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销酚钠肥料添加剂,作用和用法与用量
复硝酚钠是一种强力细胞赋活剂,它与植物接触后可以迅速的渗透到植物体内,促进细胞的原生质流动,并且可以提高细胞活力,是一种复合型植物生长调节剂;复硝酚钠可以加速植株的生长发育、促根壮苗、提高产量等。复销酚钠既可以单独用作农作物的叶面肥或基肥,也可以作为肥料添加剂和肥料、农药、饲料等混合使用。 一、复销酚钠肥料添加剂 1、复销酚钠的外观是橘红色片状结晶、深红色针状结晶及黄色片状晶体的混合晶体,易溶于水,可溶于乙醇、甲醇、丙 酮等有机溶剂,在适宜的温度中储存会比较的稳定,但是最好放置在干燥处会比较好,并且复销酚钠带有芳香的味道。 2、此药属于广谱型植物生长调节剂,对许多的植物都可以使用,并且具有促进细胞原生质的流动、并且提高细胞活力、加速植株的生长发育、促根壮苗、保花保果、坐果膨大、提高产量、还可以增强植物对病菌的免疫能力,以及植物对环境的抗力,使植物可以更好的生长。 3、可以用作单独的叶面肥或是基肥,也可以和其它肥料、农药、饲料等混合使用,但是混合使用时要注意必须要和性质相同的药物混用,如果和相反性质的药物混用会产生不良影响。 二、复销酚钠作用和用法与用量 1、作用 (1)复硝酚钠导致植物同时吸收多种营养成分,可以解除肥料之间的拮抗作用,复硝酚钠主要是以有机质ArR为主要成份,但遇到肥料正负离子时就会自动结合成有机质ArM和Ry两种中性物质,肥料之间的同种电荷互相排斥力就不存在了,这样植物就可以同时吸收多种营养元素。 (2)复硝酚钠可以增强植株活力,促进植物需肥的要求,抵御植株产生囊败现象,因为一些病害、自然逆因等现象会导致植物活力下降,对营养不再吸收和同化,植株就会逐渐死亡,复硝酚钠体内含有植物生长促进因子和能源因子,可以使已衰败植物恢复生机,让植物长生出新根。 2、用法与用量 (1)如果将复硝酚钠作为叶面肥施用,则每亩地施0.2-0.5克即可,使用时将0.2-0.5克复硝酚钠和适量的水混合在一起即可进行喷雾。 (2)如果是作冲施肥,则每亩田需要用8-15克,也可以直接将复硝酚钠施在植物的根部,或者和其它肥料进行混合使用。
复硝酚钠的作用和用法是什么?
作用:复硝酚钠能加快植物生长速度,打破休眠,促进生长发育,防止落花落果、裂果、缩果,改善产品品质,提高产量,提高作物的抗病、抗虫、抗旱、抗涝、抗寒、抗盐碱、抗倒伏等抗逆能力。它广泛适用于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瓜果、蔬菜、果树、油料作物及花卉等。可在植物播种到收获期间的任何时期使用,可用于种子浸渍、苗床灌注、叶面喷洒和花蕾撒布等。由于它具有高效、低毒、无残留、适用范围广、无副作用、使用浓度范围宽等优点,已在世界上多个国家和地区推广应用。复硝酚钠还应用畜牧、渔业上,在提高肉、蛋、毛、皮产量和质量的同时,还能增强动物的免疫能力,预防多种疾病。用法:1、单独制成水剂、粉剂复硝酚钠是一种集营养、调节、防病为一体的高效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单独制成水剂、粉剂(1.8%复硝酚钠水剂、1.4%复硝酚钠可溶性粉剂)2、复硝酚钠与肥料复配复硝酚钠与肥料复配以后,植物对营养元素吸收好,见效快,同时能解除拮抗作用(拮抗作用是指某一离子的存在可以抑制另一离子的吸收),从而解决搁肥问题、厌无机肥症,调节营养平衡,使您的肥效倍增。同时,施用多元微肥,植物不仅不能全部被吸收,浓度大时,植物反而会受害,甚至致死。试验证明,多元肥料与复硝酚钠复配使用,可以解除肥料间的拮抗作用,并使多元肥料同时被植物吸收利用。(参考用量2-5‰)3、复硝酚钠与冲施肥复配可使作物根系发达,叶片肥厚浓绿油亮、茎粗杆壮、果实膨大、速度快、色泽鲜艳提早上市等(复配量1-2‰)。4、复硝酚钠与杀菌剂复配复硝酚钠可增强植物免疫能力、减少病原菌侵染、增强植物的抗病能力,同时与杀菌剂复配后增加杀菌功能、使杀菌剂两天内起到明显的效果,药效持续20天左右,提高药效30-60%,减少药用量10%以上(参考用量为2-5‰)。5、复硝酚钠与杀虫剂复配复硝酚钠可与大多数杀虫剂复配使用,不仅能拓宽药谱,增加药效,防止农药在使用过程中产生药害,经过复硝酚钠的调节促使受害植物很快恢复生长。(参考用量为2-5‰)6、复硝酚钠与种衣剂复配在低温下仍起调节作用,能缩短种子休眠期,促进细胞分裂,诱导生根,发芽、抵制病原菌的侵扰,使幼苗健壮。(复配量为1‰)复硝酚钠限量标准欧盟从2007年开始进行复硝酚钠的风险评估研究,发现复硝酚钠能迅速被吸收,广泛分布于各器官,邻硝基苯酚钠和对硝基苯酚钠对眼睛有刺激作用,5-硝基邻甲氧基苯酚钠对眼睛有严重伤害风险。2015年欧盟对所有农产品制定了统一的限量标准0.03 mg/kg,相对较严。而美国环保部也早已将邻硝基苯酚和对硝基苯酚列为“优先控制污染物”。中国于本世纪初开始重视和加强复硝酚钠的管控。首先在畜牧业出台了农业部公告第193号,将邻硝基苯酚和对硝基苯酚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2008年,又将其列入“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的药物”(农业部235号公告)。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复硝酚钠以上内容参考:烟台市农业农村局-浅议果品中复硝酚钠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