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种疾病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17种疾病不能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这种说法并不准确。一般来说,以目前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标准,存在部分接种者暂时不适宜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主要包括对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中所含成分过敏者,或既往接种其他疫苗时发生过严重的过敏反应者,比如过敏性休克、荨麻疹、湿疹、呼吸困难等,或存在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腹痛的患者,或患有急性疾病的患者,或现在正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有发热症状的患者,或现在正处于妊娠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除此之外,有惊厥、癫痫、脑病、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的人群,患有为控制的癫痫和其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的人群,如格林巴利综合症,或患有先天性及获得性免疫缺陷的人群,或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的人群,或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的人群,或有严重心血管疾病、严重肝肾疾病、恶性肿瘤、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抑制剂的人群,或患有血小板减少症,出血性疾病,或有新冠病毒感染史以及使用药物无法控制的高血压人群,上述人群均暂时不适合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以免接种后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及相关并发症。但上述人群并不是绝对不能接种,有需要接种的人群可先前往接种点进行详细咨询,听从医生的接种建议。\n另外,建议暂时不适宜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人群平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做到勤洗手,多通风,外出坚持正确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症状时,应及时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相关检查。
国家规定什么样的人不能打新冠疫苗
法律分析:当存在对任何疫苗过敏时,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极少数情况有人对可能出现在疫苗里的辅料成分过敏,比如氢氧化铝,那也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除了疫苗过敏和这种极少见的疫苗辅料成分过敏之外,其他的过敏,不管是药物过敏,还是食物过敏,都不影响新冠疫苗接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