼物更令人高兴。
2、经常交流 夫妻间要经常坐下来交换意见,沟通思想,把自己心中的欢乐与苦衷倾诉出来。特别是在逆境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亲人的慰藉。一句同情的话语,一个鼓舞的眼神,都会减轻对方心理压力,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力量,正真做到患难之中见真情。
3、尊重对方的个性特征 一对夫妇,即使是青梅竹马,仍有各自的性格特征。有的丈夫生**动,在外闯荡多年,在家呆不住。而妻子生**静,社交面窄,希望丈夫终日在家陪着她。每次丈夫兴尽归来,妻子一脸不高兴,有时还使点小性子,做丈夫的如果受不了,就可能发生争吵。一个善解人意的妻子或丈夫,应该尊重对方的个性特征,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要给对方保留一定的自由空间,允许对方有自己的社交圈子。这样,婚姻就不是一种禁锢,而是既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个性特征,又是互相依恋的温馨之家。
4、学会忍耐 夫妻间要学会忍耐,契可夫说过:“婚后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就是忍耐。”当对方发脾气或发出挑衅信号时,最好采取忍耐和避开的方式,或设身处地地了解其原因,以帮助解脱,而不要受对方情绪的影响,使自己处于情绪恶劣状态。
5、主动承担家务 结婚以后,需要共同协商的大事是有的,但更多的是柴米油盐的日常琐事。夫妻关系的平等交往表现在家务的共同分担上,主动承担家务的一部分,是丈夫爱护妻子、妻子体贴丈夫的具体表现。如果需要对方出力的时候,最好把指令式的“你来做”换成亲切的“帮帮忙”。
6、感化对方 用自己的温情使对方得到感化。比如下雨天,丈夫主动打伞去车站迎接妻子;丈夫灯下夜读或写作,妻子悄悄送上一杯热茶、热奶。这种增进感情的做法,往往会使对方怨气顿消。
[create_time]2022-12-05 23:20:57[/create_time]2022-12-09 00:37:02[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0[alue_good]洒水小雨[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370a249f.65RBsp4zB250iDIBZMimpw.jpg?time=4406&tieba_portrait_time=4406[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44[view_count]
夫妻间怎样做才算真正爱彼此?
一、爱人也会如此我之所以会毫不犹豫地做决定, 是因为自己非常爱对方,我相信同样的事情,放在了他的身上,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救我。夫妻间的关系就是这么的奇妙,很多时候争吵起来,恨不能够用话语将对方噎死。但等到对方真的伤心以后,又会莫名地表现出心疼。二、人生中的至亲至爱人生中的另一半,是唯一和我们没有血缘关系,又最为亲近的人。每一对恋人最初走在一起,都是因为爱情,彼此身上的优点,在吸引着对方。当恋人之间相处的时间长了以后,慢慢的也就成为了亲人。虽然不是血浓于水的关系,但却胜过了很多的血缘关系。如果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落难,我们无论如何也要帮上一帮,即便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我想这样的情况,在大多数夫妻的身上都存在。
第一件事情,其实也并不能够算作一件事情,但是他却总是会到发生在我们之间的就是我总是站在另一半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而另一半也总是站在我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当我们面对这一件事情的时候,可能都会有自己不同的选择,而我的选择往往是更加的偏向于她的意愿!
而他的选择也往往会顾及到我的感受,那么在很多的时候,我们的选择就会有所差异,因为毕竟我们两个人其实在各个方面的差异还是比较大的,因此总是能做出一些让双方都感到莫名其妙的事情。
第二件事情让我感觉到非常的荒唐的事情,就是我曾经删掉了另一半手机上所有异性的联系人,现在回想我真的认为这是一件非常荒唐的事情,因为每一个人不可能脱离这个社会,去生存不可能不与任何一个异性接触,我应该理解他与异性接触这种行为,现在想一下,这确实是意见,我人生当中走过的非常荒唐的事情。
我想每一个人的一生都会做过几件,让自己难以启齿的事情,为彼此度过很多比较荒唐的事情其实也装饰,因为这些看似比较荒唐的事情,才会带动两个人一步一步走的更近因为毕竟你所认为荒唐的事情在他那里可能是非常的感人的。
[create_time]2023-02-06 15:29:03[/create_time]2023-02-15 21:45:2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帐号已注销[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43089add.iLjDlYk8cvQf9Cc7sBleqA.jpg?time=6994&tieba_portrait_time=6994[avatar]超过385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3[view_count]
夫妻二人可以做点什么小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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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_time]2021-05-27 15:33:32[/create_time]2017-05-11 16:38:30[finished_time]4[reply_count]0[alue_good]度小满有钱花[uname]https://cambrian-images.cdn.bcebos.com/f049ea859389f3f619b1d7a921f5bf38_1541153736736.jpeg[avatar]百度认证:优质财经领域创作者[slogan]“有钱花”是原百度金融信贷服务品牌(百度有钱花),提供面向大众的个人消费信贷服务,打造创新消费信贷模式。有钱花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风控技术,为用户带来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intro]1709[view_count]如何看待河南城管当街锁车罚现金这件事?
其实这事要看从哪个角度来看,比如城管有什么资格锁人家的车子,又有什么资格罚款?罚款的依据是什么?根据事件发生的情况来看,某车主路边停车,人还未下车的情况下被城管锁了车子,并且被要求现场缴纳罚金,据说当时城管手撕了4张2014年的定额罚票,并且在车主缴纳了200元现金的情况下,才被放行。之后事情被发到了网上,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给出的解释是“执法人员未认真核实车内是否有人,采取锁车和现场收缴罚款的方式均不规范”,然后部门负责人出来道歉,并且对三位城管执法人员给予停职检查、离岗培训、全局通报批评的处理。其实这么处理是对的,毕竟没有核实事实,就直接锁车罚款,这本身就是执法不规范的做法。但问题的根据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么?每个地方的城管肩负的职责是不一样的,如果这位车主真的违反了相关规定,被处罚也是应该的。哪怕他不下车,只要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必须要接受处罚的。但问题的根本是,这三个人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或者说“违停”这件事归不归他们管,这才是事情的重点,而且人家车主还在车上,就直接上去拿锁给锁上了,这么做就有些不对了。据现场的人说,如果要罚款的票子就缴纳200,不要票子就缴纳100元,使用的票子还是2014年的,但这些都是细微末节。据我所知,违停的话好像只有交警有权利和资格处罚吧?虽然有一些城市要求城管配合执法,但只有拍照上传的权利,没有直接罚款的权利吧?而且从发票字样上也没看到因为什么被罚款,可以说车主这款被罚得太冤枉了。此外,据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说,标注NB[2014]批次的票据是由当地财政厅发布的,这只是批次代码,并非仅限于2014年使用,而且领取的票据都是有备案的,罚款要统一上缴的。但问题是,这三名执法者在罚款的时候说了“开票200,不开票100”,那也就是说他们存在私贪罚款的情况,那这就不是“执法不规范”那么简单了。其实城管为交警分忧,为了城市的美好环境,帮助管理违停车辆也是可以的,但也不能搞形式执法或钓鱼执法那一套,明明人家车里有人,就直接拿锁给人锁上了,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虽然执法是依据相关管理办法罚款的,但罚款不是目的,管理才是目的,这动不动就罚200元,一年才能赚几个200元(配图来自网络)?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督促城管“规范化执法”,以管理为主,罚款为辅,这样才会减少矛盾的发生,而这种类似的事件才不会重复发生。像我们当地的城管,都是屡次确认之后,甚至还会主动联系车主,在联系后不来的,或者抗拒的,才会开罚单,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易开罚单。就拿我自己来说,以前家里开店那会儿,闲来无事,也去摆过摊子,难免与城管打交道,因为当地管理比较严格,有时候会禁止摆摊,但也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上来就开罚单,不给人解释的机会的城管。
[create_time]2020-12-13 15:57:47[/create_time]2020-12-22 13:14:30[finished_time]9[reply_count]0[alue_good]职场找老王[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2a3930550c6d1d720a25bb2d3b5d3abb.jpeg[avatar]经理[slogan]职场人说职场事,酸甜苦辣咸,喜怒哀乐忧。[intro]98[view_count]河南城管当街锁车罚钱,对此你怎么看?
车在我们如今的生活当中可以说是非常地普遍,因为现在随着我们生活水平的发展以及收入的上升,我们越来越重视自己在出行这一些方面的享受,所以说车也会得到很大的普及。然而在车的停车方面就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这也是很多人困扰的方面。在热点上就有河南城管当街锁车罚钱这一件事情,网友们对于这一件事情都比较关注,同时表达了自己对于这件事情的一系列看法。对于河南城管当街锁车罚钱这件事情来说,以下所说这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一系列看法。河南城管当街锁车罚钱,我认为这是非常不好的行为。因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是说这一个车辆有着一系列违法行为的话,肯定需要开具一系列的罚单来使得这一些车主受到一系列的惩罚,所以说在这一方面的话当机锁车罚钱这是不正当的行为。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面对这一些执法者就应该用一些法律法规来约束他们,因为他们如果是当街锁车罚钱的话,这个肯定是不符合流程的,所以说在这一方面执法者应该注意自己在执法过程当中的这一些过程。因为在法律上明确的规定如果是说我们的车有着一系列违法的行为的话,那么就需要这一些城管来给我们开具一系列的罚单。如果是说这一些城管当街锁车罚钱的话,这一些行为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所以说我们在这一方面也应该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是说我们遇到了这一种情况的话我们应该向有关的部门举报,将他们这一些不好的行为遏制在摇篮当中,也能够保障我们的人身权利。对于河南城管当街锁车罚钱这件事情,以下所述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一系列看法。
[create_time]2020-12-10 14:11:11[/create_time]2020-12-23 10:15:33[finished_time]11[reply_count]0[alue_good]勤奋的小鹏6666[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d9cddd0b.zGoqpxwks3CscBbNxBoKkA.jpg?time=3841&tieba_portrait_time=3841[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8[view_count]湖南临武城管执法冲突事件的处理结果
湖南临武城管执法冲突事件的处理结果:12月27日下午3时许湖南永兴县法院经过审理,当庭宣判4名城管获刑,最高判11年。一审判决后,4人均提起上诉,5月15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3年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地死亡,这一事件广受社会关注。事发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员被刑拘,城管局局长胡郴、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月17日10时许,廖卫昌等人巡逻执法至临武县城关镇解放南路一路段时,发现邓正加夫妇未在城管划定区域内摆摊卖西瓜,在劝离未果的情况下“暂扣”了4个西瓜和一杆秤。邓正加夫妇进行阻拦,城管局工作人员告知邓正加夫妇到城管局去处理后,便离开。当日11时许,被告人廖卫昌等人巡逻至临武大道农民自产自销指定区附近时,被转移至此摆摊卖西瓜的邓正加妻子黄某发现,黄某对廖卫昌等人谩骂。廖卫昌等人未予理睬,并到对面处理其他违规摆摊的商贩。因黄某一直对廖卫昌等人进行谩骂,廖卫昌便用手机拍摄该情况,黄某搬起西瓜作势欲砸廖卫昌,邓正加用秤杆戳向廖卫昌,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人则一起抢夺杆秤。廖卫昌首先挥拳击打邓正加头面部,然后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也动手对邓正加进行殴打,邓正加倒地后死亡。经法医鉴定,邓正加系在外力作用下诱发小脑与脑干桥延沟交汇处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而死亡。据法院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主动到临武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审理后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廖卫昌、袁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骆威平、夏际玉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案发后,四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系自首。
[create_time]2018-03-31 04:02:29[/create_time]2016-05-28 18:03:32[finished_time]4[reply_count]60[alue_good]秋姬李荔荔[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56578ee1.75FQJbYjmziuRk-ePXx_Gg.jpg?time=8008&tieba_portrait_time=8008[avatar]TA获得超过1.1万个赞[slogan]荔荔皆辛苦[intro]22563[view_count]湖南临武城管执法冲突事件的各方回应是什么?
湖南临武城管执法冲突事件的各方回应如下:1、公安城管确认冲突事件湖南临武县公安局一位周姓工作人员确认,当地的确发生了这样的一起案件。"卖西瓜的小贩和城管发生争执,最后小贩死亡",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但是否被城管打死的以及案件的具体细节,现正在进行调查。临武县城管局也确认发生此事,称案件的当事人是执法三大队队长。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但他们也不清楚事情的详细过程。官方称,事件发生后,当地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力做好善后处置和慰问工作,全力查清事件原因。2、县政府将全力查清此事2013年7月17日下午,临武县政府宣传部门发布通报称,17日上午,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镇莲塘村民邓正加(该村民个人信息待查)发生争执,邓正加突然倒地死亡。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力做好善后处置和慰问工作,全力查清事件原因。同时,他们已成立了事件调查组、群众工作组、维护稳定组、善后工作组等,立即开展工作。在"7·17"事件中涉事的县城管工作人员及事件的目击者已接受警方调查,县公安部门对周边群众及目击者也在进行调查。2013年7月31日,公安部门表示,将综合尸检意见,进一步深化对知情人的调查,固定证据;进一步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厘清责任;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密切配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快侦快结,及早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回应秤砣砸人官方通报,瓜农邓正加与城管冲突后,倒地死亡。有目击者称,邓倒地前曾遭城管秤砣重击头部。网络普遍质疑,死者被秤砣砸死。2013年7月18日下午,临武县县长贺遵庆在新闻发布会回应,尚无证据证明邓被秤砣砸死,具体死因还在调查中。4、有无抢夺死者遗体临武县县长贺遵庆回应,警方是在协助家属将死者遗体运回村庄。之所以运回死者村庄:首先,死者家属提出这样的要求,尤其是死者的女;其次,事发地在城区,时间久了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第三,让一个死者的遗体在大街上,我们认为是对死者的不敬。5、有无索取100元2013年7月17日,死者妻子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在文昌路摆摊时,曾被执法的城管队员索取100元。临武县县长贺遵庆回应,从初步调查情况看,还没有证据证明城管队员收了100元。还在细致调查这个事,如有,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6、关于尸检报告临武县县长贺遵庆说,县里已经成立临武县纪委书记牵头的调查组,邀请了郴州纪检部门监督。正在对死者进行尸检,待尸检报告出来后,临武县官方会配合调查结果,进行责任划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贺遵庆说,若是外伤所致,尸检鉴定结果会比较快,若是因患病致死,需进行病理切片分析,时间可能要长些。7、被免城管官员在湖南临武县"瓜农之死"一案的问责中,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昨日有媒体报道称,邹红卫还有另外一个职务--临武县法院副院长。8、家属不接受尸检结论对于该份报告,2013年8月1日,邓正加之子邓青强明确表示"全家人都不接受",他们正在找专业人士咨询,计划下一步维权。邓青强表示,家属所提的对"尸检标本备份"的要求最后未获官方许可。临武瓜农死亡事件起因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临武县瓜农邓正加被城管打死事件将临武县推上了风口浪尖。邓正加是临武县南强乡莲塘村人,56岁(2013年),卖的瓜也是自己家种的,平时为人很老实,还曾经被临武县农业局评为种植劳模。有网友称,湖南临武县莲塘村瓜农两口子在县城文昌路桥头卖西瓜,丈夫被临武城管暴力执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事发当天下午,临武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稿称,临武发生一起群众意外死亡事件,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镇莲塘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邓"突然倒地死亡"。网上的说法则与官方消息在细节上大相径庭。邓正加侄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县摆摊卖西瓜,期间两次与执法城管发生争执,双方发生推搡,邓正加当场死亡。其家人正在寻找能证明城管围殴邓正加夫妇,包括用秤砣打邓头部的目击证人。邓的侄女称,已找到5-6名目击者。事发地位于湖南郴州临武县文昌路桥头,多名目击者称,事态随着警察"抢运尸体"、停电、殴打记者等消息连续见诸网络而持续发酵。而临武式维稳,让局势一度临近失控。昨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大道摆摊卖西瓜,被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并从邓三轮车上搬走一些西瓜。邓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拦,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目击者何先生称,上午10点左右,邓氏夫妇准备将小车上的西瓜卸下时,10多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邓先生夫妻俩遭到七八个城管殴打,随后邓先生躺地上一动不动"。事件经过瓜农县城卖瓜被殴打2013年7月17日下午,死者小姨子黄女士透露,上午9点,姐姐和姐夫在解放南死亡者家属路卖西瓜,突然来了十几个城管,一句话也没说,把三轮车上的西瓜搬到城管车上,当时姐姐在一边求情让把西瓜和秤还给他们,但城管不愿意。之后姐姐和城管起了争执,10点半左右,他俩推着剩余的西瓜转移到文昌路桥头去卖,随后城管也跟了过来,"他们一下车就抢姐夫的大秤,同时,五六名城管用秤砣和铁棍朝姐夫两人身上打去,并拳脚相加,其中一名城管嘴上说"要打就打死"。"被打拽下打人城管胸牌"姐夫被打的过程中,拽下了那个打人城管的工作证,后来城管看他被打死就逃跑了,在120赶赴现场证实姐夫死亡前,证件一直在他手上。"邓正加死后,家属从他手中拿过工作证,现工作证在邓正加妹妹手中。该工作证显示"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姓名:"廖卫昌",职务:"执法三队大队长"。死者侄女邓女士称,邓正加妻子"手臂、腿都肿了,而且受刺激晕过去了。"据黄女士称,姐姐被送往临武县中医院治疗,"姐姐身上有明显淤青痕迹,仍需戴氧气瓶和打点滴"。秤砣给了致命一击城管工作证有目击者称,发生争执后,五六名城管队员都过来殴打她姨夫,他们不但拳打脚踢,其中一人拿出了钢管殴打邓正加,最后,一个城管拿起了秤砣砸向姨夫头部,姨夫当即倒在了地上。邓正加倒下时,并没有当场死亡。黄素君称,发现邓正加倒下后,她和邓正加的妻子要求城管赶紧叫救护车救人,但城管并没有理会,随后就离开了。救护车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才来。但那个时候邓正加已经死了。处理结果法院审理2013年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地死亡,这一事件广受社会关注。事发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员被刑拘,城管局局长胡郴、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月17日10时许,廖卫昌等人巡逻执法至临武县城关镇解放南路一路段时,发现邓正加夫妇未在城管划定区域内摆摊卖西瓜,在劝离未果的情况下"暂扣"了4个西瓜和一杆秤。邓正加夫妇进行阻拦,城管局工作人员告知邓正加夫妇到城管局去处理后,便离开。当日11时许,被告人廖卫昌等人巡逻至临武大道农民自产自销指定区附近时,被转移至此摆摊卖西瓜的邓正加妻子黄某发现,黄某对廖卫昌等人谩骂。廖卫昌等人未予理睬,并到对面处理其他违规摆摊的商贩。因黄某一直对廖卫昌等人进行谩骂,廖卫昌便用手机拍摄该情况,黄某搬起西瓜作势欲砸廖卫昌,邓正加用秤杆戳向廖卫昌,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人则一起抢夺杆秤。廖卫昌首先挥拳击打邓正加头面部,然后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也动手对邓正加进行殴打,邓正加倒地后死亡。经法医鉴定,邓正加系在外力作用下诱发小脑与脑干桥延沟交汇处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而死亡。据法院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主动到临武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审理后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廖卫昌、袁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骆威平、夏际玉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案发后,四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系自首。城管获刑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时许,湖南永兴县法院经过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宣布判处涉"瓜农死亡事件"的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骆威平、夏际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二次审理2014年4月23日上午8时30分,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湖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上诉人廖卫昌、骆威平、夏际玉均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而上诉人袁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被害人倒地时他并不在现场。终审宣判2014年5月15日,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create_time]2019-10-18 21:36:05[/create_time]2017-12-16 07:17:45[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4[alue_good]被爱的猫baby[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319fd305.56YJ3A_lICYf-XhBQmfpLQ.jpg?time=5348&tieba_portrait_time=5348[avatar]TA获得超过2251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495[view_count]小学生打人犯法吗
未成年人打人是犯法。如果打人致人轻微伤或者轻伤的,不需要承担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是打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一、打人违法吗?1、打人违法,情节严重,致人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打的不严重,造成受害人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二、一年级小学生打人应该怎么教育?1、制止当发现宝宝打人的时候,且性质比较严重,家长要及时制止他们。要拉住他们的小手,严肃地对着他们的眼睛说不可以,就算宝宝还小,他们也可以通过父母的情绪感知到这样做是错误的2、引导稍微大一点的孩子有打人行为时,家长在对孩子进行教育的同时,要引导他们,告诉他们打人这件事是不对的。如果发现他们情绪很抵触我们的教育,那就允许他们先宣泄完自己的情绪,等他们心情平和之后再进行引导。可以选择给他们讲故事,家长朋友们可以多运用表情、动作、语调等,设计情景,模拟情绪,让孩子知道这样的行为不对,培养他们的同情心。3、冷落+表扬当孩子打人之后,孩子屡教不改,那么就要全家“齐心协力”地对孩子做出冷落措施,虽然孩子会哭闹、生气、失落,但是也会逐渐明白自己打人是不对的,打人的孩子是不受欢迎的,慢慢的,孩子会自觉将打人行为改正。当发现孩子有明显进步的时候,爸爸妈妈要不吝啬地表扬,这样孩子很大的鼓舞。4、帮助孩子控制情绪小孩子很难管理、控制自己的情绪,父母要帮助宝宝纠正。如果孩子的性格比较急,父母更要保持耐心,尽量安抚,也可以给予玩具或者带孩子去哪里玩,发泄情绪,转移注意力,在游戏中淡化孩子的攻击情绪。也可以让孩子画画,让他们画出心中的所想,等到孩子情绪稳定下来,再慢慢告诉孩子怎么说、怎么做。三、如何处理小学生打架问题1、冷静下来再及时处理:教师处理打架事情时不能意气用事,带着火气去处理,要克制自己的脾气火气,在自己冷静下来后,再询问事件的缘由,这样才能保证处理公平些。2、不可以各打三十大板:教师处理事情不能怕麻烦,什么都不问,就各打三十大板了事,这样学生会觉得老师不负责任,学生也不知道错在什么地方,还会留下隐患。3、不可以不分青红皂白:教师的心里难免对打架双方中的一方心存偏见,特别是学习好的学生打架时,老师会认为都是学习差的学生的错,而冤枉了人家,所以不可以心存偏见,处理不公平,让人不服。4、让打架双方心悦诚服:教师处理打架事情时要心平气和的给双方讲道理,打架本身就是双方都已经有了错,告诉双方以后再遇到矛盾的时候应该如何解决问题,打架是解决不了任何事情的,只会让事情更严重,教会孩子处理问题的方法,让孩子感觉到教师说的是对的,都从心里佩服教师。5、写好检查以儆效尤:学生犯错了就应该给以警告,写检查是一个不错的方法,实际上也是看看学生对自己犯的错认识清楚了没有,是不是还只怨恨对方,而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6、打架双方握手言和:教师处理打架事情的最好解决就是不留下隐患,很多教师往往是给打架的学生批评了,讲道理了就认为事情解决了,其实还没有做到位,让他们彼此承认错误,互相道歉,握手言和才是事情的终结。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create_time]2022-08-09 15:44:54[/create_time]2022-08-24 13:32:5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1[alue_good]律师左红敏[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c735d6151b57524831f9f5d0ed176944.jpeg[avatar]律师[slogan]山东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intro]2904[view_count]
小学生打人犯法吗
一、小学生打架伤人违法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二、小学生打伤同学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学校在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如果没有过错,则学校就不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reate_time]2022-08-18 17:08:08[/create_time]2022-09-02 07:12:3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刘莉莎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5c88ebab3ccbca948d5249d0ab74f232.jpeg[avatar]实习律师[slogan]优质法律内容创作者。[intro]1791[view_count]河南开封城管局执法车违法套牌被逼停 网友:严惩不贷
城管执法人员作为城市一线的执法者,理应带头遵守法规,给市民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然而,河南开封的这位城管执法人员竟违法套牌私家车还闯红灯, 知法犯法,究竟谁给的勇气?就和大家一起聊聊河南开封城管局执法车套牌私家车闯红灯被逼停这件事。光天化日之下,为何执法车被私家车逼停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近日,河南开封一男子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男子的车停在家中,竟意外收到车辆违章的短信通知,意外不意外。 男子最近没有开车,也会时不时收到违章短信。男子一推测,那肯定是有人套牌自己的车牌号了。 男子决定在收到车辆违章短信的地段来个守株待兔,经过一天的蹲守,“李鬼”终于被抓到,原来是顺河区城管执法局执法车辆将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2故意遮挡改成1,就变成了男子自己的车牌号。套牌就算了,还敢违法闯红灯,男子立即开车上前用自己的车将城管局的这辆套牌车逼停,并及时报警。 交警通报称,城管执法局的执法车辆属于套牌车情况属实,正在依法进行处理。 作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不严惩真是不足以平民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开封市顺河区城管局的执法车辆,交警处罚的是驾驶员还是单位呢?如果单位被处罚了,驾驶员个人还该不该接受处罚? 据悉,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区城管执法局面对群众和媒体的质疑也公开回应,交警通报属实,正在开会研究处理此事。观点:开封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身着执法人员工作服,驾着带有“城管执法”字样的车辆横行在道路上,横冲直闯,第一大罪状是套牌私家车辆;第二大罪状是违法闯红灯。 作为城市的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其所作所为与一名执法者格格不入,其行为是对单位公信力的严重破坏,是对公权力的亵渎,人神共愤,天理难容。可以想像,要是这名男子发现不了自己的车辆被套牌,不去蹲守和逼停这辆套牌车,这辆套牌的执法车还要在开封横行多久,还要祸害多少无辜的私家车。 这种行为的发生,看似偶然,实为必然。这暴露出的是开封市城管执法局权利的膨胀,法律观念的淡薄,纪律作风的涣散。 城市管理执法局作为一支以执法为主体的队伍,自身不正,何以正人? 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公道自在人心。建议相关部门,就开封市城市管理局执法局的违法违纪问题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刮骨疗毒,对在此次事故中暴露出的违法行为该撤职的撤职,该开除的开除,正风肃纪,以儆效尤。 唯有如此,才能平民愤,严法纪,正队伍。河南开封城管局执法车违法套牌被逼停这件事你怎么看?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说出你内心的观点和看法。
[create_time]2023-03-08 17:07:08[/create_time]2023-03-23 17:07:08[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喵喵普法[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2211168b.AVtZhO0uoA7gAFK0v12RAg.jpg?time=4707&tieba_portrait_time=4707[avatar]贡献了超过2.1万个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view_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