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领结婚证遭拒

时间:2024-07-07 12:45:22编辑:奇事君

残疾人领不了结婚证怎么办

《婚姻法》第七条第二款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我国禁止结婚的疾病有以下方面:患麻风病未经治愈者不得结婚,患性病未经治愈者不得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结婚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禁婚亲包括两个方面的血亲:一是直系血亲,是所有的直系血亲,没有世代的限制,均不得结婚。另一个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扩展资料:注意事项: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通常情况下,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残疾人须有亲属在旁,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才能从事订婚行为。目前法律上对於订婚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若违反此规定而订立婚约者,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光明网:跑6趟办证未果,残疾人结婚咋恁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法

残疾人能不能领结婚证呢她是个弱智不会说话也不会写字

能。但是弱智人士不能领结婚证。有智力残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女方无法表明结婚意愿,婚姻登记条例明文规定无法登记,不管残疾是先天还是后天造成,女方没有表达其自愿结婚意愿,这根据婚姻法和民政厅的文件都无法为其办理结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结婚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扩展资料:注意事项:1、选择一个吉利日子后,一般是上午去办。2、带两人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复印件(我们是当场复印的,你们也可提前准备)、结婚证件照。3、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都可以办。4、关于照片,需要3张2寸的合照。到窗口领取到表格,填写完毕将所带物品一并交上。5、工作人员会带两人去内厅宣誓,跟工作人员念完誓词后会要求两人在表格下方签字,之后便可领取结婚证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结婚证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光明网:跑6趟办证未果,残疾人结婚咋恁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陕西一对残疾人领结婚证遭拒,背后到底是何原因?

陕西一对残疾人在当地办过订婚宴之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结婚证遭到拒绝,原因是民政局表示女方无法表达自己的结婚意愿,因此可以不被认定是完全自愿 ,这也是婚姻法当中的明文规定以及民政局办理结婚的前提,那就是男女双方都必须完全自愿结婚,否则是不会为其办理的。而且两人都属于智力残疾,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律法规上,两人不被准许领证的完全可行的,符合当代社会的规则。但是转念一想,这对情侣都属于智力残疾,两人可能都没有自主行为意识,可能两家人觉得自己的孩子找不到伴侣,互相约定走在一起过日子,一举两得,帮孩子解决了终身大事,两家人也放心,所以说两人可能都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都是听从家人的安排。其实可以理解,在村镇上,有智力障碍的人就是很容易受到歧视,同样他们也失去了掌握自己生活的能力,家人们为他们操心一切,自然包括婚姻大事,好不容易找到跟自己情况差不多的人,互不嫌弃,就这样让两人喜结连理。而且据了解这对残疾人中女方已经有了身孕,现在就等结婚证了,其实他们也早已经生活在了一起,家人对此也表示很头疼,结婚证领不到,两人就一直名不正言不顺的,对谁都不好。在我看来,这两人的生活早已经绑在了一起,既然不符合法律条文,也不能分开了不是,可以日后多引导引导女方,让她表达自己结婚的意愿,那时再登记结婚,当然这种可能性比较小。但是民政局的做法无疑是正确的,两人结婚的本质已经发生了改变,只是为了传宗接代,这种非自愿性的婚姻只是对两家人好,并不是双方的意愿,这也是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随便忽视他们拥有的权利,这也是民政局考虑的一点。

男人不愿意领结婚证的理由???

男人不愿意领证的原因:1、想做情场浪子一个人是可以有很多个女朋友的,但是妻子只有一个。一旦结婚了,那就进入了婚姻的坟墓了,很多男人都是不愿意的,做一个情场浪子多好的,逍遥又自在,干嘛非要在一棵树上吊死,那多冤。2、恐婚不止是女人恐婚,男人也是会恐婚的。现在的社会商业气息是相当的浓厚的,会对比物质条件,加上社会上的诱惑是相当的多,一段婚姻是很难半途就散伙了,一想到这里,男人就会想还不如不结婚呢?3、你不是最合适的人选男人是会对自己心爱的女人负责,但是如果眼前这个男人自己已经没有那么爱了,那他是不会和她去领证的。领着可不是闹着玩的,这可是要承担责任的,而且领证了之后,男人就会成为一家之主了。如果男人心里面有其他喜欢的异性了,对你就会比较淡漠。他们只想和自己喜欢的人领证。4、爱得不够,不想组建家庭要领证,就要以情感作为基础,当一个男人足够爱你的时候,就会想要和你共度一生,即便你不说领证,他也会主动的跟你求婚的。一个男人不愿意和你领结婚证,那就表示还爱得不够,还不想和你组建家庭。


残疾人情侣领结婚证时,为何会遭到民政局拒绝?

按理说两个人到了法定年龄,如果互相同意结婚,那么民政局就应该给双方办理结婚证,但是陕西一对残疾人小情侣在领取结婚证时,却被民政局直接拒绝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当地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回答,工作人员表示两个人都有智力上的残疾,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女方也没有办法表明自己有结婚医院,在有关条文之下,对于女方无法表达自愿结婚意愿的两个人,民政局不能够办理结婚证。虽然民政局工作人员有理有据,但是还是让两个孩子家人非常无奈,虽然两个人身体上都存在一定缺陷,但是都只是后天形成而已,而非先天性,而且两个人已经做过了婚前一系列体检,婚后生活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而且两方家长对于两个孩子的事情都十分赞同,所以便再次去到了民政局,跟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但是没有想到再次被拒绝。更让人担忧的是,目前女孩子已经怀有身孕四个月了,如果不能够办理结婚证,那么以后这个孩子将不能办理户口,也将会是一个大问题。虽然工作人员秉公执法,但是还是有很多人觉得工作人员这么做并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虽然女方不能亲口说出愿意结婚几个字,但是工作人员完全可以通过了解两个人生活状态和家庭去了解女方到底愿不愿意结婚,其次有很多条文在《婚姻法》中已经被取消了,而且两个人完全有生活能力,工作人员拒不办理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只希望这两个孩子可以尽快将结婚证办理下来,也希望这件事能够引起重视,不要因为那么一点小原因就导致后面出现更多问题,毕竟肚子里还有一个小生命。

陕西民政局回应残疾人领结婚证被拒,这种做法应该支持吗?

这种做法应当支持,对于智残人士的结婚登记应该要再谨慎一些。陕西民政局工作人员之所以会拒绝这对智残人士登记,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也是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这两位智残人士虽然已经27岁,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但是由于两人都属于三级残障,在法律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尤其是女方小蕊,她根本就没有办法表达自己的意愿。工作人员多次询问她是否是自愿结婚,用点头或者摇头示意,然而小蕊也始终都没有反应。在这种情况下,根本就无法保证两人是自愿结婚的。因此,工作人员拒绝了他们的结婚登记请求。目前小蕊已经怀孕4个月了,由于两人的智残都是由于后天因素造成的,所以父母敢让孩子怀孕,也不担心生下的孩子会出现问题。父母的意愿自然是好的,希望在父母离世之后孩子能继续照顾这两位智残人士。但是对于孩子来说就很累了,从出生起就背负着很重的义务。而且,双方都是智残,在孩子教育的问题上由谁来负责呢?难保这样的家庭教育出的孩子心理不会产生问题,万一走偏了可怎么办?再者,我们国家拐卖妇女儿童的事情依然经常发生。谁也无法证明这些智残人士就不会被拐卖而来的,她们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如果随意就给她们登记结婚了,也是对她们的一种不负责任。部分网友一直在呼吁,如果我们国家能够完善对智残人士的福利,应该提倡智残人士不结婚是最好的。这样的悲剧在这一代就终止了,不要再把不幸延续给下一代。但这是一个美好的希冀,想要真正实现,还需要一段时间,而且必须要各方人士达成一致意见。

残疾人领结婚证却遭拒绝,流程上到底合不合理?

首先,民政局的做法没有一点问题,在流程也是属于合法的,我认为这不是歧视,是一种对于女生的保护。因为男方在小的时候因为发高烧没有得到及时救治,然后脑部轻度障碍,被确诊为三级残疾,女方也是在小时候一场高烧导致脑神经受到损伤,智力低于正常水平,也被判定为三级残疾,所以之所以民政局会拒绝两人领证,是因为有法律规定,结婚的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不能对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者有第三者干涉,所以现在无法证明女方是自愿的,民政局按照法律规定不能办理结婚证。 虽然双方都做过婚前体检,而且女方也可以做饭、炒菜、擀面等,但就是女方不能表达结婚的意愿,而且女方现在也已经怀有四个月的身孕。在法律上面,民政局拒绝是合情合理的,也正是这样的决定,才可以对女性起到很好的保护,才是有责任担当的体现。无论是《婚姻法》还是《民法典》都有称必须是双方结婚自愿才可以,因此,民政局也是因为女方没有表达自愿结婚的意愿,就不能办理证件,这也是对她的一种保护。 但是,女方没有表达意愿并不是没有意愿。我们还应该站在道德的角度上去思考这件事情,因为女方作为一个残疾人,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难道她这辈子就应该一个人生活不能结婚吗?或许女方就没有表达能力,那民政局这样一刀斩的做法就显得有些欠缺。俗话说:特殊人特殊照顾。我觉得在对待残疾人上面也应该在此方面进行一些退让,而且也可以让当地的相关部门对两人的相处情况做一个大致了解,可以在这件事上做一个人性化一些的处理,而且女方也有四个月身孕,这事情不能拖延。

残疾人到民政局领结婚证遭拒,民政局是如何回应的?

7月30日,同为27岁的张天(化名)与女朋友小蕊(化名)前往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时,遭到了民政局的拒绝,导致其结婚登记无法办理。大家可能会疑问,民政局为什么拒绝两人登记。原来张天与与女朋友小蕊都是残疾人,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智力残疾,所以民政局当时拒绝了两人的结婚登记。那么残疾人就不能登记结婚吗?民政局有权拒绝残疾人领取结婚证吗?经过沟通,大家得到的民政局工作人员的答复为:“这俩人都有智力残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女方无法表明结婚意愿,婚姻登记条例明文规定无法登记,不管残疾是先天还是后天造成,女方没有表达其自愿结婚意愿,这根据婚姻法和民政厅的文件都无法为其办理结婚证”。 这样看来民政局工作人员说的确实很有道理的。民政局准予结婚登记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依法行政原则,即法无授权不可为。而根据我国《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所以民政局拒接给两人登记结婚的愿意不是因为两人是残疾人,而是因为女方没有能力表达自己是自愿的。换句话说,我们并不知道女方是不是自愿的还是有什么其他的原因,如果两人均是自愿的,那么 两人完全可以再次提交结婚登记的申请,在明确双方都是自愿的情况下,民政局人员一定会正常登记结婚的。

官方回应残疾人领取结婚证被拒绝,女子是不是被家里逼迫结婚的?

残疾女子就是被家里逼迫结婚的。残疾人同样具有选择组建家庭的权力,但是前提条件需要残疾人自愿才可以。从官方回应来看,女子为言语和智力多重残疾。在民政局工作人员多次询问下,该女子没有什么任何语言或行为表示愿意结婚。一、残疾人同样具有自由恋爱的权力残疾人只要不具有遗传病方面的问题,那么他们也有自由恋爱的权力。在组建家庭方面,肯定不会受到外力的阻碍。但是,前提条件就是残疾人能够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行为代表着什么。不管是普通人还是残疾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力。就像上面说的那样,如果残疾人自己选择婚姻,民政局肯定不会拒绝发放结婚证的。关键还是在于残疾女子根本不同意。家里逼迫的婚姻肯定不是幸福的婚姻,对于残疾人同样适用。二、残疾人需要尊重残疾人在人格上也是独立的个体,不管是残疾人的父母还是其他人都没有权利为残疾人安排人生之路。残疾需要关怀与关爱,更需要尊重。这次民政局的做好就得到了大家的一直称赞。民政局拒绝给不明所以的残疾人,发放结婚证才是对他们的尊重和关爱。既然残疾人不能明辨自己的行为,就需要有关部门在发放一些证书时,给予必要的审核。这样才能为残疾人,守住最后的责任之门。三、残疾人不是可以买卖的“东西”残疾人作为身上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婚姻生活照样需要社会给予一定的关注。从这件事来看,残疾人基本上就是被当作了可以买卖的“东西”。拥有言语和智力多重残疾的残疾人,在他们不明所以的情况下被迫结婚,这里面恐怕还有利益链的存在。有些人为了可以赚钱,根本没有他们不敢做的事。各位大仙,对于小仙的上述观点,您有什么不同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畅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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