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以为什么不能实现和平?
巴以为什么不能实现和平,这事儿说起来话就长了。
1、古时候原来犹太人住在这地方,后来老被周围部落打,就搬到了迦南,又因为饥荒搬到了埃及,在埃及很滋润的过了几百年。后来新国王上台,把他们打成了奴隶,所以他们在摩西的带领下,逃出了埃及,回到了迦南。这就是圣经中的《出埃及记》。
2、逃回迦南后,大卫王建立了以色列联合王国。在他儿子所罗门王的统治下,王国达到了顶峰。结果所罗门王一死,王国就分裂成以色列王国和犹太王国。然后不久以色列王国就被亚述给灭了,犹太王国被巴比伦给灭了。
3、之后的近两千年,这片地盘上波斯、希腊、罗马轮流来坐庄,不管谁来,犹太人都只能忍气吞声。到了古罗马,被欺负的太狠,起义了,结果被残忍的大屠杀,从此他们流落世界各地。从此罗马人给迦南改了个名字“巴勒斯坦”。
4、尽管犹太人逃走了,但是他们一直认为巴勒斯坦是他们的,总是梦想有一天能回去。
5、后来阿拉伯的伊斯兰教徒赶走了罗马人,巴勒斯坦就到了阿拉伯人手里。
6、再后来巴勒斯坦又落到了奥斯曼帝国手中,不过居民还是阿拉伯人。
7、又过了几百年,奥斯曼帝国加入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他们和英国、法国谁也弄不死谁。英国人想到了犹太人,犹太人虽然失去了国家,但是他们聪明,会做生意,在世界各地的影响力很大。在犹太人的帮助下,奥斯曼帝国四分五裂,巴勒斯坦地区也就被英国托管了。这时仗着英国撑腰,许多犹太人纷纷从全世界各地跑回了巴勒斯坦。他们与阿拉伯人的信仰还不同,阿拉伯人怎么能受得了?
8、很快二战又开始了,经过希特勒的大屠杀,全世界都对犹太人抱有同情心。后来联合国出面,在巴勒斯坦划出了一大块儿地给了犹太人。犹太人高兴了,可是对于阿拉伯人来说,生活了一千多年的地盘儿,说没就没了,这怎么受得了?所以在以色列建国的第二天,阿拉伯人就找上门了,这就是第一次中东战争。后来陆陆续续总共进行了五次战争。
9、在打来打去的时候,美国不嫌事儿大,宣布承认耶路撒冷是以色列的首都,这无异于火上浇油。耶路撒冷是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的三教圣地。巴以之所以打的头破血流,最重要的一块儿,就是耶路撒冷。联合国把耶路撒冷划给了巴勒斯坦,而后来被以色列抢走了。
所以综上所述,巴勒斯坦和以色列这是几千年的仇怨了,加上宗教因素和他国的煽风点火,这个仇一时半会儿是解决不了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香港历史
香港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先后在南方建立了南海、桂林、象郡三个郡,香港隶属南海郡番禺县。由此开始,香港便置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汉朝香港隶属南海郡博罗县。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隶属东莞郡宝安县。隋朝时香港隶属广州府南海郡宝安县。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宝安县为东莞县,香港仍然隶属东莞县。宋元时期,内地人口大量南迁香港,促使香港的经济、文化得到很大发展。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香港隶属新安县。1941年12月25日(香港人称为“黑色圣诞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无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领,开始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1945年9月15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香港被英国重新管治。1982年至1984年,中英两国就落实香港前途问题进行谈判,1984年12月19日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决定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方承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基本法开始实施。香港进入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历史新纪元。扩展资料: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2-1997年间,香港曾为英国殖民地。二战以后,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不仅被誉为“亚洲四小龙”之一。更成为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香港是中西方文化交融之地,把华人智慧与西方社会制度优势合二为一。以廉洁的政府、良好的治安、自由的经济体系及完善的法制闻名于世,有“东方之珠”、“美食天堂”和“购物天堂”等美誉。英国武力侵占香港三步曲:侵吞香港岛。1840年4月,中英鸦片战争首先在香港揭开序幕。战后,英国代表义律提出割让香港,赔偿鸦片烟价等无理要求。清政府负责对英交涉的琦善在谈判中虽力求妥协,但由于道光皇帝态度强硬,琦善未敢接受义律的割地要求和与义律订立任何条约。但1841年1月20日,义律却擅自宣称与琦善达成了“把香港岛及其海港割让给英国”(即《穿鼻草约》)。这纯属义律所捏造。公告颁布5天后,英国侵略者便用武力强占了香港岛,并于26日举行了隆重的升旗仪式。1841年5月,英军攻打广州,逼迫皇侄奕山订立《广州和约》,要求清政府赔款和清军从广州城撤出。并提出协商割让香港岛。1842年6月,英国攻入长江,并于8月进入南京江面。面对城下耀武扬威的炮口,清政府彻底屈服了,遂于8月29日,派全权代表耆英、伊里布与英军谈判。被迫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同意把香港岛永久割让给英国。割占九龙半岛。英国殖民者侵占香港岛后,便以港岛为基地谋取九龙。1860年,英法侵略者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3月,侵华陆军司令克灵顿遵循英国在华全权代表卜鲁斯的指令,派遣军队强行占领了九龙半岛岬角至尖沙咀一带。在军事占领后不久,英国驻广州总领事巴夏礼强迫广东地方政府签订租约,将“九龙司地方一区”“永租”英国。是年9月,英法联军6000余人进逼北京,10月24日,强迫清政府与其签订了《北京条约》,从而九龙半岛南端的九龙司又被英国割占。谋取“新界”。1898年4月,中英双方就香港扩界问题开始谈判。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根据英国外交部的指示,向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等出示展拓界址范围的地图。李鸿章等屈从于压力,遂于1898年6月9日,与英国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将沙头角海至深圳湾最短距离直线以南、界限街以北广大地区。附近大小岛屿235个以及大鹏湾、深圳湾水域租予英国,租期99年。至此,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半岛和新界地区)这颗“东方明珠”完全落入了英国殖民者的魔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
什么是巴以和平问题啊
犹太人在公元67年前后在罗马帝国镇压下被迫远离家乡,流浪世界各地。几百年后阿拉伯人在这里定居了,二战结束后犹太人强烈要求复国,得到了英国和美国的支持。但阿拉伯人对犹太人返回一个阿拉伯化的地区很不情愿,两者矛盾不可避免爆发了。由于犹太人聪明勤劳,阿拉伯人屡屡吃亏,最终导致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间60年的仇恨。同时双方又渴望安定发展生产,所以和平努力从来没有终止过。
中东和平进程几个标志性事件
1991年10月,中东和会在马德里召开,确立“土地换和平”基本原则,阿以间开始艰难的和平谈判。阿拉法特领导的巴解组织随之作出历史性决定:通过谈判实现巴以和平。
1992年1月,中东问题多边会谈在莫斯科举行,会谈涉及军控与安全、水资源利用、难民安置、经济合作、环境保护5个重要地区性问题。
1993年9月,在美国总统克林顿的斡旋下,巴以双方在华盛顿签署了第一个和平协议——《奥斯陆协议》,规定巴在加沙和杰里科首先实行有限自治。之后以军开始撤离所占领土,巴逐步接管加沙和约旦河西岸地区。
1994年5月,巴勒斯坦开始自治,但关于巴勒斯坦最后阶段谈判却因双方在耶路撒冷归属、犹太定居点前途、巴难民回归、巴以边界划定等棘手问题上分歧太大,至今没有达成永久性和平协议。
1996年5月内塔尼亚胡出任以色列总理后,提出以“安全换和平”取代“土地换和平”原则,巴以和谈进程搁浅。
2000年7月,巴以美三方在美国戴维营举行首脑会议,但会谈没能取得积极进展,仅对耶路撒冷地位、巴难民回归、边界等几个重大问题互相表明了观点,会谈以失败告终。
2000年9月,以强硬派领导人沙龙强行进入伊斯兰圣地阿克萨清真寺,引发大规模流血冲突。10月,为结束巴以流血冲突,中东问题多边首脑会议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
2003年4月,中东问题有关四方(联合国、欧盟、美国和俄罗斯)共同制订的中东和平“路线图”计划正式启动。“路线图”包括三阶段内容,旨在结束巴以冲突并建立巴勒斯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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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末,中国与苏联关系破裂的原因是什么?
赫鲁晓夫领导下的苏联调整了内政外交政策,对外缓和了与资本主义世界——尤其是与美国的关系,这引起了中国的极大不满。
苏联提倡与资本主义国家“和平共处”,因为核战争将会毁灭全人类。
而中国却认为战争不可避免,即使发生了战争,“胜利的人民,他们在帝国主义死亡的废墟上,将会以极迅速的步伐,创造出比资本主义制度高千百倍的文明,创造起自己真正美好的将来”(《列宁主义万岁》1960年)
中国说赫鲁晓夫惧怕战争,苏联说中国有“战争瘾”
另一方面,苏联在经济上实行了类似“改革开放”的政策,中国对此大加批判,说在苏联形成了“现代修正主义的中心”
还有赫鲁晓夫恢复了和南斯拉夫的关系,承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对此中国也极为愤慨,认为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经济是修正主义的急先锋
苏联提出在中国建立“联合舰队”,和在中国境内建立无线电站,中国认为侵犯了主权,没答应。赫鲁晓夫很生气。再加上中国“大跃进”中对苏联专家的意见置之不理,认为“太保守”,最后苏联撤走了专家
再后来分歧愈演愈烈,以至于两国在珍宝岛兵戎相见。苏联称中国是新的战争策源地,中国称苏联为“苏修社会帝国主义”
二十世纪下半期世界政治格局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20世纪 90年代以来世界政治发展的基本特点
冷战结束以来,世界政治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进入新世纪,国际局势正在发生冷战结束以来最为深刻的变化.但国际形势走向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总体和平、局部战乱,总体缓和、局部紧张,总体稳定、局部动荡,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际形势的基本态势.大国关系深入调整,进入既相互借重又相互制衡、既相互合作又相互竞争的新的发展时期.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作用进一步增强.经济因素对世界政治的影响日益增大.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恐怖主义危害上升.民族、宗教矛盾和边界、领土争端导致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
、东欧的剧变和苏联解体(板书)
1.东欧剧变(1989年一1991年)(板书)
(介绍东欧剧变具体情况)东欧政局变化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共产党的性质和地位发生变化.多数共产党已更名或改组为社会民主党和社会党;各党都主动或被迫放弃了国家中的领导地位;放弃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原则和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丧失政权沦为在野党.第二,国家政权性质发生变化,各国均取消了国名中的“人民”和“社会主义”字样,标榜他们所要建立的是所谓“人道的,民主的法制国家”或干脆恢复资产阶级共和国,引进西方议会两院制、多党制.第三,明确提出并积极实行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制定私有化方案,宣布实行或全面私有化,公有制解体.四,奉行亲西方的外交政策.
一年之内,执政40多年的东欧各国共产党,纷纷丧失政权,强大的社会主义阵营土崩瓦解,原因何在呢?(引导学生依据课文分析归纳,并适当补充材料)首先是经济建设的失误.东欧各国照搬苏联的模式和管理体制,实行高积累、高投资,追求高速度,造成农、轻、重比例失调,国家经济状况日益恶化,外债负担沉重,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由此引发政治和社会矛盾并不断加深.有的国家虽进行了改革,但于事无补.其次是东欧执政共产党人中的一部分推祟“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进一步造成了思想上的混乱,并给了西方以可乘之机.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在上述背景下对东欧加紧和平演变攻势,是东欧剧变的不可忽视的外部因素.(以事例说明)
东欧剧变,直接影响到苏联,使本已十分动荡的苏联政局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2.苏联解体(1991年底)(板书)
1985年戈尔巴乔夫上台执政后,确定了“根本改革”的方针,实行“新思维”、“民主化”、“公开性”的政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要与过去的传统体制彻底决裂,全盘否定斯大林时期建立起来的所谓“极权官僚体制”和“行政命令体制”以及“社会主义原来那种理论和实践模式”;就是要在苏联建立一个“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改革并没有给苏联人民带来实惠,而改革中出现的阻力和问题却使苏联陷入了全面危机之中.危机从大的方面说有政治危机、经济危机、民族危机,社会危机,细分起来还有联盟危机、宪法危机、制度危机、党的危机等.在危机形势下、苏联的事态发展如江河日下,最终的结果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大厦土崩瓦解.苏联解体的过程请学生阅读课本内容,注意明确时间是1991年底.提问:大家认为应从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中吸取什么教训?(引导学生讨论并归纳)
苏联解体使“冷战”自然结束,给世界格局带来了诸多新的变化.
三、“冷战”的结束和世界格局的新变化(板书)
1.旧的国际关系格局终结
当前世界政治领域最引入注目的问题是世界格局发生了战后以来最深刻的,转折性的变化,旧的格局基本上被打破,新的格局尚未形成,世界处于新旧格局交替、转换时期.旧的格局指二战后形成的美苏为首的两极对抗格局;长期以来两国处于“冷战”状态,“北约”、“华约”两大军事集团严重对峙,两国在第三世界激烈争夺势力范围.这样的格局随着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德国统一而宣告终结.当今世界多极化在加速发展,也就是说未来世界不再是美苏两大国主宰的世界,日本、西欧、德国、中国都将在国际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2.世界格局的变化(板书)
由于旧的世界格局被打破,世界力量对比失衡,导致原来为美苏争霸所掩盖的种种矛盾争端突出起来,乃至形成对抗冲突.当前世界范围内出现的民族对立、南北对立、贫富矛盾、宗教对立,正反映了这些情况.海湾战争是明显的地区冲突,南斯拉夫内战典型地反映了民族冲突.
3.海湾战争和南斯拉夫内战(板书)
1990年8月2日.,萨达姆的!O万精锐之师仅仅用了不到10个小时就一举侵占了石油富国科威特.萨达姆的利令智昏震惊了世界,海湾危机全面爆发.危机爆发后,美国作出了强硬的姿态,为反对伊拉克建立起一条相当广泛的国际阵线和一支来自29个国家的多国部队,可谓“威风凛凛”.可是,美国总统布什作为世界上财政赤字最大的政府的首脑,又不得不派他的国务卿和财政部长到处要钱,以资助美国的军事开支.连美国《时代周刊》都说,美国成了“超级大国和乞丐之间的奇怪结合体.”反映了美国在经济上的捉襟见肘,在战争中,德国和日本都打算为发展成政治大国而做出努力,分别投入了100亿美元和130亿美元.海湾战争最终是以伊拉克的一败涂地而告终.这场战争表明在对付重大国际危机时,没有盟国的全面配合大国难以挑起领导的重任;这是世界向多极化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
1990年以来,南斯拉失政治经济危机加剧.1991年6月25日,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共和国宣布“独立”后,南斯拉夫国内多次发生较大规模的武装冲突,使南陷于严重动荡之中.南斯拉夫内战最根本的原因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尖锐的民族矛盾.
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面对不断的冲突与矛盾,我们将担负怎样的责任呢?
四、世界各国人民争取和平与发展的斗争(板书)
1.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流
从总体说,当今国际形势已进入一个新的缓和时期,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流.但另一方面也需要看到,缓和进程不是一帆风顺的,仍然存在诸多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天下并不太平.这些因素中有一些国家在东欧局势剧变“鼓舞”下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打起“自由民主和促进人
权”的旗号,强行对社会主义国家和一些第三世界国家推销西方的社会制度和价值观,企图实现“全球民主化”以西方模式一统天下.也有国际市场存在的严重的工业品、农产品不等价买卖,存在非正当竞争.(举一两个实例说明)所以发展中国家维护本国独立主权,发展民族经济的任务更加艰巨,所面临的重大任务就是建立国际新秩序.
2.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而斗争
对于应建立什么样的国际新秩序,目前各国都提出不同的看法和主张,中国提出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平等互利、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这是符合世界大多数国家和人民的愿望的.
国际组织的标志
它是国际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标志..
具体介绍如下---------
国际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职能
各国红会成立之初,只为协助军队医务人员在战时救护伤病者。随着历史的发展,时间的推移,不论在战争时期或和平时期,其工作范围都得到扩展。这是由于自索尔弗利诺战役之后,军队医疗服务已有显著的改善;而武装冲突已不局限在战场上,有越来越多的平民成为敌对行动中的受害者。在战争或武装冲突时期辅助军队医疗服务仍然是国家红会的主要职责,但这只是许多工作中的一部分。作为国际联合会的成员,许多国家红会都像国际联合会一样,将其工作范围逐步扩展到人道主义的社会救助的方方面面,成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重要力量之一。
(一) 成立国家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十项条件:
1、建立在一个独立国家的领土上,该国已加入有关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状况之日内瓦公约。
2、是该国惟一的国家红会,且由一个中央机构领导;在与本运动其他成员交往时,中央机构是惟一有资格代表该会的。
3、已获得该国政府根据日内瓦公约正式承认其为志愿救护救助团体,协助政府进行人道主义的工作。
4、具有独立自主的地位,能够遵照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进行活动。
5、根据日内瓦公约的规定使用红十字或红新月为其名称和标志。
6、组织有序,能履行其章程所确定的任务,包括在和平时期做好准备,以便在发生武装冲突时履行其法定职能。
7、其活动须遍及该国领土。
8、在招募工作人员和志愿工作者时,不因种族、性别、阶级、宗教和政治倾向而有所歧视。
9、严格遵守现行的红十字运动的章程及规则,并与运动各成员合作。
10、尊重运动的基本原则,以国际人道法指导其活动。
(二)国家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职能
各国红会是本运动的基本成员和重要力量。各国红会是
本国政府人道工作的助手,是独立自主的全国性团体,根据各自的章程和本国立法从事符合本运动任务和基本原则的人道工作。主要包括:
救灾,备灾,卫生救护,社区服务,传播国际人道法,
青少年活动,寻人工作;各国红会之间的相互支持和对国际委员会、联合会的支持。
各国红会在国内、国际的地位(包括性质、宗旨、组织机构和职责)基本相同,但由于国情不同,各国红会的工作各具特色。例如:
瑞士红十字会由于瑞士联邦政府为减少政府负担,发挥红十字会的作用,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将全国护士培训、急救、输血和一部分社会救助工作都交给红十字会办理,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与资助。红十字会举办事业实体缺少资金时,政府给予无偿或低息贷款;红十字会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均免征一切税收;国内(外)救灾所需经费,政府按照红十字会所报计划予以拨发。瑞士红十字会各项活动每年开支约4.5亿瑞士法郎,其中接受社会募捐、自己创收和政府拨款各占约1/3。
土耳其红新月会在土耳其政府的特许下,在全国开办了诊所、养老院、幼儿园、学生宿舍、血站、备灾救灾中心等多种事业实体。政府不给该会拨款,而是给予各项优惠政策,让该会自收自支,该会办事业需要土地时,政府无偿提供;缺少资金时给予低息贷款;海关罚没的物资,凡能用于救济灾民的都交给该会。特别是把全国三大商业经营权交给该会,作为其经济来源,这三大商业经营权是:全国医疗器械和药品的进出口经营权,全国医用X光胶片和扑克牌的进出口经营权,全国矿泉水的开采、加工和经销权。土耳其红新月会依靠这些经营获取利润支撑各项事业的发展。
日本红十字会所举办的各项事业,如医院、血站、福利院等,一般都是由政府投资,建成后交给红十字会经营管理。此外,日本政府还给予多项优惠政策,支持和促进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如:对红十字会所办的事业,免征一切税收;规定赛马等娱乐业要从收入中提出一部分支持红十字事业;允许红十字会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募捐活动等。
四、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代表会议和常设委员会的职能
这三个组织机构的作用,是把红十字运动的成员统一、团结起来,研究制定运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大纲,并使成员之间保持协调与和谐关系。
(一)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
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简称国际大会)是红十字运动的最高审议和决策机构。它由各国红会、国际委员会、国际联合会、日内瓦公约缔约国四方面的代表组成。每个代表团在会上都有一票表决权。国际大会通常每4年召开一次。日内瓦公约缔约国各国政府派团参加会议,是代表各国政府承担大会决策中属于政府的任务和责任。
国际大会的主要职能是:
1、完全遵循基本原则,致力于本运动的统一和任务的完成;
2、努力尊重和发展国际人道法以及其他与本运动有关的国际公约;
3、修改运动章程和议事规则;就运动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解释及实施所出现的分歧,做出最终决定;就常设委员会、国际委员会和国际联合会提交的问题做出决定。
4、根据国际委员会和国际联合会的章程及运动章程,向两组织指派工作。
国际大会的各项决定、建议或宣言是按议事规则规定的全体一致的原则通过决议。若达不到全体一致,则按议事规则进行投票表决。
(二)代表会议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代表会议(简称代表会议)是本运动各成员的代表集会及讨论有关本运动集体事宜的机构。由各国红会、国际委员会、国际联合会三方代表组成。代表会议通常是与国际联合会大会同时举行。
代表会议的职能是:就政策问题或红十字运动成员共同关注的问题提出意见;在国际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通过国际大会的暂定议程;解决诸如任命各委员会主席及国际大会干事等程序上的问题。
(三)、常设委员会
红十字与红新月常设委员会(简称常设委员会)是两届国际大会期间的大会代表(常设)机构。常设委员会由九名委员组成:五名来自不同国家红会的代表,以个人身份由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选举产生;两名国际委员会代表,其中一名是国际委员会主席;两名国际联合会代表,其中一名是国际联合会主席。常设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由上述成员选举产生。
常设委员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其主要职能是:筹备国际大会并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在国际大会休会期间,负责解决运动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解释和执行上出现的问题;处理国际委员会或国际联合会提交的问题,但最终决定须经国际大会同意;颁发亨利·杜南奖章。
讨论、思考题
1、红十字运动由哪三个部分组成?每部分的职能是什么?
2、国家红会成为本运动的成员要具备哪些条件?
3、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在整个运动中处于何种地位?
第三章 红十字标志
内容提要
本章主要介绍红十字标志的含义和作用;红十字标志的起源及发展;红十字标志的法律基础以及标志使用的具体规定。
红十字标志,是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活动的标志,是红十字运动的象征,体现着当今世界的人道与同情。它的存在和正确使用,对于执行人道主义保护任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使这个标志得到人们普遍的尊重,必须使人们正确理解这个标志的含义。
一、标志的含义
红十字标志主要有下列含义:
——表明这是与红十字运动有关的人或物(标明性)。
——表明这是一个受到国际人道法保护的人或物,不应受到攻击的人或物(保护性)。
带有这一标志的人和物,在法律上既享有权利,同时也承担有义务。权利是受到一系列法律的保护,义务是遵守该标志对他们行为所做的种种限制,避免主动参与任何敌对行为。
红十字标志在法律上的这种双重含义,决定了本标志的神圣性。
红十字标志设计的图案和色彩既简单又鲜明,意在给人一个非常清晰的视觉符号,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将上述信息迅速传达出去,并被迅速理解,不致发生歧义。因为它主要是在武装冲突的情况下发挥作用。
红十字标志除它自身的含义外,并不传达任何其他信息,更不传达任何含有政治意识形态和宗教特征的信息。
二、标志的起源与发展
1、红十字标志的由来
在《索尔弗利诺回忆录》中有这样一段描述:“在某个
战斗中,如果一面黑旗在高处飘起,就表示那里是急救站所在地,而且这个地方就被默认为不受炮火攻击。”这就说明在1859年的战争和以前的战争中红十字标志还没有产生。
1863年2月在日内瓦成立的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考虑,鉴于战场救护工作的特异性,为使战争中受伤者一视同仁地得到救助,有必要采用一个形式简单、一目了然、易于识别、人人都能明白的标志,来标明在战时用于进行医疗和救助活动的人员、车辆和房屋建筑;并认为,对于这个标志及其使用的具体规定应当以一项国际公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保证冲突各方尊重并保护佩戴这一标志的人员。
因此,在1863年10月召开的日内瓦国际会议上,该委员会几名成员就提出一项议案:以印有红十字的白色袖章作为医务人员保护性标志。不过历史资料上没有充分说明采用这个标志,是否为了向瑞士国表示敬意(因为救助伤员运动诞生于这个国家),或者是因为受到国际社会公认的白旗表示停火的启示(加上一个红十字是为了避免产生混乱),也许是上述两种思想的结合。而1906年7月6日修订的日内瓦公约则明确规定:为对瑞士表示敬意,白底红十字之旗样,系将其联邦国旗翻转而形成者,留作武装部队医务部门之标志与特殊记号。此后,1929年7月27日和1949年8月12日修订的日内瓦公约都重申此规定。
无论当时出于何种原因,参加第一次国际性人道大会的国家都同意采用红十字标志,把它作为所有参加战时医疗与救助活动的人员的保护性标志。红十字标志首次在战争中被采用是在1864年的普鲁士和丹麦之间的日勒苏益格战役。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乃至整个红十字运动很快就以此而闻名于世,产生了巨大的道义力量和法律效应,把各种人聚集到自己的旗帜之下。
这里有一点必须指出:红十字图案的选择带有相当大的偶然性,而且当初确定选择这个图案的人并没有赋予它任何宗教意义。正如M·休伯著的《红十字的原则与问题》所说的那样:“无论亨利·杜南本人,还是他的合作者或日内瓦会议的与会国都没有想使红十字运动和红十字标志带上任何宗教烙印,也未曾想以任何方式使之与一种哲学思想相联系。”这就是红十字运动的特色。
2、红新月标志的由来:
1864年8月国际会议签订的日内瓦公约确定所有国家都使用白底红十字作为保护性标志的原则,在1876—1878年俄罗斯与土耳其战争爆发时受到了挑战。土耳其奥斯曼帝国当局通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说,它将采用红新月(代替红十字)来标明自己的救护车辆,但它仍然尊重保护敌方救护车辆的红十字标志,理由是,“……‘红十字’是对穆斯林士兵的亵渎。”并且含蓄地表示,“如果所提出的修改不被接受,它就无法强令自己的军队尊重日内瓦公约。”
这种单方面改变1864年日内瓦公约条款的做法,是对红十字运动统一性的破坏,可能会在公众中引起混乱,对日内瓦公约倡导的人道工作起反作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当然不能同意。然而,战争正在进行,考虑到救护伤兵的紧迫性,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提出暂时接受红新月标志(红新月标志的朝向,公约未作明确规定,一般是朝右,但使用红新月标志的国家的习惯是根据该国与圣地麦加的方位确定朝向,因此有左右的区别),到这场战争结束时,这个标志要随之终止使用。
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愿望相反,俄土战争结束了,红新月标志并未终止使用,而且继这一令人遗憾的先例之后,很快又出现了对红十字标志统一性的新挑战。
3、红狮日标志的由来
1899年海牙和平会议起草关于把1864年日内瓦公约原则用于海上战争的公约时,波斯(即现在的伊朗)国代表提议采用另一种保护标志——“红狮日(红狮和太阳)”。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即红十字运动的统一性与红十字标志多样性的矛盾。
这个问题在1929年的外交会议上达成初步妥协的解决办法,即在日内瓦公约上写上一个新条款(第十九条),一方面重申红十字标志不具有任何宗教性;一方面正式承认红新月和红狮日标志具有法律效力,但仅限在那些已经采用的国家使用。会议还明确规定,以后不再承认任何新标志。
但是,标志问题的矛盾依然存在。在1949年的外交会议上,又有人提出以下一些动议:
——采用一个新的统一标志;
——恢复原来统一的红十字标志;
——以色列要求承认新的标志:红大卫盾。这是以色列军队医务部门使用的特别标志。
经过长时间的辩论,上述提议都没有得到采纳。会议决定保留1929年会议采取的妥协做法。因此,在一段时间内曾有三种标志:红十字、红新月、红狮日。直到1980年9月,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宣布它的军队医务部门废止红狮日标志,改用红新月标志,这样就又恢复到以前只有两种标志的状态:红十字和红新月。
鉴于这种情况,1986年在日内瓦召开的第25届红十字国际大会上,将国际红十字章程改称为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章程;这样,红新月就与红十字取得了同等资格,成为一些信奉伊斯兰教国家的军队医务部门的特定标志,也是这些国家的红新月会的标志。大会再次重申红十字与红新月标志不具有任何宗教意义。
值得和需要说明的是,1949年修订的日内瓦公约有意对红新月和红狮日标志的使用作了相当的限制,只允许1949年以前采用过这两个标志的国家可以使用,禁止1949年之后其他国家再用这两个标志。重申红十字仍然是公认的标志。
在国际组织中,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是惟一可以同时使用两种标志(红十字与红新月)的组织。应说明的是两种标志同时使用时不具有保护作用,只有标明作用。目前世界上使用红十字标志的国家有149个,使用红新月标志的国家有30个。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仍然使用红十字作为惟一标志。
4、关于增加新标志的情况
通过对标志的起源及发展的了解,可以清楚地看到,标
志问题一直是困扰红十字运动发展的难题之一。特别是近些年来,由于少数国家的红会组织表示不能接受和使用日内瓦公约所规定的现行的红十字或红新月标志,从而不能加入红十字运动这一事实,引起了国际社会和红十字运动内部各方的极大关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以色列因坚持使用“红大卫盾”作为其红会组织的标志和名称而不能成为红十字运动的正式成员。此外还有哈撒克斯坦和厄立特里亚因种族和宗教原因要求并列使用红十字与红新月两个标志,面临同样不能加入红十字运动的境况。
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本运动又开始新一轮的努力探索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并且取得了相当可观的进展。经过一系列国际会议的反复磋商和辩论,基本形成了共识,即在现行的两个标志之外,再增添一个新标志供那些使用现行标志有困难的国家红会使用,从而使得他们能够加入红十字运动,同时也使本运动的普遍性的基本原则能够得到更充分的体现。
然而,增添一个新标志意味着需要对现行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加以修订,即邀集189个缔约国政府召开外交会议,采用协商一致的方法达成并签订一项有关新标志的议定书 ――《日内瓦公约第三附加议定书》。这当然是各国政府共同参与的一项政治决定,而不是本运动自身能够单方面决定的。然而,由于国际局势动荡不安,特别是近一年来巴以关系空前紧张,中东和平进程出现反复,使得瑞士政府计划在2000年或2001年召开一次外交会议通过《附加议定书(草案)》的希望落空。
目前,国际形势依然扑朔迷离,但本运动推动各国政府早日签署《日内瓦公约第三附加议定书》的决心始终未变。各方面的磋商工作依旧在进行之中。
新标志的设计曾数易其稿,“红钻石”与“红V字” 都曾成为被考虑和推荐的方案。最后提出的是一个在白色背景上呈菱形形状的红色正方形框架(见附图)。考虑到该标志将被日内瓦公约第三附加议定书所承认,所以又被称为“第三附加议定书标志”。新标志的正式名称虽然仍未最后决定,但它的名称一定要符合作为保护性标志的所有条件,并能被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所有正式语言(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所接纳,而不会产生任何歧义。
美国红十字会为了推动新标志,以标志问题得不到解决为由,连续2年拒绝向联合会交纳会费。因为美国红会的会费占联合会会费总额的四分之一,连年拖欠已经给联合会秘书处的财政造成严重影响,致使秘书处不得不裁减工作人员和项目。
瑞士政府在经过广泛的外交磋商之后起草了附加议定书的草案,并于2000年10月将草案通报各缔约国政府征求意见。红十字与红新月常设委员会在文件的起草工作中起了主导作用。
1999年召开的第27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曾决议成立一个联合工作组,“以尽快寻求一个能为各方面接受的整体方案,解决标志问题” 。此后,联合工作组会同16个有广泛代表性的国家(包括中国)的代表和专家举行了两次会议,建议以拟订《日内瓦公约第三附加议定书》的方式解决标志问题。议定书不仅提出增添一个不含任何国家、地域、宗教或其他含义的新标志,还包括新标志可以用做标明性使用的规定,即以色列可将红大卫盾置于新标志框架中心,哈撒克斯坦和厄立特里亚可将红十字与红新月并列置于同样位置,当做标明性使用。其他使用红十字或红新月标志的国家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新标志。
关于新标志的情况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红十字运动的统一性与标志的多样性的矛盾日趋严重;二是红十字运动拟增加新标志的设想,是一种顺应时代变化的积极和务实的行动。
美国的介入是否延缓了中东和平进程?
中东地区动荡不安的根源是阿以争端。阿以争端的核心问题是巴勒斯坦问题。巴勒斯坦问题起自1947年联合国通过巴勒斯坦分治决议,半个世纪以来争端不断。美国与阿以争端的关系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1)阿以全面对抗阶段
1948年,由以色列建国引发的第一次中东战争,史称巴勒斯坦战争,拉开了战乱频繁的序幕。从那时起,到20世纪70年代前期为止,阿以之间围绕领土、宗教信仰的纷争,裹挟着美苏在中东地区的冷战角逐,酿成了4次中东战争。阿拉伯民族与犹太民族间的流血冲突加深了彼此间的仇恨,扩大了纷争(通过战争,以色列占领了联合国分治决议划归巴勒斯坦国的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叙利亚的戈兰高地、埃及的西奈半岛和耶路撒冷老城、新城等大片阿拉伯国家的领土),和平已成奢望。联合国曾通过242号决议 29和338号决议 30解决阿以争端,但是以色列没有切实履行决议的要求,归还被占领土,阿拉伯国家则根本不接受两个决议的裁决。在这一阶段,由于宗教信仰的相近和美国国内政治的影响,美国支持以色列的犹太复国主义,阿拉伯国家则以苏联为依靠对抗以色列的扩张,基本形成了美以特殊关系和阿拉伯世界对苏联的依赖关系。
(2)中东和平进程启动阶段(70年代初至80年代中期)
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苏战略均势大体形成。美国在争霸中不占优势,开始战略收缩。在此背景下,对于阿以争端问题,美国表示愿意与埃及等阿拉伯国家建立一种新的关系。1969年的“罗杰斯计划”虽然失败,但是它表明美国对阿以争端的政策有所变化。1973年十月战争以后,美国在阿以争端中作为仲裁人的地位得到加强。基辛格的“穿梭外交”促成埃以、叙以达成军队脱离接触协议,改善了美国与阿拉伯国家的关系,同时把苏联排除在了中东和谈之外。这表明,从70年代中期起,美国逐渐改变了过去单纯支持以色列的政策,注意改善与一些阿拉伯国家的关系。70年代末,卡特政府力促埃以会谈,并充当中间人,使埃以1978年签署《戴维营协议》,中东和平进程正式启动。1979年埃以签订和平条约,埃及用和平方式收回了被以色列占领的西奈半岛。“以土地换和平”的原则首次被付诸实施。但当时美国并没有改变偏袒以色列的传统立场,埃以和谈又遭到阿拉伯国家的普遍反对,中东和平进程只是开了一个头。
80年代里根政府执政初期,美国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了美以战略合作,另一方面扩大了与“温和派”阿拉伯国家的关系,试图在戴维营协议的框架内解决巴以争端。在计划陷入僵局时,曾一度帮助以军打击巴解组织。黎巴嫩战争后,巴解组织受到沉重打击,美国趁机抛出“里根方案”,目的是敦促黎以直接会谈,借此推动中东和平进程。在美国的调解下,黎、以于1983年5月达成了以色列从黎巴嫩撤军的协议,但翌年黎总统宣布废除黎以协议,美国的努力遭到失败。
苏联利用美国受挫的机会,加紧在中东的外交攻势,巩固其与叙利亚的联盟关系,并与以色列进行接触,重提召开中东和平国际会议的建议,力图打破美国主导中东和平进程的局面。美国则继续大力支持以色列,加强与埃及、约旦、沙特等“温和派”阿拉伯国家的关系,同时坚决反对苏联和巴解组织参与中东和平进程。
在1985年约旦和巴勒斯坦达成约巴协议之后,美国提出组成约巴代表团与以色列直接谈判。但前提条件是,巴解组织必须承认以色列的生存权并接受联合国安理会的第242号决议。在和谈的方式问题上,美国主张约以直接谈判,单独地和部分地解决巴勒斯坦问题,反对召开中东和平国际会议。这些主张不为巴解组织接受,因此1985年到1987年间,中东和平进程基本陷于停顿。
(3)美国全面介入阿以和谈的阶段
80年代末,苏联国内政治、经济改革进入攻坚阶段,面临诸多困难。对国际争端,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愿意积极与美国合作。从那时起,在阿以争端问题上,美苏协调、合作逐渐成为双方政策的主流。美国开始全面介入中东和平进程,力图加强其主导权。1988年12月,巴解组织宣布接受联合国242号决议和338号决议,承认以色列的生存权利,反对恐怖主义活动。美国开始与巴解组织进行实质性对话,但同时声称美国将继续保障以色列的安全和福祉。1990年布什政府借口巴解组织没有谴责一次针对以色列的恐怖主义行动,暂停了与巴解组织的对话。
经历上述三个阶段,阿以争端的遗留问题有:a. 领土争端:以色列仍然占有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叙利亚的戈兰高地、耶路撒冷老城、黎巴嫩南部地区;b. 巴勒斯坦建国问题;c. 耶路撒冷最终地位问题;d. 兴建犹太人定居点问题;e. 巴勒斯坦难民问题。
巴勒斯坦问题的历史
1917年-1947年
一战之后,随着土耳其奥斯曼帝国的瓦解,巴勒斯坦问题成为一个国际问题。根据国际联盟通过的《国际联盟盟约》第22条有关委任统治的条款,巴勒斯坦与其它几个前奥斯曼帝国统治下的阿拉伯地区一起交由英国委任统治。除一个委任统治地之外其它委任统治地全部按照最早的设想纷纷独立。巴勒斯坦成为一个例外。在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不是仅限于“协助管理和提供建议”,其首要任务是执行英国在1917年颁布的《鲍尔弗宣言》,该宣言支持“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一个犹太国”。
从 1922年到1947年巴勒斯坦被委任统治期间,大量犹太移民从其它地方,尤其是东欧涌入,30年代纳粹对犹太人的残酷迫害使该地区犹太人口急剧膨胀。巴勒斯坦人对独立的诉求和对犹太移民的抵制导致了1937年巴勒斯坦人民的反抗,其后,在二战期间和二战之后,来自双方的恐吓和暴力从未间歇过。英国曾经尝试过不同的方法让这块饱受暴力蹂躏的土地独立,但均未成功。1947年英国将巴勒斯坦问题移交给了联合国。
1947年-1977年
考虑了不同的方案之后,联合国提议在巴勒斯坦建立两个独立的国家,一个是阿拉伯独立国,另一个是犹太独立国,并在耶路撒冷市建立特别国际政权(181号联大决议第二部分)。分治计划中设想的两个国家中一个成为后来的以色列,在1948年的战争中以色列占领了巴勒斯坦77%的土地,以及耶路撒冷的大部分地区。一半以上的巴勒斯坦当地居民要么逃离要么被驱逐出了巴勒斯坦。约旦和埃及占领了分治决议本来划分给巴勒斯坦阿拉伯国的其它部分领土,这个巴勒斯坦阿拉伯国从未正式成立过。
在1967年的战争中以色列占领了当时约旦和埃及控制的巴勒斯坦其它地区(即西岸和加沙地带),这包括之前未被以色列占领的耶路撒冷残留的地区,其后这些地区也被以色列兼并。这次战争导致了第二次巴勒斯坦人的大量外逃,据估计外逃人数达50万人。安理会于1967年11月22日通过第242号决议,促请以色列从它在1967年的冲突中占领的地区撤离。
1974年,联合国大会重申了巴勒斯坦人民实现自治、民族及主权独立以及重返家园的不可分割的权利。随后一年,联合国大会建立了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剥夺权利委员会。联合国大会授予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在联大以及其它由联合国主办的各会议中以观察员资格。
1977年-1990年
然而事情继续朝相反的方向发展。1982年,以色列侵略黎巴嫩,宣称要消灭巴解组织。后来双方达成了停火协议。在得到保证在其撤离之后上千万留下来的巴勒斯坦难民有安全保证之后,巴解组织的军队撤出贝鲁特,转移到了其它邻近国家。其后在萨布拉和夏提拉发生了大规模屠杀难民的事件。
关于巴勒斯坦问题国际会议于1983年9月召开,参加人数众多,除其它事项之外,这次会议通过了包括如下原则的《日内瓦宣言》:必须反对和拒绝以色列在被占领领土上建立定居点,以及其所采取的改变耶路撒冷地位一切行动;该地区所有的国家均有权在安全和国际公认的边界内生存,所有的人民均有权享受公正的待遇并过安定的生活;承认并实现巴勒斯坦人民不可剥夺得合法权利。
1987年12月在被占领的巴勒斯坦地区发生了集体反对以色列占领的抗暴行动。以色列军队对这次抗暴行动的镇压伤及大量人员并导致了巴勒斯坦平民的大量伤亡。
1991年至今(和平进程)
1973年阿以战争后,整个1970年代、80年代和90年代,各方在不同论坛为安全理事会第242和338号决议基础上实现中东全面和平而不断努力。冷战结束与海湾战争及其影响等全球性变化对中东局势都产生了影响。1991年10月,阿以认真恢复谈判进程,在美苏两国共同主持下在马德里召开中东问题和平会议 。联合国秘书长的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会议。但到1993年年中,谈判似乎在若干政治和安全问题上停滞不前。在这些公开的外交努力的同时,以色列与巴解组织在挪威举行秘密会谈。双方于1993年8月末结束会谈并达成协议,这一消息使国际社会既吃惊又萌生希望。
1993年9月10日,以色列与巴解组织就相互承认换文,双方代表并于9月13日在白宫举行的一个仪式上签署《关于临时自治安排的原则声明》,出席签字仪式的有美国总统克林顿和俄罗斯外长安德烈·科济列夫。声明签署后,以色列总理伊扎克·拉宾与巴解组织主席亚西尔·阿拉法特握手。这一历史性协定为巴勒斯坦人民在加沙地带和西岸实现自治开辟了道路。它标志着一个谈判解决永久地位问题的进程的开始。
大会在1993年届会上通过一项题为“和平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决议,对《原则声明》表示支持,同时重申大会自己提出的若干原则以指导最后解决。此外,大会重申,联合国将继续承担对巴勒斯坦问题应尽的职责,直至该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1994年7月,亚西尔·阿拉法特返回巴勒斯坦,在加沙和西岸耶利哥地区建立巴勒斯坦权力机构。此后达成的若干协定使更多地区归属巴勒斯坦权力机构控制。
为了结束冲突,已就“最后地位问题”协定开始谈判。尚待谈判的困难问题包括:以色列撤出被占巴勒斯坦领土、最后边界、难民、定居点、耶路撒冷的地位。中东迎来了一个新时代。
1995年9月28日,签署了历史性的《以色列-巴勒斯坦关于西岸和加沙地带的临时协定》,即《奥斯陆第二项协定》,取代了1993年的《关于临时自治安排的原则声明》。《奥斯陆第二项协定》规定了解散以色列行政公署,撤销以色列军政府,并将西岸分成三个区,每个区都由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不同程度地各司其责。
联合国大会对迄令为止和平进程取得的成果表示充分支持。
在巴勒斯坦,第一次大选已于1996年1月举行。阿拉法特主席当选为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主席。他随后任命了由21名成员组成的巴勒斯坦委员会执行局。安全理事会对选举表示热烈欢迎,称之为“中东和平过程中迈出的重大一步”。
1990年代中期至末期,和平谈判停滞不前,此后,以色列埃胡德·巴拉克和亚西尔·阿拉法特主席签署了1999年9月4日的《沙姆沙伊赫备忘录》。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对这一协议表示热烈欢迎。
定居点建设和持续暴力给谈判造成问题,此后,和平进程再度停顿。
2000年7月,克林顿总统在戴维营召开了中东和平问题首脑会议。秘书长科菲·安南对会议表示欢迎,希望在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之间建立“勇敢者的和平”。然而,以色列的巴拉克总理和巴勒斯坦权力机构的阿拉法特主席未能消除分歧,达成协议。
2000年9月,第二次巴勒斯坦起义爆发。
2001年1月初,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谈判代表在埃及的塔巴会晤,再度作出努力。双方在一份联合声明中表示,他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达成最后解决。然而以色列迫近的选举导致巴拉克总理中止了会谈。阿里尔·沙龙当选为以色列的新总理。
2000年9月以来,政治、社会经济和人道主义状况日益恶化。2002年间,安全理事会通过了一系列决议,对每况愈下的局势表示了严重关注,并呼吁结束暴力和恐怖主义,从巴勒斯坦城市撤出以色列军队,尊重国际人道主义法。在2002年3月通过的一项里程碑式的决议中,安全理事会确认了两个国家-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在一个地区各自安全和得到承认的边界内并存的想法。
使这一憧憬变成现实的“路线图”是由四方(美国、欧洲联盟、俄罗斯联邦和联合国)制定的。“路线图”设想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采取平行步骤,以便至迟于2005年年底达成最后的、全面的和平解决。双方于2003年6月在亚喀巴首脑会议上作出了执行“路线图”的坚定承诺。安全理事会于2003年11月对“路线图”表示赞同。
尽管有一些进展的迹象,但暴力、以牙还牙和报仇的循环继续不已,和平进程停滞不前。
以色列决定在被巴勒斯坦领土、包括在东耶路撒冷及其周围修建围墙。为了对此作出回应,大会于2003年12月请国际法院就修建围墙的法律后果发表咨询意见。2004年7月,国际法院认定在被占领巴勒斯坦领土修建的围墙的路线违反国际法,表示以色列必修停止修建围墙,拆除已经修建的部分围墙,并对巴勒斯坦人的财产所蒙受的一切损失作出赔偿。
2004年初,以色列宣布从加沙地带大部分地区和西岸一小部分地区撤出的计划。2004年5月,“四方”为这项撤出计划订立了一些原则,表明撤出必须是彻底的,而且应继而在西岸采取类似的步骤。“四方”还表示所有关于最后地位的问题,例如边界和难民问题,均应由双方根据国际公认的和平进程框架进行谈判。
巴以问题
据《纽约时报》3月17日报道,走在约旦河西岸城市拉马拉的大街上,你很难发现一个主张停止袭击以色列的人。
目前,巴勒斯坦人的情绪确实给他们的领导人阿拉法特增添了不少困难。如果阿拉法特真的同以色列人达成了停火协议,他能否有效地执行这一协议,令人怀疑。有分析人士认为,在巴以实现停火之前,有必要了解一下巴勒斯坦人心中的症结,让以色列方面也有所清醒,这样才有助于双方实现可能的和平。
17日,一名巴勒斯坦武装分子在以色列制造了一起枪击事件,打死一名女学生。一个自称为伊哈布的巴勒斯坦武装分子就直截了当地说:“这鼓舞了我们的士气。”而大街上的绝大多数人对此表示赞同。伊哈布还强调,他目前绝对不会接受停火协议,“这是所有武装组织的一致立场”。
法塔赫运动一个军事派别的成员哈马德·苏利曼表示:“如果有人袭击你的房屋,你肯定要进行自卫。我告诉你,只要以色列继续他们的侵略行径,我不会听从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的任何指令。只有以色列停止侵略,我们才会讨论停火问题。”而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安全部门官员塔瑟也表示:“我们内部反对任何形式的停火。我们是安全人员,执行命令是我们的职责,但我们无法执行任何停火协议。我们将继续战斗。”
巴勒斯坦武装部队一个情报部门的负责人也指出,当天的袭击事件是对“以色列行动的很自然的反应,有作用力必然会有反作用力。”他说,在以色列停止占领巴勒斯坦领土之前,他们无法要求主动实现停火。如果另外一方不首先向我们做出某种表示,我们很难说服人们停止袭击。巴勒斯坦信息部长拉布也表示:“我们为什么要以德报怨?以色列的侵略行径应该停止,这样我们才能够坐下来讨论停火问题。”
而以色列方面则认为,只有在巴勒斯坦武装分子停止袭击以色列后,他们才会把所有军队撤出巴控区。以色列外长佩雷斯16日在一个新闻发布会上说:“我们单方面撤回了军队,我们希望看到巴勒斯坦方面做出回应——一个停止恐怖袭击的承诺。”
巴以双方在思想观念上的互相交恶,是人们无法忽略的现实情况,人们应该如实地看待它,以便想出更妥善的处置办法。但面对巴以双方的未来出路是清楚的:那就是,武力冲突不可取,和平才是真正唯一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