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先签后换是什么意思?
先签后换: 自由球员想离开A队去B队,而B队却没有足够的金额条款来签下他,但B队拥有帮助A队释放薪金空间的条款(所有的先签后换的交易的接受球员方一定都会有这个条款,不然交易做不成).于是A队和B队先达成协议,A队签下该球员,B队拿出队中一名球员与之进行交换.
这么说可能很抽象,我举一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一开始,Amanda(薪金500万一年)是A队的球员,Bosh(薪金300万一年)是B队的球员.
Amanda在今年成为了自由球员,B队想得到他.
Amanda期望的薪金是500万一年,A队拥有一个500万条款,而B队只有一个200万条款,B队如果想直接签Amanda,那么Amanda只能得到一年200万的薪金,他一定不同意.
而A队如果让Amanda直接签了B队,自己就等于无故少了一名球员,自然也很不合算,但所幸的是B队不能直接签Amanda.
于是,他们就先签后换.
A队利用自己的500万条款签下了Amanda,但如果直接把Amanda给B队,程序上是不合法的.
于是B队将队中的Bosh和Amanda交换,A队得到了Bosh,B队得到了Amanda.
为什么要拿Bosh去交换呢?
因为Bosh的薪金是300万,他的薪金加上B队自己的200万条款,刚好等于Amanda的500万,于是,Both+200万条款=Amanda
交易完成!
好处:双方都不太亏.
NBA交易中的“先签后换”是怎么回事
1、先签后换(sign-and-trade,或者简写为S&T),指的是为了交易而和母队进行续约。在这个规则下,球员的签约和交易是同时进行的,如果交易在48小时内无法完成,那么签约就无效。原则上,先签后换属于交易的一种,而不属于签约的范畴,因此部分签约有关的规定不适用于先签后换。
2、关于先签后换,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签约只能够和母队进行,别的球队不行。比如说去年湖人先签后换得到纳什,只能够和太阳进行。
(2)在2011年的新劳资条款生效后,先签后换牵涉到的球员必须完成了此前的整个赛季。像2008年小牛为了得到基德而签下已经决定退役,两年没有打球的范-霍恩的事情已经被禁止了。
(3)如果该球员是受限制自由球员的话,他不能和别的球队签订有邀请合同。
(4)从2013-14赛季,通过先签后换得到球员的这一方,该操作之后的薪水不能超过“奢侈税+400万美元”。但是,如果该球队在操作之前超过这一数值,但先签后换之后降低到这个数值之下,那么该交易是成立的。
(5)从2013-14赛季开始,如果一个球队使用了奢侈税中产特例,那么不能够通过先签后换得到球员。特别说明:本条和第四条都是针对得到球员的一方,送出球员的一方无限制。
(6)赛季第一场常规赛开始前,先签后换必须完成,换句话说,常规赛开始后不允许先签后换。
(7)在先签后换中签的这一部分过程,球队不能够使用奢侈税中产特例,非奢侈税中产特例,或者其他签约时间达不到三年的特例。
听说詹姆斯转会时有个先签后换.这个先签后换是什么来的
关于詹姆斯先签后换去热火的交易:热火送出2011年二轮选秀权、2012年二轮选秀权、2013年首轮选秀权、以及一个年份未公开的未来首轮选秀权(应该是2015年的)除此之外,骑士还获得了:�1.交易特例(骑士没有使用这一特例去签人,而是用它释放了薪金空间)�2.在2012年与热火互换首轮签的权利(但是最终没换)骑士送走贾马里奥-穆恩和莫-威廉姆斯,从快船得到巴朗-戴维斯+首轮签�当时快船看着格里芬打出来了,急于优化薪金结构,想在自由市场有所作为,所以搭上首轮签也要换来到期合同的小莫,顺带拿了个穆恩;而骑士则是彻底推翻詹姆斯时期的班底重建,只要给首轮签就吞烂合同。�交易刚出来时,其实是可以算双赢的,虽然有点勉强,毕竟谁也不知道快船给的那个签居然是状元签。
为什么詹姆斯要先签后换
先签后换: 自由球员想离开A队去B队,而B队却没有足够的金额条款来签下他,但B队拥有帮助A队释放薪金空间的条款(所有的先签后换的交易的接受球员方一定都会有这个条款,不然交易做不成).于是A队和B队先达成协议,A队签下该球员,B队拿出队中一名球员与之进行交换.
这么说可能很抽象,我举一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一开始,Amanda(薪金500万一年)是A队的球员,Bosh(薪金300万一年)是B队的球员.
Amanda在今年成为了自由球员,B队想得到他.
Amanda期望的薪金是500万一年,A队拥有一个500万条款,而B队只有一个200万条款,B队如果想直接签Amanda,那么Amanda只能得到一年200万的薪金,他一定不同意.
而A队如果让Amanda直接签了B队,自己就等于无故少了一名球员,自然也很不合算,但所幸的是B队不能直接签Amanda.
于是,他们就先签后换.
A队利用自己的500万条款签下了Amanda,但如果直接把Amanda给B队,程序上是不合法的.
于是B队将队中的Bosh和Amanda交换,A队得到了Bosh,B队得到了Amanda.
为什么要拿Bosh去交换呢?
因为Bosh的薪金是300万,他的薪金加上B队自己的200万条款,刚好等于Amanda的500万,于是,Both+200万条款=Amanda
交易完成!
好处:双方都不太亏.
关于篮球合同的问题
以上说的都对,不过补充一下,NBA还是有限制球员数目的,正式注册的(在NBA打球的)好像限定是14个(不记得具体数目了,你去玩玩NBA Live的王朝模式就知道了)
但是下级联赛的球员可以继续签,不属于上述的限制范围,比如湖人的孙悦就是在NBA的下级联赛打球
另外,如果是买断合同的,还要按合同上的条款继续付薪水。因为有球员数目限制,一个球队有时候必需清理掉一些球员才可以签新球员,而要清理的球员合同未到,球队就必需买断合同,让这个球员不再为该俱乐部的注册球员。而被买断的球员,则成为自由球员,可以和其他还有球员名额的球队签约。这时,这个球员可以拿两分工资。一份是原来买断他合同的球队的工资,一份是新签约的球员的工资。两分工资的合计允许超过最高工资,但和新球队的工资还是要受到最高工资制约。
而俱乐部买断合同后付给被买断球员的工资不计入工资帽。
(比如,马刺的芬利,当时小牛不要芬利,就买断芬利的合同,芬利去了马刺,芬利就拿小牛和马刺的两分工资,爽歪歪。另一个最有名的是克里斯韦伯,虽然他退役了,不过他在费城的那年,拿国王和费城的两分工资)
(另外一个是阿兰休斯敦,他被买断合同,但是没有和其他球队签约,所以他只能拿原来球队的工资,目前他是自由球员)
雇人打篮球,打满60天,合同要怎么写呢
合同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得违反法律和个人意愿,强迫签订合同,这种合同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雇主与被雇者的主体身份要明确,(甲方为雇主,乙方为被雇者,人数多可以以乙方abcd...来表示)。
二是合同标的要明确,(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人物,必须打满60天,复合什么标准要求,具体细节要简明扼要易懂,报酬、造成伤害等情况要确定明确的条款。)
三是违约责任。
四是双方签字盖章;是否通过公证...
生效日期
什么是先签后换
先签后换: 自由球员想离开A队去B队,而B队却没有足够的金额条款来签下他,但B队拥有帮助A队释放薪金空间的条款(所有的先签后换的交易的接受球员方一定都会有这个条款,不然交易做不成).于是A队和B队先达成协议,A队签下该球员,B队拿出队中一名球员与之进行交换.
这么说可能很抽象,我举一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一开始,Amanda(薪金500万一年)是A队的球员,Bosh(薪金300万一年)是B队的球员.
Amanda在今年成为了自由球员,B队想得到他.
Amanda期望的薪金是500万一年,A队拥有一个500万条款,而B队只有一个200万条款,B队如果想直接签Amanda,那么Amanda只能得到一年200万的薪金,他一定不同意.
而A队如果让Amanda直接签了B队,自己就等于无故少了一名球员,自然也很不合算,但所幸的是B队不能直接签Amanda.
于是,他们就先签后换.
A队利用自己的500万条款签下了Amanda,但如果直接把Amanda给B队,程序上是不合法的.
于是B队将队中的Bosh和Amanda交换,A队得到了Bosh,B队得到了Amanda.
为什么要拿Bosh去交换呢?
因为Bosh的薪金是300万,他的薪金加上B队自己的200万条款,刚好等于Amanda的500万,于是,Both+200万条款=Amanda
交易完成!
好处:双方都不太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