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车霸气拦路

时间:2024-07-07 00:14:35编辑:奇事君

成都警车横停人行道拦路为何被网友点赞?

根据报道,5月11日晚,一段“成都警车拦路”的视频在微博上火了。对于这样的“霸道”行为,网友们纷纷点赞。这段时长仅55秒的视频,不到几小时,播放量就超5万次。视频中,一辆警车在开至十字路口时突然慢了下来,随后左转停在路中间。一个穿着制服的民警下了车,对迎面开来的车辆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后,往街对面大步走去。因为警车拦路,过往的社会车辆也都停了下来。随后那位民警再次出现在画面中,在他旁边,还有一个老人。老人打着伞,佝偻着腰,缓缓挪动着脚步,一旁的民警牵着他,陪他走着。老人过马路的32秒内,即使行驶车道绿灯亮了,6辆车仍停在斑马线前,一直等待着。据李抗回忆,事情发生在5月10日中午12点半左右,当时,他正开完会开车回派出所,在双简路和大树路的路口,他在等红灯时,注意到路边的老人。“绿灯亮了,他过马路,但走得非常慢,刚走过一半,灯就变了。”此时,路上的车辆启动,老人颤颤巍巍地站在车流,该路段是成都到三岔湖的快速路,车速限速80码,“很担心他被撞到或者被车开过的声音吓到。”在等待一波车流开过后,李抗趁着没车间隙,把警车横跨在马路上,下车去接老人。“其实准确地说,我是拽着他走的。”李抗回忆,他当时想让老人快点走到安全地点,但老人一直喊脚痛,他只能放缓脚步。直到将老人安全送至马路对面,李抗才放下心来,赶紧跑回路中间,将警车移开。无数网友为这位“拦路”的民警以及停下来的私家车司机们点赞,“感觉全世界都陪着老人慢下来了。”

成都警车霸气拦路是怎么回事?

成都警车霸气拦路是一段55秒的视频。视频中一辆警车在开至十字路口时突然慢了下来,随后左转停在路中间。一个穿着制服的民警下了车,对迎面开来的车辆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后,往街对面大步走去。因为警车拦路,过往的社会车辆也都停了下来。几秒后,那位民警再次出现在画面中,在他旁边,还有一个老人。老人打着伞,佝偻着腰,缓缓挪动着脚步,一旁的民警牵着他,陪他走着。老人过马路的32秒内,即使行驶车道绿灯亮了,6辆车仍停在斑马线前,一直等待着,感动了无数网友。

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个家庭的亲属。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国民法关于家庭成员的规定也不明确、完整。如婚姻法没有对家庭成员的具体含义作出明确规定。该法第三章“家庭关系”,列举了夫与妻,父母与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养子女和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类家庭关系,但除了这四类家庭关系外,是否还有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属于家庭关系,婚姻法没有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家庭成员是和你在同一个户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于户籍,“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户籍内永久共同生活,各个成员的经济收入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人。“家庭成员”与“直系血亲”、“亲属”并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不一定互为家庭成员。

派出所不穿制服有权上路查车吗为什么不出示证件

非特殊情况派出所警察不穿制服不出示证件无权上路查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着装,是指公安机关在编在职的职业制人民警察按照规定,穿着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制式服装。
第三条 除规定情形外,公安民警在工作时间应当着装。
第四条 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着装:
  (一)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不宜着装的;
  (二)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公安民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警察出警不穿制服不带工作证是合法的吗?

  便衣出行,可以不穿警服;但是必须携带工作证,否则出警违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2、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第九十二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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