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速4车追尾

时间:2024-07-04 02:39:05编辑:奇事君

高速上四车连环追尾责任在谁

汽车发生连环追尾,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尤其是高速路面上的连环追尾。发生这一类连环追尾事故时,应当即时联系交警部门,交警首先会到场进行勘查,随后根据当事人的陈述进行多方取证,按照实际情况认定追尾责任,由交警部门作出相应的事故认定。高速公路连环追尾责任如何划分的1、 刹车不及三车追尾的责任认定一般的汽车追尾事故都由驾驶人观察不当,没有保持合理车距造成。在处理这一类较为简单的连环追尾事故时,交警首先会到场进行勘查,随后根据当事人的陈述进行多方取证。在进行事故认定时,当事人陈述基本一致的连环追尾一般以“撞几下来定责”。2、 高速路上五车追尾责任认定汽车发生连环追尾,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尤其是高速路面上的连环追尾。一般情况下,五车以上连环追尾,第一辆车通常情况下没有责任,最后一辆车基本会被判定负主要责任。当然,这并不是“铁律”,如果追尾事故由第一辆车违章驾驶,比如:高速违规倒车、强行变道等原因造成,那么第一辆车也会被被判定有责。连环追尾事故在5辆以上的事故,事故可以分割成单一事故就按双车事故进行判定; 如果多方陈述有出入,则通常按照“后车赔偿前车车尾、同时赔偿自己车头”的原则进行赔偿认定。如果出现复杂情况,则按照实际情况认定追尾责任。3、 变道引发追尾的责任认定一般情况下,车辆变道要给变道后后方的车辆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如果前车变道未给后车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那么前车将要负主要以上的责任。简单来说,交警在执法的过程中,判断的标准就是,前车到底有无过错。如果前车正常变道,并无违法行为,后车车速过快,或者没有保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那么后车肯定是负有主要责任甚至是全责的。在实际追尾事故的判断中,现场处理事故的交警,会根据实际现场勘查情况,刹车痕迹等,进行一个判断。如果是前车强行变道,并没有给后方车辆留出安全距离,导致车辆追尾,那么距离越近责任越大。如果是地面道路,在虚线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变道,但是要给后车留够安全距离; 在白实线的情况下,禁止变道,如果在白实线强行变道,导致后车追尾,那么前车就会负主要以上的责任。当然,多车连环追尾事故,在交警勘查现场和当事人陈述后仍然无法明确主次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会进行特殊认定,就是直接不认定,直接由事故当事人前往各自保险公司理赔。4、追尾责任认定没有定律可循 建议车主买商业三者险车辆连环追尾事故没有“一刀切”的事故判定法则,都需要交警现场勘查后进行主次责任的认定。一旦发生连环车祸,损失动辄上万,而要是不小心撞了奔驰、宝马等豪车,赔付可能就要“砸锅卖铁”了。车主在购买车辆保险时,最好买足商业三者险,以此转移车主的风险。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高速车祸4车追尾,我是第二辆车,交警认定书我没有责任,现在不知道如何理赔流程,需要起诉3辆责任车吗?

  自己和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责任人和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侵权赔偿。在起诉时,建议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责任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高速上四车连环追尾责任在谁

法律分析: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四车连环追尾责任怎么划定

一、四车连环追尾责任怎么划定1、四车连环追尾责任怎么划定,需视情况而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二、四车连环追尾保险怎么理赔1、发生连环追尾事故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3、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四车连环追尾怎么理赔?

四车追尾的责任划分,A、B、C、D四辆车,一般情况下A、B、C、D依次追尾,则后车负责前车的赔偿,也就是D负责C、C负责B、B负责A。如果是被追尾后被迫追尾前一辆车,比如D追尾C,C被迫追尾B,那么D车全责,如果B车也因此被迫追尾A车,那么也是D车全责。扩展资料:注意事项:一般只要前车不是故意变道,就是后车的责任。冰、雪、雾天气情况下,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再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决定的。发生追尾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以每小时100公里以上的速度行驶时,应当在同一车道前车距100米以上。当车速小于每小时100公里时,可以适当缩短同一车道前距车辆的距离,但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米。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西安洒水结冰致38车连撞 车辆损失该怎么赔偿?

四车追尾最后一辆车全责吗

一、四车追尾最后一辆车全责吗1、四车追尾是否是最后一辆车全责,需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因为前车在调头时,车速过快,那么这个情况追尾是不需要负全责;(2)如果是因为前车急刹车或者是前车恶意倒车所导致的追尾,车主也不需要负全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连环追尾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连环追尾事故责任划分如下:1、后车撞到了行驶中的前车,导致的追尾交通事故,由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行车,前车没有尾灯,造成的追尾事故发生,则由前车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的时候,没有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造成的追尾事故发生,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而后车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4、如果全车在道路上停车,但是前车是有开启危险警报灯,并且也设置了警示标志,这种情况下造成的追尾,则由后车承担全部责任;5、前车倒车或者溜车撞到后车,这种情况下的追尾,是由前车承担全部责任。


四车追尾最后一辆车全责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讲,如果发生了连环追尾事故,首先要等交警来了划分好责任之后再判断赔偿问题。通常来讲几位司机都逃不开或多或少的责任。但是通常来讲,被追尾的 第一辆车是没有责任的。而五辆车中最后一辆一般会负主要责任。当然,这个情况有个前提 第一辆车没有违规驾驶。如果 第一辆车有以下行为,那么 第一辆车可能就会承担主要责任了。 第一种情况就是 第一辆车加塞变道,由于 第一辆车的违规加塞,导致后面的车主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撞了上去,这样的追尾事故 第一辆车是要负主要责任的。 第二种情况就是高速路上, 第一辆车违规倒车或者急刹车,导致后面的车躲闪不及直接撞了上去,这种情况 第一辆车也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第三种情况就是 第一辆车压线行驶。无论它压的是什么线,一旦发生了追尾, 第一辆车还是要负主要责任的,这几种情况都是 第一车全责的。以上特殊情况有很多,但是如果一旦发生了追尾事故,还是要等交警来查看当时的行车记录和监控来判断责任划分的。因此,为了安全还是准备一个比较好用的行车记录议吧。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一篇:高速封路实时查询

下一篇:高效混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