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减肥药

时间:2024-07-02 21:27:58编辑:奇事君

郭美美是第一次销售假减肥药被抓吗?

郭美美是第一次销售假减肥药被抓,但此前曾因开设赌场罪入狱。7月16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上海铁检院”)发布公告称,依法对周某某等13人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经审查,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将生产商曾某某等人生产的减肥糖批发给下级销售代理赵某、李某等人,赵某等人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至全国各地。2021年1月,赵某发展郭某某为销售,郭某某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广告,销售减肥糖。该系列案中的减肥糖中均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记者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获悉,郭某某即曾因犯开设赌场罪入狱的“网红”郭美美。事件观点2015年,郭美美曾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刑,后于2019年7月出狱。重获自由的她本应吸取教训、洗心革命,以踏实的工作回馈社会。然而,习惯了高消费的她却管不住自己,又将手伸向违禁产品。在刑满释放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她利用自己“名声”,在网络平台大肆售卖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给社会带来了危害。郭美美再次面临法律的严惩,一方面是其“自作孽,不可活”,另一方面也成为大众的反面教材,“捞偏门”“赚快钱”的心态害人害己,“网红”的名气和影响力理应用作正途,才能红得长久。

13人销售违禁减肥药被提起公诉,这次郭美美会被判几年?

引言:夏天到了,又到了减肥这一话题被频繁提及的季节。各种美丽的小裙子小衣服,都需要好身材才可以穿上。美女们急切需要减肥,这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有13人因销售违禁减肥药被提起了公诉,其中就包括郭美美,这次郭美美“二进宫”会被判几年呢,大家都非常好奇。一、郭美美是谁?2021年3月11日,据上海浦东警方表明,浦东警方成功破解一起生产、销售添加了西布曲明违禁成分的减肥药案件,抓获了包括3位主要成员在类的等32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就有郭美美,这是郭美美第二次被抓入警局。很多人都不知道郭美美是谁,她曾在2011年以中国红十字会总经理的身份炫富而得以成名,窜红于网络。不过没有活跃几年,就因为开设赌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直到2020年7月才被释放出来。2021年3月,又因为销售违禁减肥药被捕入警局。二、违禁减肥药的危害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减肥药这种药品就更没有安全保障,特别是违禁减肥药中含有一种成分叫做西布曲明,人体服用之后会有严重的副作用。出现血压过高,心跳加快,厌食,肝功能损伤等问题,严重的话还可以导致死亡。 三、郭美美会被判刑几年?小编在相似的案例中发现,最高会被判刑超过10年,赔偿1300余万元。 在浙江丽水发生的一起案件与之相似,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淀粉、荷叶提取物等违禁物品自制减肥药,并广泛销售,导致服用人群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和心血管系统产生不良反应,严重的有心律失常、心脏停止跳动等。在2020年7月,浙江松阳法院判定这一起不法分子最高刑期为十年零四个月,并赔偿1300万余元。

销售减肥药判刑多久

一、销售减肥药判刑多久1、不一定会判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减肥药不属于药品,如果销售合格的减肥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销售假冒伪劣的减肥药按照以下规定处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假、假冒伪劣或者不合格的产品或者假冒合格的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够的,达到二十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销售假减肥药是假药罪还是食品罪1、销售假的减肥药属于犯了假药罪,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是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如果减肥药是假药,可以按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销售减肥药一般怎么判刑

一、销售减肥药一般怎么判刑1、销售减肥药的判刑如下:(1)如果销售的减肥药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构成销售假药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4、主观方面为故意。


郭美美销售假药终被制裁,泪洒庭审现场,她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8月13日上午9时30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对郭美美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审理。据上铁法院公告,郭美美在明知其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对外销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美美的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因郭美美此前犯赌博罪在201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本次涉嫌犯罪,距离其刑满释放不足5年,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据上铁法院公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分别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赵某(另案处理)处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至案发,被告人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收款人民币7万余元。期间,被告人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付款,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收款人民币2796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查获的涉案减肥糖中检出西布曲明成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及其委托的律师进行辩护,充分行使其相关诉讼权利。庭审结束后,上铁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上铁法院特邀监督员旁听了案件审理。律师的观点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卢义杰介绍,郭美美被指控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就构成犯罪,数额不影响定罪,但影响该罪的量刑。至于是否可以升格到第二档甚至第三档量刑,取决于本案是否存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其他严重情节,以及是否存在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北京市法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认为,从本案的涉案金额来看,郭美美和他人收入7万余元,已经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尚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从案件通告的案情情况来看,量刑应该在5年以下,没有看到本罪的其他加重情节。” 对于多次犯罪的量刑影响,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华程介绍,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构成累犯,在量刑时应当从重处罚。“郭美美2015年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9年刑满释放。”杜华程说,从2019年刑法释放,到本案2021年4月16日案发,仅有两年左右的时间,前后两罪也都属于故意犯罪,构成累犯,在本案量刑时应当从重处罚。曾因开设赌场罪一审获刑5年郭美美是为数不多因为多次涉嫌刑事案件而“走红”的网络名人。2011年6月,郭美美在微博上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虚假身份炫富,凭借轰动一时的“红十字会风波”成为网络红人。2015年9月10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郭美美、赵晓来开设赌场案。东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郭美美伙同他人开设赌场,被告人赵晓来为其提供资金结算的直接帮助,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对郭美美、赵晓来的指控成立,判决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此后,郭美美并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开始服刑。2019年7月13日,郭美美刑满释放。2021年3月11日,上海警方破获制销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类食品案,郭美美涉案被抓。同年4月16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对郭美美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 结语“她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确实应该引起社会重视。”王鹏表示,一些网红利用自身的网络影响力,漠视法律法规,以身试法,不惜大量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危害公众安全,应该从重判处。

郭美美销售减肥“禁药”涉案金额是多少?

郭美美销售减肥“禁药”涉案金额是5000万。2021年3月18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3月11日,浦东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类食品案件,抓获生产人员、销售人员郭某某(女,30岁)等32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刑拘。 彼时,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警方通报提及的30岁女子郭某某就是郭美美。 4月12日,上海市公安局再度披露此案侦破过程。2020年12月,浦东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收到一条线索。有人在网上销售假减肥药。该制售窝点通过在网上发布广告进行宣传,吸引爱美女性。五花八门的产品、品种多多,消费者被其中的宣传话术所吸引,想通过“特效减肥类保健食品”让自己瘦出完美曲线。 殊不知,自己买的减肥药中里添加了“西布曲明”的违禁成分,虽然有减肥的效果,但会对身体会造成伤害。 浦东经侦支队民警经过前期数月的缜密侦查,在多省多地统一开展收网行动,先后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的嫌疑人曾某某、周某某、郭某某等75人。捣毁生产窝点3处、销售窝点24处,现场查获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65000余粒、生产原料约34公斤、生产设备3台以及外包装20000余件,涉案金额达5000万余元。 郭美美朋友称劝过她别卖“三无产品”据报道,刘晨曾在微博上与郭美美经常互动,并多次线下见面。3月19日,她告诉记者,郭美美曾对她介绍过涉案减肥产品,刘晨发现该款产品包装没有生产标识,是“三无产品”。刘晨称,她曾食用过其他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药,“吃完就神经恍惚心情抑郁很难受,停了药都不能小便。”她自称曾劝阻郭美美,“我说干这个违法,她说这是减肥糖不是药,规避了药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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