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养殖野猪前景如何?
在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特种野猪饲养者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在野猪驯化、杂交、选育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基本上解决了野猪成活率低、季节性发情、胎次少、产仔少、难饲养的难题。但是,目前对于特种野猪肉的品质仍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市场上一些特种野猪肉肉丝粗、腥味浓、口感差,猪肉品质并不理想。其根本原因是在培育特种野猪的过程中,选用瘦肉型猪作杂交亲本所致。现在许多场家一味在追求瘦肉率,实际上猪肉并不是越瘦越好吃,而是以瘦、肥适中和肌肉间脂肪含量丰富的猪肉为佳。只有在这些性状上加以提高,才能从根本上提高猪肉的口感和风味。纯种野猪瘦肉率在80%~85%,猪肉大理石花纹不明显,肌间脂肪含量少,且仅占我国地方品种猪的1/5。进口瘦肉型猪的瘦肉率一般都在65%以上,肌间脂肪的含量也不多,仅是我国地方品种猪的1/2或1/3。用这两种猪进行杂交,其后代只能作为特种野猪父母代的父本在生产中使用,而不能作为父母代的母本来繁殖商品育肥野猪。如果用这种杂种母猪来生产商品肉用猪,其猪肉肌间脂肪含量很少,尽管瘦肉率比较高,但口感差,猪肉吃起来不仅不香而且还有腥臊味。优点是这种杂种母猪的后代外形及毛色特别像纯种野猪,有利于特种野猪种猪的销售,这也是有些场家目前仍然选用这种杂种母猪来繁殖后代的真正目的。现在许多场家饲养的特种野猪大部分都是杜洛克母猪和野猪杂交的后代。饲养者利用这种杂交组合着重看好的是生长速度、瘦肉率、饲料报酬、外形及毛色,而没有注重猪肉品质的开发。这种杂交品种优点是外形、毛色特别像野猪,即便是野猪血统含量低,仍然有野猪的外形特征。一个含野猪血统75%的杂种野猪,它的后代可连续和家猪杂交数代仍然有野猪的毛色。现在市场上充斥着大量外形看起来像野猪,而实质上野猪血统含量非常低的特种野猪。这种特种野猪生长速度比家猪慢,繁殖率也低,料肉比也不高。而且,这种特种野猪肉和普通家猪肉也没有任何区别,毫无饲养价值。这完全是炒种者为利益驱动所造成的结果。特种野猪饲养想得到健康发展,就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全国特种野猪饲养总量不足200万头。从特种野猪销售市场现状来看,一方面巨大的消费市场得不到满足,市场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而另一方面许多饲养场家又找不到销售渠道。除了少数特种野猪饲养场家,市场开发得比较好,有相对稳定的销售市场和渠道,而大多数场家主要还是靠卖种猪来获得一些经济效益。目前从特种野猪的市场销售情况来看,其中60%~70%的特种野猪是作为种猪来销售的。仍然有许多特种野猪的饲养场家是抱着“炒种”,从中获取暴利的侥幸心态在从事这个行业。也就是说很大一部分特种野猪饲养场家根本没有稳定的市场和销售渠道,即便特种野猪肉有一些零碎的销售市场也不景气。很显然,目前特种野猪养殖仍然停留在“小、散、乱”的无序发展阶段。特种野猪肉产品进入市场的消费不足30%~40%,而就这30%~40%,主要还是用于春节和中秋节期间,作为礼品来消费的,而真正进入日常消费的特种野猪肉产品不足20%。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问题的根本是猪肉质量差,有些特种野猪肉和家猪肉没有太大的区别,而且价格还比普通猪肉高一倍。消费者花大价钱买回去的特种野猪肉根本品尝不出什么“特色”来。而现在许多场家仍然在“炒种”、“卖种”的怪圈里徘徊,没有真正从开发市场的角度出发,从基础做起、搞好育种工作、重视特种野猪肉的开发。现在的消费者对特种野猪肉,只是“尝”而不是“吃”。还没有真正进入大众消费市场。由此可见,特种野猪的养殖和猪肉产品市场的开发任重而道远。
越狱逃犯王振轻为什么值得同情???
网友们之所以对王振轻持以同情之心,应该是出于以下几点:
一、执法不公。很多网友普遍质疑,即使王振轻伙同他人盗窃财物达到了50万元特别巨大这一数额,但与那些动辄千万、百万计的贪官相比,只不过是小巫之见大巫,但是与贪官们几年、十几年的刑罚相比,王振轻的10年牢狱之灾是明显地被重判了。
二、监狱黑幕。近年来,我们看守所、监狱等强制管教场所非正常死亡事件频发。从躲猫猫死、洗脸死,到睡觉死、喝水死,一个又一个荒唐的被死法挑战着我们的智商。当事后曝出王振轻在狱中腿曾受伤甚至骨折后,谁又能保证那不是出于求生的本能呢?
三、思家心切。9月11日正是今年的中秋节的前一天,本应是天下人团圆的日子。于是有网友戏谑称:每逢佳节倍思亲,何况振轻狱中人?
四、非暴力方式的越狱。王振轻的越狱方式与众不同,他没有采取极端的暴力方式,因而并没有造成看守人员的任何伤亡、伤及无辜。
以上四点,正是人们同情王振轻的根本原因。但兔死狐悲,网友们同情王振轻的背后之不过是在传达这样一些诉求:一、严惩腐败、执法公允;二、尊重包括服刑人员在内任何一个人的生命权;三、对监管制度的人性化改革。
什么环境适合养殖野猪?
养殖野猪的相关知识
一、野猪饲养
将公野措和母野猪放人圈舍内进行人工驯养。野猪胆小,初时怕人,为了改变它的这一弱点,人工饲养时一般购买小型野猪进行驯养,其体重大都在10千克~22千克,因为此时的野猪月龄不大,容易驯化,可塑性极强。
在驯养过程中,最好采取一少半家猪带养一多半野猪的方法,混群饲养比例为2∶8。在这样的环境下,幼野猪与同龄的家猪会很快合群,让家猪带着幼野猪进行活动和采食。野猪是一种杂食性动物,一般仿照家猪日喂2次。因其野性习惯,善于采吃生食,农家常见的嫩玉米、红高梁、冬瓜、土豆(马铃薯)、地瓜、花生秧、地瓜秧、谷穗、南瓜、茄子、鲜桑叶、鲜荆条叶、刺槐叶、胡萝卜、白萝卜、大白菜、落地苹果、梨、柿于都是它喜欢吃的食物。刚开始家养时,应配合生食饲喂,一个月后,兑一半生食,另一半为喂家猪的饲料,如玉米面、麸皮、豆腐渣、粉渣;加入适量食盐,配合混入饲喂,使其慢慢改掉爱吃生食的习性。待野猪基本适应圈养环填后,再用饲喂家猪饲料喂野猪即可,但也应适当添喂一些根类、叶类植物。
二、圈舍建造
野猪圈舍最好选在地势较高的地方,容易排水,便于采光和通风。原有的家猪圈舍稍加改造也可进行饲养。新建圈舍外窝室要求水泥铺地。圈舍要求里窝室与外窝室配套。里窝室供野猪睡觉、产仔,长约3米,宽约2.8米,圈舍加棚,建成一般猪舍样式,上盖瓦片或用麦秸插制的顶棚,外窝室供野猪排便、饮食、运动和晒太阳,长约3米,宽约2.8米,围墙用水泥抹面,建筑高度为1.7米-1.8米。可在便于排水的墙根处砌一个饮水池,采用砖石水泥结构,长1米,宽0.5米,深23厘米。应注意的是,饮水池不易砌得过深或过窄,否则,当夏季天气炎热时,猪趴在水池中乘凉,会造成怀孕母猪窒息和死胎现象。应在内窝室与外窝室中间留一条1米宽的通道,以利于野猪自由出入,栏门一般留在内窝室的前面。
三、配种技术
野猪被毛粗而稀,一般为灰色或灰黄色。成年母猪体重90千克-130千克,对外部环境反应灵敏。母野猪乳头一般6对~7对,年产2胎,一般每胎12只~26只。适宜的配种时间为出生后5月龄-6月龄,体重40千克~60千克。
母野猪发情时,一般采取初产母猪配早、经产母猪配晚的原则。野猪发情时,外生殖器明显红肿,当外生殖器由红色变为暗紫色,由肿胀变为稍皱缩,或用手摁住母猪臀部,母猪站立不动时,为最好的配种时间。配种时,公母野猪配种时间约需奶分钟左右,比家猪需时略长。根据经验,最好采取复配方式,即间隔6小时~8小时后再重复交配一次。这样可明显提高母猪的受胎串。母野猪发情适合交配时,也可采用将公猪赶人母猪圈内1天-2天的方法,此时公野猪夜间可多次爬跨、交配。待确认交配成功后,将公野猪赶出。过20天后,再观察母野猪是否还发情,一般母野猪发情周期为18天,如不发情,证明野猪已交配成功。
四、种猪选择
从事野猪养殖的场、户,必须具备1头~2头纯种野公猪。常言说:母猪好,好一窝;公猪好,好一坡。由此可见种公猪的重要。选择好的种用野公猪,对于后代的优劣,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一般选择身长、腿高、嘴尖等符合野猪特征的纯种野公猪留作种猪。用野猪与家猪杂交的特种野猪所产的后代留种,培育出来的后代有返祖现象,即生产出来的猪只,外观有部分不象野猪而象家猪。所以,二元杂交的特种野公猪不宜留作种用。如受条件限制,非用特种野猪作种公猪用时,也要选择具有70%以上野猪血缘的三元杂交特种野猪作种猪,在血缘关系上还要防止近亲交配,这样,其后代抗病力强,生长迅速。
中国十大悍匪纪实全集
《末路1997》,《天不藏奸》,《追捕二王》,《西安大追捕》,《第二面》等。《中国刑侦一号案》是陈国军执导,丁勇岱、余小雪、卫晓茼等主演的电视剧。该剧讲述了白宝山原本拥有一个正常的家庭,却因为一念之差堕入了罪恶的深渊。20世纪80年代,他被收监,在长达十多年的改造过程中,性格变得越来越偏执冷酷。他伪装积极改造,为的是争取减刑,从而早日实施报复计划。剧情简介白宝山原本拥有一个正常的家庭,却因为一念之差堕入了罪恶的深渊。20世纪80年代,他被收监,在长达十多年的改造过程中,性格变得越来越偏执冷酷。他伪装积极改造,为的是争取减刑,从而早日实施报复计划。为了实施犯罪计划,他在北京袭军袭警公然抢枪;他曾因几句口角,就让他的两个“亲密狱友”命丧九泉。而对后来的同案凶犯吴子明,他也绝不心慈手软,残忍地将他杀死,并焚烧毁容、抛尸荒野;在新疆边疆宾馆作案时,他凶残地杀死7名无辜群众……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极为罕见。
中国十大悍匪战斗力排名榜(前三甲)是真的假的
是真实的,有的还会根据故事拍成了电视剧。中国十大悍匪战斗力排名榜如下:1、白宝山白宝山出生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一个工人家庭,父母都是北京钢铁公司的职工。因偷窃入狱。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后改判为十五年有期徒刑,这次加判对白宝山刺激极大,使白宝山产生了报复社会心理。1993年服刑期间,用铁锤将狱友砸死,后将尸体掩埋。于1996年3月31日打伤警察抢走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把,随后以此枪多次作案,杀死五名警察、打伤八名。2、凌国梁凌国梁,男,被称为中国最擅长枪战的悍匪。1979年7月14日,他与警方展开枪战,射杀了4名民警,这场枪战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一次警匪枪战。3、呼兰大侠1986年3月28日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公检法家属楼。当晚,有52人惨死家中,均一刀致命。凶手用匕首在死者家的墙上,留下名号——“呼兰大侠”。4、田明建建国门事件又称“9·20事件”,是1994年9月20日上午发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市建国门外的一场枪击命案。该案造成8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战士、17名平民及人数不详的武警特警或公安民警死亡,凶手就是田明建。5、王宗方、王宗玮王宗玮,东北二王之一,特大案件作案人之一,本是普通工人,因盗窃时被发现恶从胆边生杀害数人。6、董震董震,1957年8月3日。出生于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牛家佃,家境贫寒。1991年,西北干旱,颗粒无收。董震的母亲积劳成疾,一病不起。为治病保命,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又借了外债。最终病死家中。1992年开春,土地被郭宝财强占,董震与父亲遭到暴打,不久父亲去世。当晚9点,董震拿着菜刀来到郭家,大开杀戒,具体死了多少人无人知晓。7、张锡铭重大通缉要犯,国二即休学。与黑道大哥詹龙栏至台北赌场鬼混。著名绑架集团首脑,曾经策划多起金额庞大的绑票案。8、雷国民雷国民,绰号:冷兵器之王,有把握6秒杀死1人。造成危害:杀20人,抢劫300余万。4主要犯罪时间:92年到2001年。5主要作案地点:流窜。6主要武器:锤子。7作案原因:心态不平衡,渴望快速致富。9、 魏振海绰号“小黑”的魏振海,曾是西安“道北”黑道所熟知的“老大”。1986年10月20日,他在小寨东路一家属院公然持枪杀人抢劫。“犯罪分子持枪杀人,这在西安市建国以来还是没有的!”西安警方为之震惊,与其展开一场历时3年多的惊心较量,也给西安人留下了难忘的“严打”记忆。10、张君张君、绰号:神腿张(武艺高强)。造成危害:杀伤50余人,抢得536.9万。主要犯罪时间:1991年到2000年。主要作案地点:南方诸省。主要武器: 手枪、冲锋枪。作案原因:心态失衡、仇视社会、对金钱极度贪婪、唯我独尊、征服欲强。参考资料来源:排行榜123-中国十大悍匪战斗力排行榜 呼兰大侠一夜杀警民52人
谁能和我说下.在女子监狱里.女人在那会被欺负吗.会被怎么样欺负.知道的纤细的和我说下啊!!谢谢...
一个刚出女子监狱的自述 我不知道现在的社会变成了什么样子,因为我在监狱里待了整整5年。我毕业于国内一所一流的大学,毕业后去国外镀过金,2000年以前我在一家证券公司工作。我曾有过很骄人的成绩,有过让同龄人羡慕的地位,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因经济犯罪我锒铛入狱。
我今天并不是想在这里忏悔,我经过了炼狱的洗礼,历经了常人无法想象的苦痛,我已经为我曾经犯下的错付出了代价,我赎了我的罪。我之所以想到发这个帖子是因为许多人不了解监狱是个什么地方。在大部分人眼里,坐牢的人肯定都是十恶不赦,都是不可原谅,都是坏到极点的人,其实不然;央视曾播过一个电视连续剧《女子监狱》,我相信大部分不了解坐牢为何物的人都是通过这个电视剧来了解监狱,来了解吃官司的犯人。然而,真相真是这样吗?现在没钱的人、吃不饱饭的人、没地儿睡觉的人大把,我想如果真是这样,监狱门口可能会排起长队。
里面的犯人有的判的轻,一年两年就出狱了,有的判的重,一待就是十几年,和我一个大队的一个女犯从刑拘开始到我出狱在里面待了整整11年,她是94年刑拘的,经过刑事调查、刑事诉讼等等一系列过程,法院判决下来的时候她已经在拘留所度过了6个春秋,她是个经济犯,法院判了她死缓,到了女子监狱2年摘了死缓的帽子,改判无期,然后开始争取减刑,又2年才再一次摘帽,改判有期徒刑18年。这中间七搞八弄的已经过去了11年了,到我出狱的时候她刚减了一次刑,是1年半,也就是说她还有十几年的时光要在里面度过。她进去的时候只有30几岁,可等到她出狱,情况好的话那也是快60岁的人了。
我在里面的时候一直都有记日记的,遗憾的是出狱之前被我撕毁了,因为监狱有这样的管理规定,任何刑释人员带出监狱的文字手稿都要经过严格的检查,凡有涉及监狱的东西通通没收。我在写那些日记的时候就知道这样的规定,也很清楚这是不可能带出去的,可我依然每天写,我只有借助于文字的宣泄才能让我忘掉肉体的苦累和精神的痛苦。
我在那里待了5年,这期间我吃了很多的苦,但也学到了许多东西。里面是个什么样子?里面的人是怎样生活的?她们都做些什么?监狱是怎样管理犯人的?那些狱警是否都想香港的影视剧中的霸王花一样飒爽英姿?。。。。。。我想这些问题对于没进过监狱的人来说就像是个迷一样,里面同样有着许多的故事。
我发这张帖子的目的只是是想让外面的人了解监狱、了解在监狱里生活的那些人。在里面,狱警是管理犯人的人,而犯人是接受惩罚和改造的人。在这样两个互相对立的群体中,最大的争议就是中国现在的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以及监管干警的本身素质是否能把一个犯过罪的人改造好。
里面有一些人犯罪的确是性质恶劣,动机故意,但也有很多却是因为不懂法或是一时冲动而造成的后果。里面的犯人都说监狱是个坏人进来会更坏,好人进来会变坏的地方,连一些干警在和犯人谈心的时候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现实。
所有的犯罪嫌疑人一经法院的判决后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犯人,这些判好刑的人在看守所叫“已决犯”,她们是不能和没有判刑的犯罪嫌疑人关在一间号子的,看守所每月的5号送一批“已决犯”去监狱。所以每月的5号就是监狱的进“新收”日。监狱有5个大队,每个大队分两到三个中队不等,其中的2大队1中队是监狱里的“新收”中队,所有的新进犯人都要到这个中队接受三个月的“新收”教育和“新收”训练。其实教育和训练的时间绝不会有三个月,因为犯人是要接受劳动改造的。每一个“新收”按照老的犯人的60%完成生产指标。监狱里的生产是很杂乱的,有专门管生产的干警在外面接活儿,当然大部分是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手工活。我刚进去的时候干的活是打毛衣。现在的女孩子会打毛衣的可谓是寥寥无几,特别是像我这样受过高等教育,在外面时工作条件比较好的人,一开始学时手像脚一样笨。可是里面的制度特别的严格,完不成指标的人通宵达旦地做。当时除了“新收”每人两天完成一件毛衣以外,其他的老犯人的指标是每人每天一件毛衣。我们这些刚进监狱的“新收”简直就不敢相信世界上竟然有打毛衣打的那么快的人,然而,三个月以后,所有的“新收”都能达到这个水平了(除了50岁以上的犯人和残疾犯人,它们的指标没这么高)。
监狱夏令时是每天5:00起床,冬令时则6:00起床。起床后必须先叠好被子,这叠被子也是经过“新收”训练的,就像是部队里一样。然后坐在凳子上等待干警来“开封”,也就是开监室的门。然后是每一个监室的人出去洗漱,上厕所,再回到监室吃早饭。这所有的事情必须在1个小时之内完成。1小时以后就是全体排队出工了。
监狱里的犯人干的活很杂,有手工活,也有机器活。手工活大部分是打毛衣、钉扣子、绣花、做纸袋、折信封之类的,机器活就是踩缝纫机了。做手工的时候基本都是在监室里,12个人一间,6张上下两层的铁床分摆两边,每人一张凳子放在床前,除此之外中间只剩下很窄的一条通道。在监室干活是很苦的,房间小,又没有桌子,所有做好没做好的活只能放在床上,睡下铺的人床上总是堆满了东西,因为这样,所以吵架打架的事情经常会发生。中餐晚餐的时间只有30分钟,每个监室有一个室长,到了开饭时间,首先由室长到走廊去把12个人的饭菜打进来,都是用铅桶装的,然后再分给每个人。
没有桌子,只能在床上吃,不许用筷子,只能用调羹。爱干净的人会在床上铺张报纸,大部分人不讲究这些,因为指标太重,活干不完晚上没得觉睡,连吃饭都觉得是浪费时间,每一口饭都是囫囵吞下去的,一放下饭碗立马干活。所以大凡吃过官司的人吃饭的速度都是相当的快,我出狱以后一直都很难改掉这个习惯,似乎已经不会细嚼慢咽地品尝菜肴的美味了,在里面吃饭仅仅是为了不让自己饿死,至于其它一概都顾不上了。
打毛衣这样的活要说起来是最苦的,因为不需要工具。里面所指的工具是针和剪刀之类的铁器,毛衣针是竹子做的所以不算在内。监狱里对于工具的管理是相当严格的,所有“新收”一进监狱就受到过这样的教育:工具就是你的生命,人在工具必须在,人不在工具也要在。刚开始很不明白为什么会对工具这么紧张,后来看的多了才知道。里面有许多人无法承受身体体力的高度透支,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巨大压力,从而会想到自杀自残。自杀自残是监狱里的头等重大事件,如果有这样的事情,上至监狱领导、大队中队干警,下至大队所有的犯人都要受到很严重的处理。
在我服刑期间只有一个女犯自杀成功了,结果她所在的大队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通通调离,整个大队当年的“改造积极分子”指标减半,自杀女犯所在的中队每一个犯人当年的争取都做废。要知道,犯人在里面拼死拼活地干无非是希望能争取到减刑,而因为别人的事情使的自己一年的努力化为泡影,这是一件多么让人痛心的事 儿。
故此,犯人之间也有一个制度就是互相监督,说实话,想自杀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自杀事件依然屡屡发生,只不过难以成功罢了。如果有工具的活,晚上值班队长是要来收工具的,至于几点收要看活儿的数量还有值班干警的心情。但打毛衣这样的活就没人管了,打到几点都行。晚上睡觉是不许关灯的,所以我们经常是通宵地做。即使当天的指标完成了,也希望能多做一点,只有产量超过别人才有可能争取减刑。
我在入监后的第二年调到了一个新的大队,是踩缝纫机的活。我们做过绵质内衣、床上用品、服装鞋帽,而且还有国内名牌内衣呢。机器活是必须在工厂间干的,7点出工以后,不到12点以后是不可能回监室的。收工回来洗洗涮涮都要2个小时,因为所有的活动都是集体行动,要排队,要报数,要一个一个监室轮流,这样七搞八搞差不多2点多也有可能3点才能上床睡觉。
在工厂间干活一点都不能偷懒的,因为是流水线加工,你的这道工序没做完,下面那道工序的人就要骂人,你耽误了别人的时间。“时间就是金钱”这句话在这里得到的体现是最充分的,只不过我们换了一种说法“时间就是产量”。
说到这里,我想提醒大家,以后买回来的内衣裤、床单被套之类的东西一定要水洗以后才能用哦,即使是在专卖店买的也是一样。我们在工厂间干活时为了节省时间,辅料、半成品、成品都是一堆一堆地堆在地上,车工坐在车位上不能走动,由辅工将成堆的东西在地上拖来拖去,做好的成品直接打好包装,贴上厂家标签就OK了。我们虽然觉得过意不去,可也没办法,我想男监或是别的监狱肯定也是一样吧。
监狱里的干警也有男的,比较少数,但他们是不可以进入监区的,也不直接和犯人接触,也有纪委的或是教育科的男干警需要找犯人谈话,这种时候都要由犯人的主管干警带着去的,会有专门的谈话室,男干警是不可能进入女犯的生活区的。有些监狱的管理也还是比较文明的,我在大城市吃官司,所以要好一些。听里面一些累掼犯说起小地方的监狱才觉得更可怕,起码我待的这个监狱没有干警打犯人的现象,同犯之间的打架也不是很多。像香港电影里演的那样的牢头狱霸也是没有的。当然犯人欺负犯人的事情那是屡见不鲜,只是没那么猖狂。
重犯越狱会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呼和浩特越狱案件幕后的深层真相
10月17日下午,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发生越狱事件,4名重刑犯杀害1名狱警后潜逃。案发之后,内蒙古自治区12盟市6000多名干警参与抓捕。在这条新闻的最后,我发现还有这么一句话:目前,自治区政法委和司法厅成立了舆论报道小组,统一发布案情通报,以免造成恐慌和误会。(据10月19日《北方新报》头版)
……
正是因为内蒙古自治区内关于此案舆论报道都被“高度统一”了。所以,作为内蒙古人,我只有通过网络媒体,才能看到国内其他媒体对于此事的深刻解读和细致剖析!
其中有一篇点击率很高的文章是《媒体还原呼市越狱案经过 引发监管六大疑问》,该文从凶犯所持刀具从何而来、监狱三人小组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凶犯所着便装为何在之前的定期检查中没有被发现、红外线监控是否有用、监狱演习为何没有发现隐患、工人何以把守监狱大门这六点提出质疑,矛头直指该监狱的管理制度所存在的缺陷和隐患!通过这六点质疑,我们不难看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的管理存在着巨大漏洞和隐患!因此,我们可以不客气地说:这次越狱事件并非偶然,而是必然!如果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四名重刑犯又怎么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轻而易举突破重重把守,最终越狱成功?究竟是这四名犯罪分子过于狡诈和残暴?还是监狱的管理制度过于麻痹和疏漏?答案不言而喻!
可叹,一名正值壮年的干警就这样成为了凶犯的刀下之鬼!撇下了妻子和孩子,奔那世去了!又是一幕人间悲剧!
细心的观者可能会暗自思考,类似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的这类问题,究竟是个别的还是普遍的?还有没有可能再次发生类似事件?而笔者的回答很简单:从上述媒体的六大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这六个疑问其实全部指向了一个问题,那也就是——人的问题!在整个事件中,狱方究竟扮演着什么角色?他们的监狱管理制度为何不堪一击?逃犯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越狱,其他的狱警又在做什么呢?……而所有这些问题又都指向了一个问题——这些人从何而来?
答案很简——除去一些老同志,基本都是招考而来!
笔者曾经参加了去年11月由内蒙古自治区组织的政法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在用人单位中,就有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系统。按照某些人的说法,我可以说是“很幸运”地通过笔试,进入了面试。自从面试开始,笔者才深切地感受到——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考试!
据笔者的一个同事后来回忆,他在事前就知道自己面试肯定会如期通过!因为,坐在面试主考席上的,或者是他父亲的同事,或者是自己家的邻居,怎么可能不通过呢?按他的话说:只要笔试通过,之后就是一路绿灯!事实也果真印证了他的说法,他如愿进入了自治区政法系统某厅局,成为了他父亲的一名同事!按照所谓合理合法的渠道,实现了工作的“近亲繁殖”!
在之后的体检中,更是一片混乱!在中蒙医院体检过程中,用人单位的带队者早已经不知影踪,剩下的就是考生们各显神通,或者是找医生,或者是找护士,更有甚者直接倞动院领导!根本不用本人露面,体检表上就是一片“合格”印章……笔者体检当天,也是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系统的体检不合格者进行复检的日子。笔者亲眼目睹在心电图检查室,一名考生与医生低语之后,悄悄递给医生钞票,因为我距离两人在2米左右,所以具体数额没有看清,只是看清了很熟悉的百元钞票。之后,这位医生走到检查床前,随手将一个合格考生的心电图又打印出了一张,递给了这位送钱的考生。一个体检合格的公务员就在这一瞬间诞生了!试想一下,如果他就在当天的越狱现场,让他去追逃犯怎么可能呢?就他心脏的情况,估计没跑几步就得死到半路吧?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第一条身高、体重标准的规定: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 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完全没有商量余地的硬指标!但是,事实又是如何呢?今年四月,笔者在公务员入职培训中,就见到了本系统有好几位身高根本不达标的新同事也在录用之列!那种不达标,可不是差着一两厘米,而是明显就不在这个层次!莫非是特招?《公务员法》可没有特招的规定!据我的一位身高仅166厘米的同事回忆,在体检当天,他悄悄给了体检医生200元钱。自此,他的身高就突破了170厘米大关!终于成为了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我们再回头看看这几名越狱犯的身高吧。其中,乔海强和高博身高172厘米,另外两人李洪斌身高173厘米,董佳继175厘米!而一个身高还不足170厘米的人民警察,究竟是该跟逃犯斗智呢还是斗勇?明眼人一想便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应当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对全体公务员应当进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其中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笔者“有幸”于今年四五月间参加了内蒙古自治区政法系统某厅局组织的公务员初任培训。终于揭开了这所谓“培训”背后神秘的面纱!这次培训,最重要的贡献就是成为了该厅局教育培训处大搞形象工程的机会!举例来说,就是为了迎接厅领导来合影,将近200位新录用公务员就在太阳的炙烤下练习了整整一个下午!其目的就是保证次日会议完毕之后,一分钟之内站好队形,以免领导等得太久,被晒得太久……军训会操应当只有一次,但是,由于第一次没有让某位厅级领导看到,所以又特意为这位领导组织了第二次!将近二百人在滚滚黄沙中上演了这一次专场表演!为了给厅领导献上一台精彩纷呈的演出,这将近二百人又在巨大射灯的照耀下演练了四个小时,汗水湿透了衣襟……而真正的体能训练、专业技能训练,去根本没有进行!就这样的人民警察,指望他们去保一方平安?难得的培训时间都浪费在了大搞形象工程!
在培训中为我们讲课的,除了自治区党校的一些专职教师之外,大多都是该厅局的一些领导。在培训过程中,专业知识一笔带过,没有什么斩获!而更多的时间都是吹牛!吹什么呢?其他兄弟单位的业务能力是如何之差,每一次都得请我们动手!他们单位穷的,哪有我们单位福利好?你们能来这个单位,就偷笑吧!多少人碰破头还进不来?你们知道我是怎么突击提拔上来的,给你们讲讲吧!……诸如此类,不胜枚举!这就是内蒙古自治区政法系统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全新解读!试想,这样教育出来的人民警察,与一般的市民有何区别?我看,还不如一般市民吧?进入这支队伍伊始,就被这样洗脑!今后的工作中,他们所盯着的,究竟是犯罪分子的行踪还是手上的这只所谓的“铁饭碗”?
培训期间,说是全封闭,事实上却是全天候自由行动!所以,在培训期间,赌博者有之;夜不归宿者有之;擅自离队者有之;谈恋爱者有之;与教育培训处的负责人拉关系甚至行贿者也有之!这就是公务员培训啊!一个普通人就是通过专业培训才能走上公务员工作岗位!而我们的培训,究竟是培训了专业技能还是培训了不正之风?
更可笑的是,在培训期间,该厅局的主要领导先后到培训驻地看望大家。教育培训处的处长却说这是“接见”!好一个高级别的领导啊!真敢用词啊!这当然也无可厚非!可是,“接见”过程中的一些事情实在是不敢恭维!领导还没来,就必须打扫卫生,整理着装!忙了一下午,饭都没有吃!傻傻地等着,领导却不知影踪!解除警报!某日,据说是该厅局最年轻的一位厅级领导来到驻地看望大家!他来到我们宿舍与我所握手的那一刻,我分明闻得出他嘴里散发出的浓浓的酒气!之后,他在我们宿舍“训导”了十几分钟,满屋的酒气挥之不去……
培训期间,组织上还安排专人与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谈话,以便于安排今后的工作!这位负责人与我谈论当中,直接就问:“你的酒量怎么样?爱喝啤酒还是白酒?一次能喝多少?喝完什么反应?我们的工作性质可是需要经常喝酒,你行吗?……”一时间,我竟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中国是一个酒文化源远流长的国家!所以,对于酒本身我们不应当有过多的抨击!可是,酒应该怎么喝?谁不应该喝?难道说会喝酒就是好同志吗?我们究竟是在考公务员还是在考品酒师?这些整天沉迷于酒精中的政法干警,指望他们去看管囚犯、追捕逃犯?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请诸位好事者留心一下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发生的政法机关执法人员与群众发生冲突的报道!这些人倚仗着手中的执法权,对老百姓们吆五喝六!颐指气使、不可一世!而他们有没有想过,养活他们的,正是这些普通老百姓,这些普通纳税人!就连他们身上穿着的那身被他们分外看重的“皮”,也是我们纳税人的辛勤劳动换来的!他们手中的“公权力”被他们用得变了形,我们却不能也不敢说“不”!
笔者曾经因为户籍迁移一事来到呼和浩特某派出所!但是接待民警以种种理由生硬地推托、拒绝受理。在奔波了十多次无果之后,笔者索性找到该所所长!推开门后,我所看到一幕是:所长将腿担到桌子上,光着上身抽着烟,满嘴的脏话正和两个坐在一边的人闲聊!笔者说明来意之后,所长一瞪眼:“谁负责找谁去……他妈的……”旁边两人也是一样的腔调:“还不快走?听不懂人话?……”而这个派出所门上悬挂的竟然是“全国文明派出所”的铜匾!而关门,而冠冕堂皇拒绝笔者请求的那位干警,正是被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新闻媒体多次报道过的某位“全国优秀民警”!我就纳闷了,这都是怎么选出来的?
笔者前几年曾经在路边逮住了一个卖黑车(自行车)的小贩。之后,其他小贩一起来帮腔,我们引发了争执。到派出所之后,其他小贩一口咬定笔者是要讹诈这辆自行车!……你们想象得到最终的结果吗?结果是,我被派出所无故扣留,直到我的家人来到派出所签字之后才把我领走!临走时,该派出所的一位副所长对我说:“你想要自行车就不能自己买一辆?”我闻之汗颜!而我事后得知,这位出言不逊或者说是说话不走大脑的派出所副所长居然还是呼和浩特公安局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曾经陆续接到过境外打来的反动宣传电话。作为一名公民,在接到这样的电话之后,我总是挂掉电话,并立即报告110。可我换来了什么?听听他们的回答吧:“下次你接到挂了就行了……你就是跟们说我们也没有办法……好的知道了你下次别接就行了……这种电话我也接到过没办法……你这个人烦不烦,跟你说了没办法!……”
我们冷静下来想一想,内蒙古自治区政法系统就是这样的一只政法队伍,就是这样的一群“人民”警察!他们对得起那“人民”二字吗?现在出动了6000人追捕逃犯!你就是出动60000人又有什么用?如果案发当时有6个具有责任心的、合格的狱警,就完全有能制止这一起震惊全国的越狱案件!
平时,你们是怎么对待老百姓的?而现在又说:“有发现线索者请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我当年发现了线索,却被你们无故扣押了半天,我跟谁说理去?现在又让我们提供线索?试问——谁敢?
天罗地网之中,这四名逃犯终究没有逃离太久!一人被击毙,三人被擒获!似乎又应该拍手叫好了!又应该为公安干警歌功颂德了!而背后的这些隐患呢?有人注意到吗?这支队伍的素质如何提高呢?又如何把好人员录用这道门槛呢?请我们的那些管理者,比如自治区政法委的邢云书记,请你们好好想想吧!你们的职责并不是组织什么舆论报道小组、统一宣传口径这么简单,而是应该思考如何从根源上、体制上管理好这支队伍!否则,此类事件必然还会再度发生!只不过九十年代的那两起越狱事件不像这一次如此惊动全国甚至中央,所以才没有引起你们的重视!我希望我的这些话能给你们泼一盆冷水,让你们清醒地看清自己!
最后,我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两千多万人民恳请政法系统的领导们,请你们管理好自己的队伍吧!我也恳请那些已经利用各种途径进入这支队伍的干警们,请你们管好你们自己的言行吧!
我们百姓们,希望看到一片青天!真正的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