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会长是什么级别
中国红十字总会为正部级的社会团体。会长这个职务本身是正部级,但有可能是由更高级别的人员来兼任,如现任会长华~建~敏,曾任国务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他本身是副国级的领导,担任的是正部级的会长职务。
类似的有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文联、中国科协、全国侨联、中国作协、中国法学会、对外友协、贸促会、中国残联、宋庆龄基金会、中国记协、全国台联、黄埔军校同学会、外交学会、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欧美同学会等。前面的地位更高些。
中国红十字总会是什么级别?
中国红十字总会是副部级单位。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十一)科员:十四级至九级;(十二)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扩展资料:红十字会在和平时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总会向中国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中国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中国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三)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红十字总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级别制
名誉会长与荣誉会长有什么区别
两者有差别。
荣誉会长和名誉会长,虽然其英文翻译同为Honorary Chairman,用于授予或聘请社会上有威望或公认的或有财权的人士担任。但两者的概念及基本特征是有差别的:荣誉是一定的社会或集团对人们履行社会义务的道德行为的肯定和褒奖,是特定人从特定组织获得的专门性和定性化的积极评价。名誉是社会公众对特定人的品行、能力、才华、业绩等的综合评价,既包括对一个人的积极评价,也包括对一个人的消极评价。名誉这种社会评价是社会公众进行的自由的、随意的评价,而荣誉则不同,它必须是社会组织对一个人基于其某方面突出表现或贡献而作出的正式评价。
由此,部分协会将荣誉会长名衔只颁发给曾经担任过本协会会长,且在任职期间对本协会作出重大贡献的人;而名誉会长则颁发给其他对协会作出特定贡献的人。
名誉会长是什么意思,与会长的区别?
名誉会长虽然是虚职,一般大多由上级领导或社会名流来担任,旨在提高这个组织的影响力。名誉会长与会长的区别就是,名誉会长一般不直接参与组织的日常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名誉会长的设立更多时候到象是"拉大旗,做虎皮",找靠山的行为。扩展资料:名誉会长是社会公众对特定人的品行、能力、才华、业绩等的综合评价,既包括对一个人的积极评价,也包括对一个人的消极评价。名誉会长这种社会评价是社会公众进行的自由的、随意的评价。荣誉是一定的社会或集团对人们履行社会义务的道德行为的肯定和褒奖,是特定人从特定组织获得的专门性和定性化的积极评价。它必须是社会组织对一个人基于其某方面突出表现或贡献而作出的正式评价。由此,部分协会将荣誉会长名衔只颁发给曾经担任过本协会会长,且在任职期间对本协会作出重大贡献的人;而名誉会长则颁发给其他对协会作出特定贡献的人。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名誉会长
国际红十字会的创始人是谁?
吕海寰 (1843——1927),字镜宇,掖城西南隅村人。清末著名外交家,中国红十字会创始人,历任工、兵、外务部尚书等职。出身贫寒,幼读私塾,后为生活所迫去顺天(今北京)大兴县谋生,清同治六年(1867)中举,后任兵部员外郎十余年,光绪二十年(1894) 任江苏常镇通海道。时逢日本强迫清政府拟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草约,他将“洋货照完半税”改为“照完正税”,“准日人在通商口岸城镇运货设行栈”改为“通商口岸之城镇”,等等,密报总署,在尽可能的情况下进行了救。泰安、江阴两教案及英国轮船以在台湾被扣留检查为由要求赔偿损失一案均处理得有理有节,中外钦服,遂以善办外交闻名。光绪二十三年,李鸿章专荐吕海寰为驻德国、荷兰大臣。二十六年,德使克林德向巡街清兵开枪被自卫清兵击毙,德国大哗。不少驻德公使劝他逃离柏林,可他始终坚守职位,凡是涉及国体主权方面的事情都据理力争,毫不妥协。《辛丑条约》签订后,吕海寰极力斡旋,方使赴德“谢过”的清使醇亲王免行跪拜之礼。回国后督办津浦铁路,阻力重重,举步维艰。吕海寰苦口劝导,解决了浦口站泺口桥两大关键问题,使铁路顺利通车。
董明珠简介
董明珠,出生于江苏南京,企业家。2004年6月被评为“受MBA尊敬的十大创新企业家”和2004年11月被评为“2004年度中国十大营销人物”。2017年1月10日,董明珠荣获“2016十大经济年度人物”。2018年6月,荣获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个人。作为企业家,董明珠在业界叱咤风云;作为慈善家,董明珠却一直在默默奉献。强悍与强硬一直贯穿于董明珠的格力生涯,董明珠是家电企业中唯ӏp>
董明珠父母简历
董明珠,[1] 1954年8月出生于江苏南京,企业家[1] ,先后毕业于安徽芜湖干部教育学院统计学专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MBA2008级[2]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系研究生班、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3] 。
1990年进入格力做业务经理。[4] 1994年开始相继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部部长、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并在2012年5月,被任命为格力集团董事长。连任第十届、第十一届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担任民建中央常委、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珠海市红十字会荣誉会长等职务[5] 。2004年3月,当选人民日报《中国经济周刊》评选的2003-2004年度“中国十大女性经济人物”。2004年6月被评为“受MBA尊敬的十大创新企业家”和2004年11月被评为“2004年度中国十大营销人物”[6] 。
2012年,董明珠成为荣获亚洲质量网组织“石川馨—狩野奖”的第一位女性[7] 。2014年9月17日,董明珠被联合国正式聘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宣传大使[8] ”。
2016年10月18日,董明珠卸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继续担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9]
红十字会会长是什么级别
红十字会作为一个社会团体,不享有行政级别,县级红十字会至多应该是作为一个副科级的事业单位,副会长顶多是正股级。红十字会最大的权力就是可以处理接受的救助物资,但副会长的权力并不很大。县级红十字会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有的参公,有的拟参公,各地情况不同),正科级,会长一般由分管副县长兼任,常务副会长正科级,副会长副科级。市级红十字会正处级单位,省级红十字会正厅级,总会正部级。扩展资料:主要职责1、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兴建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对受害者的救护和救助。2、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和卫生救护、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组织社会捐助,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推动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工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十字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市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会的组织机构
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中国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中国红十字会理事会召集,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总会和地方红十字会推选的会员代表以及与有关部门协商产生的代表和特邀代表组成。代表比例由常务理事会根据会员人数和红十字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由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职权是:1、选举中国红十字会理事;2、修改《中国红十字会章程》;3、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4、审议批准理事会提交的工作规划;5、决定中国红十字会的重大事项。二、中国红十字会设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和名誉理事,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顾问。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由理事会聘请国家领导人担任。三、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的职权是: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2、指导执行委员会工作;3、出席红十字运动国内外重要会议、活动,参与重要事务。四、理事会理事会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其决议。理事会任期五年,下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换届。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理事会,会议有效。理事会决议由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职责是:1、聘请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2、选举常务理事;3、选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4、根据会长提名,决定秘书长;5、增补、更换或罢免理事、常务理事;6、审定中国红十字会工作报告、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收支等报告;7、审定下一届理事会组成方案;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五、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有效。常务理事会决议由到会常务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职责是:1、提出修改章程的议案;2、向理事会提出更换、增补及罢免理事、常务理事的议案;3、审议中国红十字会工作报告、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收支等报告;4、审议下一届理事会组成方案;5、批准设立、撤销全国性行业红十字会;6、聘请名誉理事;7、决定其他重要事项。六、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对常务理事会负责。执行委员会由驻总会的专职常务理事组成。常务副会长任执行委员会主任并担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法定代表人。职责是: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主持总会日常工作;2、负责编制经费预算,审核年度经费财务决算;3、指导全国红十字会的工作;4、管理总会的动产和不动产;5、承担总会的民事、法律责任;6、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7、聘请顾问;授予荣誉会员;8、批准成立专门委员会;9、完成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宜。七、地方红十字会各级地方红十字会的权力机关是同级会员代表大会。各级地方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同级红十字会理事会召集,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各级地方红十字会建立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任期五年。有3名以上(含3名)专职常务理事的红十字会,需设执行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省、市(地)、县级红十字会名誉会长由同级理事会聘请当地主要领导担任。省、市(地)、县级红十字会会长一般应推选当地同级现职领导担任,其工作变动时应及时改选。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应保持相对稳定。常务副会长为本级红十字会机关法定代表人,主持日常工作。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具备能够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条件。八、行业红十字会全国性行业成立的红十字会为中国红十字会的行业红十字会,由中国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其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由行业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行业红十字会按照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遵循本章程,结合本行业特点开展工作。九、基层组织城市街道(社区)、农村乡镇(村、组)、企业和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和其他组织中建立的红十字会为基层组织。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的救助活动,举办初级救护培训、群众性健康知识普及及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十、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为中国红十字会高度自治的地方分会。特别行政区分会依照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结合特别行政区实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特别行政区分会可参照本章程,依据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制定组织规程或组织条例,并报总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