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揭阳榕城教师招聘什么时候出公告
暂时还没有出来,可以参考一下2017年的公告
揭阳教师招聘榕城区教师招聘公告还没有出来,但是这不代表我们不可以提前复习备考。回顾往年揭阳教师招聘公告,不难发现,这几年揭阳教师招聘公告变化不大,因此我们可以对照17年的公告,进行了解。
经区政府同意,榕城区2017年公开聘考教师9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52号) 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程序,按照公开、 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考、聘用。
二、招聘岗位
2017年全区计划公开招考职业技术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91名。 岗位分类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肓、音乐、美术、计算机、心理学、烹饪、学前教肓和舞蹈等。具体岗位见《榕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应聘报考者必须具各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先发、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无违纪违法记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年龄在30周岁 (含) 以下,年龄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即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的人员(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
受年龄限制);
(四)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余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所读专业与报考岗位必须对应(以专业代码为准), 同时应具备对应学科和学段教师资格 (报考舞蹈、 学前教育及烹饪
岗位除外)。各岗位专业代码见《榕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7月4日五个工作日(按正常上班时间), 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榕城区政务中心二楼34、36、37号窗口 (榕城区望江北路南50米)。
考生报名时先到政务中心二楼东侧或西侧楼梯入口处,向引导员领取临时报名顺序号牌 然后到34、36、37号服务窗口设的对应学科岗位前面按顺序号排队,等待报名资料审查。[page]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在符合本方案规定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报考多个岗住,也不得报考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在公告网址下载填好报名表,并按照招聘条件到报名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揭阳市榕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报内容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签名)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如办理暂缓就业的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
7、已婚的提供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书》(原件);
8、 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个人无违纪违法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9、 在职人员报考须由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书;
如发现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不对应或填报个人信息及提供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将取消应聘资格。本人必须在承诺栏签名,同时填写《榕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于2017年6月27日前上传至邮箱rcjyzk@163.com。
经资格审查合合格,发给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在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yrongcheng.gov.cn)、榕城教育在线(http://www.jyrcjy.gov.cn/)通知。
五、 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 来用统一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方式进。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卷面满分150分。其中报考舞蹈和烹饪岗位的合格分数为60分,其他学科合格分数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时间、地点在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jyrongcheng.gov.cn)、榕城教育在线(http://www.jyrcjy.gov.cn/)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出来后,按招聘学校和岗位分类在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jyrongcheng.gov.cn)、榕城教育在线(http://www.jyrcjy.gov.cn/)公示。
笔试按高考要求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
(二)面试
根据报考条件及各学科岗位人数,分别按1: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任选。面试人选在确认时间内放弃的,由同岗位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确认时间为笔试成绩公布的次日起二个工作日。递补不再公告。
同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
面试试题托有关部门负责。按100分制计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设7名评委,计分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个分数的平均分为得分,计分取小数点后一位。实行当场评分、统分和公布得分。不按规定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分数不计入考试总分,只评定合格或不合格作为是否招聘的依据。
(三)体检
经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问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考察
根据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精神,经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经考察,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符合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及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jyrongcheng.gov.cn)、榕城教育在线(http://www.jyrcjy.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page]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选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区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按放弃处埋。
因面试、体检、考察等原因被取消用资格或不服从聘用原则放弃的,所缺名额,不予递补。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榕城区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其中:报考揭阳市榕城区仙桥中学语文、英语、化学、心理学、政治等学科岗位的考生和生物学科岗位笔试成绩第一名的考生,被招聘手续办理后,借调到揭阳邱金元纪念中学任教;报考揭阳市榕城区仙桥中学历史学科岗位和生物学科岗位笔试成绩第二名的考生,被招聘手续办理后,借调到揭阳东山中学任教。被招聘到揭阳华侨中学的人员为正式在编人员,根据揭阳华侨中学办学协议书签订的条款,被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广东顺风实业有限公司负贵,被聘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退休金及相关福利待遇由广东顺风实业有限公司负责。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子以解聘。
被聘人员试用期满后三年内个人不能要求工作调动。
七、 其他
(一)加强监督,公布接受咨询、 投诉电话:0663-8662505(考试业务咨询),0663-8625482(榕城区教育局监察室电话),0663-8652491(榕城区人社局投诉电话)。
(二) 本次招教师工作有关政策由榕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榕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信息在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jyrongcheng.gov.cn)、榕城教育在线(http://www.jyrcjy.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2019广东揭阳市市直学校招聘编制教师多少人?报名时间、地点是什么?报名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招聘人数2019广东揭阳市市直学校招聘编制教师73人。二、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至27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2,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广州市)。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到现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下列材料:(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相片);(2)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三方就业协议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4)有效期内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 等规定,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37名。
本次招聘考点设在广州。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7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023年毕业生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研究生所修学的专业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
具有国(境)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取得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放宽到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有明确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专业、获奖等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有关工作经历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2.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
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还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若考生已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中学教师职称证中所任教学科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可视为专业一致。
教师职称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暂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具有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英语教师职称的除外)。
暂未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核、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9:00至2023年2月20日17:00。
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www.qgsydw.co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综合素质评估
1.综合素质评估的时间和地点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2.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www.qgsydw.co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如果线下审核,须考生本人到场参加。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
招聘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核环节后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六)面试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说课或试教方式进行。
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数。
入围笔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
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七)笔试
1.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www.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按照招聘岗位聘用。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对应的等级,享受招聘岗位待遇。
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
人员录用后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七)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等官方网站公布。
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六、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中“相关通知”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网上报名技术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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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直属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 等规定,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直属单位事业编制人员16名。
其中,青少年宫专职教师6名,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工作人员5名,体育发展中心工作人员2名,教育评估和教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直属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指非在职,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具有国(境)外学历及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
“社会人员”指于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四)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
(五)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八)工作经历计算及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9:00起——2023年2月14日17:00止。
逾期不接受报名。
2.考生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测试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根据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数。
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
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2)资格审核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如果线下审核,须考生本人到场参加。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含免笔试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
可根据具体情况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核环节后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4)面试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有关安排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照1:5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核环节,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
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免笔试。
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2)资格审核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如果线下审核,须考生本人到场参加。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含免笔试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
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面试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
教师岗位总成绩 = 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70%。
非教师岗位总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六)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按照招聘岗位聘用。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对应的等级,享受招聘岗位待遇。
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六)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等官方网站公布。
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六、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中“相关通知”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网上报名技术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直属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广州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 等规定,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州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45名。
本次招聘考点设在广州。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5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广州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023年毕业生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研究生所修学的专业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
具有国(境)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一天)。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取得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放宽到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有明确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专业、获奖等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有关工作经历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2.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
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还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若考生已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中学教师职称证中所任教学科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可视为专业一致。
教师职称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暂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具有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英语教师职称的除外)。
暂未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核、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1日9:00至2023年2月15日17:00。
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www.qgsydw.com)和广州实验中学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综合素质评估
1.综合素质评估的时间和地点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2.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www.qgsydw.com)和广州实验中学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如果线下审核,须考生本人到场参加。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
招聘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核环节后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六)面试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待定。
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www.qgsydw.com)下载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取得相应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考生免笔试。
(八)体检
考生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九)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按照招聘岗位聘用。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对应的等级,享受招聘岗位待遇。
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
人员录用后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七)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实验中学公众号等官方网站公布。
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六、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实验中学公众号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网上报名技术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广州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广州市黄埔区教育事业发展,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57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骨干教师57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指于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方案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形式
由黄埔区教育局统一招聘,再分配到黄埔区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
考点设在广州市黄埔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取得与应聘学科对应的中小学副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可以放宽到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取得与应聘学科对应的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与应聘学科对应的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3.应聘人员须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5.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具有副高级英语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除外)。
6.获得与应聘学科对应的地级市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等称号,或在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事业单位(如教研室、教研院、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学院等,不含学校)举办的教学能力竞赛、学科教学比武大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教学能手称号。
获奖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以上获奖仅限个人获奖,不含团体获奖。
7.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9:00起——2023年2月14日17:00止。
2.网上填报资料。
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www.qgsydw.com)的“相关通知”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请保持报名系统中的手机号码通讯正常。
专业化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表达能力、思维方式和形象气质。
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化面试按30%计入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专业化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照1:5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核环节,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
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免专业化面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会提前通知考生,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含免专业化面试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
黄埔区教育局可根据具体情况按专业化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核后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五)面试(试教)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试教)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
免专业化面试的人员面试(试教)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
按专业化面试、面试(试教)分数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并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试教)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面试(试教),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七)组织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的聘用岗位等级均按应聘人员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
人员录用后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四)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04号)中《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要求,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八)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九)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等官方网站公布。
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七、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中“相关通知”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网上报名技术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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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教师编制报考条件
广东教师编制报考条件如下:条件一:有教师资格证现在全国各地不管是教师编还是合同制教师都是要求必须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就是考编的前提条件。社会成员要求必须是有教师资格证,如果你是应届毕业生,有的学校可以让你先进行考编考试,然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考到教师资格证也是可以的。当然,这也是少数地区,具体还是要以当地考试公告为主。条件二:学历要求1、幼儿教师资格证学历要求: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小学教师资格证学历要求: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注意:全日制在校大大三及以上年级凭学校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在广州报考教师编制是不需要有什么职称的,只要你具备报考教师的条件即可。所谓条件,就是首先取得教师资格证,这是硬件,其次分报考小学还是中学教师,如果是小学,必须本科就可以了。如果是中学,现在已经要求是研究生毕业了,最后是年龄,要求35岁以下,如果是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一些。当然,如果本身有教师职称,且又是优秀人才,报考有很大的优势
广东省教师编制怎么考?
广东省教师编制考试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从事教育事业。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后出生)。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考试内容:除体育学科外的其他学科的考试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组成。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依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本次所有应聘者笔试试卷相同。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界(含学科教学)关注的热点问题,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方式、方法和价值观等的认识和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的知识和应用;教育法规常识。③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按20%折算进入综合成绩。笔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现场资格审查。④按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6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第二天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上公布,考生可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查询笔试成绩。扩展资料:不得报名情形: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核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核,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参考资料: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省外设点公开招聘教师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