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交警执勤时被人砍倒,嫌犯究竟是谁?嫌犯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在网络平台当中爆料出,广东有一位交警在执勤的时候被人砍伤。大家在听说这种事情之后都非常的痛苦,这个嫌疑人的做法也是非常恶劣的。在接到报案之后,相关的交警也是赶紧出发逮捕调查这件事情。随后也是将嫌疑人一举抓获,大家也都表示,这名嫌疑犯是广东茂名麻岗镇的一名男性。虽然说作案动机还在进一步的侦办当中,大家也都觉得他的这种做法是非常严重的。毕竟交警也是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保证,所以说大家也都觉得这个男子的心理一定非常的有问题。做事情之前需要想清楚虽然说这件案子在进一步的调查当中,但是大家也都对这名男子进行了谴责。有很多的人也都纷纷猜测,可能是这个男子在生活中曾经受到过警察的处罚。所以说他对这名警察怀恨在心,然后导致他没有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过这个男子也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所以说大家在做事情之前一定要提前想清楚。不要随便伤害警察警察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保证,有很多的人也都觉得警察是比较伟大的。大家有一些小事情的时候都会找警察进行帮助,所以说人们也应该很好的尊重这些警察。如果有一些人做出对警察伤害的行为,那么相关的法律也是不能够容忍这种情况的。这也就希望每一个人也都能够很好的控制自己的举动,毕竟对警察还是需要很好的尊重。如果说不小心伤害了警察,那么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也是很严重的。希望男子能够注意希望这个男子也是能够反思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因为他的做法也是很恶劣的。大家也都觉得伤害交警非常的不好,这也容易受到很多人的谴责。这也比较影响自己的前途,而且也对警察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所以说大家都觉得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划算的,这也就希望男子能够很好的注意。
广东茂名市一名交警被人持刀伤害,嫌疑人作案的动机是什么?
8月11日在广东茂名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件,一个交警身上流着鲜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而且已经没有了任何的生命体征。根据目击者表示,该交警是与一个男子发生了冲突,两人在争执的过程当中男子突然拿出一把刀子,伤害了这名交警,交警出血过多才不幸离世的。目前并不知道嫌疑人的作案动机究竟是什么,而警方也正在对这个案件信息进行调查,所以希望大家不要以讹传讹,而是静静的等待着警察的处理结果。交警的职业有危险性在小的时候,相信在每个人的心目当中都会认为交警、警察是很令人敬佩的职业。这一些职业的确是非常骄傲和自豪的,但同时也有一些危险性存在。因为他们面对的都是一些穷凶极恶的人,而且对方很有可能会因为言语上面的冲突,或者是内心的不满,就对这些执法人员痛下杀手。被伤害的交警在社会上面经常可以看到执法人员被伤害的新闻,曾经有一位交警拦下了一个没有驾照的男子,可是该男子却将交警挂在了车门上面,一直将交警拖行致死。这名交警只有20多岁,还非常的年轻,可是他就这样失去了自己的生命。这一切都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的一时冲动,导致了这位交警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没有了。配合执法人员每一个人能够生活在这样一个和谐美满的社会当中都是因为有这些执法人员的存在,他们用自己的安全为我们建筑了一道坚固的城墙,这样每一位公民才能够安心的生活。所以在遇到执法人员办事的时候,大家一定要给予他们一定的理解。不要阻碍他们执法,更加不要与他们起冲突,有什么事情都应该坐下来好好的去交流。
广东揭阳交警被枪杀事件的事件过程
据公安部门表示,当晚23时59分,惠来县公安局110接报称,在惠来高速公路服务区有一辆丰田皇冠黑色小轿车(无挂牌)欲往深圳方向逃窜,该车附近有两名交警倒在地上。据揭阳警方通报,案发当晚,揭阳市交警支队惠来高速公路大队中队长周喜来、民警黄伟江按照“创平安、迎亚运”和省交管局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部署,在深汕高速公路惠来段巡逻执勤至服务区。经现场勘查和目击者称:7月5日23时50分,周喜来、黄伟江在服务区查缉一辆无牌小轿车,并准备将嫌疑人带离,嫌疑人趁民警不备,持枪朝民警开枪,致两名民警殉职。
广东揭阳交警被枪杀事件的警察到现场时中枪交警还活着
“胡益华先开四枪击倒两名交警后,看到其中一名警察还挣扎着拿手机要报警,又对他补了两枪。”警方11日透露了一些审讯细节。在“7·5”惠来两名交警被杀案中,惠来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周喜来身中4枪,有两枪是之后补射的。据了解,周喜来身中4枪后一直到警方接到报警后到达现场,人依然没有死亡,但已经无法说话,直到送到医院才抢救无效死亡的。当时,他的手机就掉在身旁。按胡益华的说法,周喜来身中两枪后,还掏出手机想报警,他于是对他再补了两枪,看到他无法动弹后才驾车逃离。
警察抢劫与一般人抢劫在判刑时有没有区别?
按实际情况,警察抢劫与一般人抢劫并在判刑时并没有区别。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内幕古交警石光宇被恶意碾压致死,嫌犯是否为故意杀人罪?
是的,根据网络新闻的报道来看,嫌疑人在法律层面上是属于故意杀人罪,而且令人气愤的是他故意加速将交警石光宇与撞倒之后,又二次回头碾压交警石光宇导致交警被二次拖行致死,目前嫌疑犯已经被警察控制,案件正在审理当中。事件梳理【交警遭越野车恶意碾压拖行殉职】 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公安局执勤人员在路口检查。一辆越野车突然加速,交警石光宇被撞。车辆竟又调头冲回,石光宇被二次碾压拖行。嫌疑人手持短刀下车冲向人群,被警方制服。交警石光宇以身殉职,年仅32岁。嫌疑人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这是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在这起事件中,并没有说明越野车有任何的违法行为,或者说违反交通规则,但他为什么要突然加速撞交警石光宇呢,然后还要调头冲回对其进行二次碾压,而且手里还持短刀下车冲向人群,这个行为让人看着非常的迷惑,不知他的目的是什么,当然目前也无从猜测,只能等待案件的进一步报道。事件本质老实说,在这起事件中,只交代了一名交警被嫌疑人碾压致死,但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否违反了什么交通规则,事件的起因却没有交代,所以想要知道事件的本质,或者说发生的原因是什么,还是需要等待案件的进一步调查才能知道。事件反思笔者从这起事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进一步鱼死网破,不管在任何时候都应该要保持心态的平和,不要冲动,冲动是魔鬼。不呀一时的冲动做下后悔莫及的事情,善待自己,宽容待人。对于这起事件,大家怎么看待?
32岁交警遭恶意碾压拖行殉职,案发时的细节具体是什么?
案发的时候,交警石光宇正在参加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统一行动。当时,一辆超速的越野车在距离石光宇和其同事5米处突然加速,朝着他们撞了过来,石光宇当时就被撞出几米。之后该司机又掉头,再一次加速撞向石光宇。随后,该司机程某某更是下车持刀走向周围人群,想要伤害更多的人。最后被警察制服。目前,因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已经被刑事拘留。程某先后两次加速撞人,甚至持凶器下车,可见其行为已经丧心病狂,令人发指。我相信法律对程某这种穷凶恶极的行为会做出最严厉的处罚。殉职的交警为了保护群众,倒在了自己的岗位上。他是一名普通的交警,更是人民群众的英雄,如果不是警察的保护,可能会有大量的群众受伤流血而目前程某为何做出这种影响极其恶劣的行为,还在调查之中。但是他明目张胆的对着身着制度的警察加速撞过来,足以看出他对法律和人命没有丝毫的敬畏。这种人日后只会给社会带来无穷的危害。而交警石光宇正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就这么倒下了。他是光荣的,是值得我们尊重的。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积极的善后,希望他的家人能过的很好。和平年代也是有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正是这些公安人员,时刻都在关注和保护我们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才能有这么平和的生活。公安人员,消防人员都是在我们的背后时刻支持着我们。司机程某行为实在让人愤怒,先后三次故意伤人。他的行为罪不可恕,将会遭受到最严厉的法律制裁,以安慰无辜的英雄在天之灵,也给他的家人一个安心。给这个社会除去一个毒瘤。希望英雄能够安息,正义永远存在。
交警石光宇被恶意碾压致死,交警与嫌犯之间有何深仇大恨?
没有仇恨,这个恶徒只是个恶徒,没有任何原因的行凶。9月5日这天,石光宇没有想到这天值班成为了自己在世的最后一天,仅仅只是因为一个恶徒没有理由的行凶,这天石光宇同志在开展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时,被一辆恶徒超速行驶的越野车撞飞最后以身殉职,这一年他才32岁,就这样被撞飞倒在血泊之中,在恶徒倒车碾压石光宇后,又拿着刀下车,冲向旁边的群众,这个恶徒是随机挑选下手的,没有任何理由,意识也是清醒的,这样的人就是纯粹的报复社会,连累无辜的人,目前他已经被警方以故意杀人罪逮捕,等待他的是严厉的法律惩罚。这样的恶徒是在有意识的情况下对社会行凶,心理问题肯定也是一个反社会人格的人,就这样不管不顾的冲向人群,碾压警察之后还想冲向人群行凶,也幸的当时在场的警察快速地将这个恶徒制服了,如果让他冲向人群还不知道有多少的人民群众被此连累,不管这个人有什么理由都一定要严惩,这样的恶徒一定要让他付出相应的惩罚。警察一直以来都任劳任怨的为人民服务,有困难也是冲在第一位,但是他们也是普通人,有家有室,却经常为了人民忽略自己的家庭,虽然如此他们却依然坚守自己的岗位上,为人民解忧排难,好的人民警察是要得到人民的爱戴和尊敬,但是却偏偏有一些没有人性的人,选择对这些值得受到爱戴的人民警察下手,不管这些人是因为什么原因产生的阴暗心理,都不应该对无辜的人下手,这些人在做这个事情之前就应该要想好,做这些事情一定会得到相关的严厉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