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19丨轰动汽车圈十大事件盘点
回顾2019,对于汽车圈而言,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在“top级经销商集团宣告破产”“车企历经生死线”“国六政策提前实施””车企裁员浪潮”等一系列行业热门词的更迭下,有人撑不住在这片寒冬里悲壮落幕,也有人聚焦转型顽强出击。2019年,汽车产业历经了前所未有的“洗牌",下面我们来盘点一下,2019年,汽车圈究竟发生了哪些大事件:01#新能源退补 国六提前#2019年3月2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整体来看,是在2018年基础上平均退坡50%的同时还提高了技术指标门槛,此次补贴政策的调整,更明确的体现出国家倒逼企业技术发展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本应在2020年才计划实施的“国六”排放标准,迫于生态环境压力,在全国部分地区内也提前执行实施。据统计,从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执行国六排放标准的省、直辖市共有17个,此举对于汽车产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相对短暂的过渡期,造成“国五”库存车积压过大成为汽车经销商难以摆脱的梦魇。02#车市寒冬 抱团取暖#御冬抗寒、抱团取暖已经成为许多车企逆市自救的共识。自2019年1月福特与大众组建战略联盟开始,车企间抱团取暖的序幕也随之拉开。戴姆勒和宝马、丰田与铃木、吉利与戴姆勒、丰田与比亚迪、长城与宝马、上汽与广汽等企业都陆续传出深度战略合作的消息。当然,2019年全球汽车圈抱团取暖的最大新闻,当属菲亚特克莱斯勒(FCA)与标致雪铁龙(PSA)的合并,双方以50:50的股比形式创立新的集团,并签署了具有约束力的合并协议。这意味着又一车企巨头诞生,通用汽车全球第四大车企的位置即将被取代。03# “壕”无人性 换道超车#汽车圈越发严酷的生存环境让不少资本望而却步,但恒大集团创办的恒驰汽车无疑是个特例,历经掌舵人许家印大肆收购和兼并其他汽车品牌公司股权、与超跑品牌柯尼塞格组建合资公司、入主英国Proten公司等一系列“壕”无人性的疯狂操作,恒驰汽车凭借恒大集团雄厚的资金及强大的资源,率先完成了其在汽车领域的全面布局,另辟蹊径地实现自己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换道超车”。04# 特斯拉“中国速度”#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是特斯拉在美国以外的第一个超级工厂,同时也是外国汽车企业在中国的第一家独资企业,特斯拉的国产标志着中国汽车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特斯拉上海工厂从奠基到首辆新车交付仅用了短短357天,再一次向世界展示了“中国速度”,缔造了世界汽车工业史上的又一奇迹。2020年元旦,特斯拉公布国产Model 3降价策略,补贴后跌破30万,这无疑是给国内新能源车企以及新势力车企再一次强而有力的“暴击”,进一步加剧了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05#车企生死线#2019年10月,一封网络流传的某股份制银行关于众泰汽车、华泰汽车、力帆汽车及猎豹汽车四家车企年底进入破产程序的内部邮件曝光,一时间,“四家车企传闻破产”成为业内外热议话题,甚至登上新浪微博的热搜前几。一石激起千层浪,尽管四家企业均面临各类困境,有的换帅、降薪,有的裁员、欠薪,有的面临债务、资金双重压力,乃至濒临被重组收购的境地,导致“破产传闻”越演越烈,但涉事车企均迅速出面发布官方辟谣声明,否认破产说法。如果说上面几家车企是“被破产“,深陷舆论风波,那下面几位的处境则更加令人唏嘘。因“水氢发动机”而出名的青年汽车集团董事长庞青年,其一手打造的青年汽车在2019年10月正式走完破产程序,宣告破产。同病相怜的还有另一位庞姓老板,那就是2018年全面爆发资金危机的“4S店之王”庞大集团,庞大目前已进入破产重整执行阶段,而掌门人庞庆华也已让渡了自己持有的全部股份“净身出户”。最后一位是曾经的微型电动汽车“霸主”知豆,今年10月,知豆子公司兰州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出现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作价1.38亿元起拍。作为一家有着十多年造车经验的车企,曾经风光一时的“占号神器”知豆汽车也率先滑到了生死线边缘,着实令人唏嘘。06#年度“最惨” 蔚来可期#作为国内造车新势力标杆车企的蔚来汽车,在整个2019年可谓是道路曲折:长安街趴窝、自燃与召回、“裁员”风波、融资受阻、股价低迷、巨额亏损、公司CFO谢东萤离职……各种负面信息此起彼伏。而10月底的一篇《蔚来李斌,2019年最惨的人》的网络文章更是刷爆社交媒体,让身为蔚来汽车董事长、创始人兼CEO的李斌因“惨”成为了网红。但从蔚来汽车发布的2019年第三季度财报来看,蔚来第三季度总营收为18.37亿元,同比增长25%,超出了市场预期的17.43亿元。产品交付方面,蔚来第三季度实现交付4799辆,其中包括4196辆蔚来ES6和603辆蔚来ES8,比第二季度增长35.1%。从数据来看,蔚来在营收及产品交付上均呈现出稳步提升态势。2019年对蔚来来说也许是困难的一年,但在年末之时,蔚来也展现出自己的充沛潜力。也许,在2020年,蔚来也将如李斌所说,“没那么惨,还不错”。07#“老赖”新招 涅槃重生?#在汽车创业的这条跑道上,比李斌“惨”的人还有很多,比如“下周回国”的贾跃亭。2017年,贾跃亭“抛下”乐视网的一堆烂摊子,仅凭借一封 “我会负责到底”的公开信,以“帮助FF尽快完成10亿美元融资”为理由,出走美国,至今未归。之后,贾跃亭3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10月贾跃亭在美国主动申请个人破产重组,提出将把全部资产通过债权人信托的方式,转让给债权人,该信托由债权人委员会和信托受托人控制和管理。此番举动引发了贾跃亭与债权人之间的“追债拉锯战”,让其再一次回到了舆论风暴的中心。这个颇具争议的昔日大佬在经历辞职、破产、“一无所有”后,是否还能东山再起?我们拭目以待!08#国企混改 大势所趋# 岁末年终,备受关注的长安汽车和奇瑞汽车两家国有车企,都选择了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完成混改,长安新能源从长安汽车的全资子公司变为联营公司,奇瑞也随着青岛五道口的加入尘埃落定。国有车企因为融资渠道相对单一、管理制度缺少灵活性和创造力,无法很好地适应当下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近年在资本市场寒冬与汽车市场下行的双重压力下,疲态尽显,因此无论是奇瑞汽车“外嫁”青岛,还是长安新能源的“独立”,势必给企业带来新资本的同时也注入新的活力,有效促进运营效率的优化以及提升盈利能力。09#全球裁员浪潮#在全球汽车市场整体销量呈现下滑趋势的大环境下,车企规模化裁员浪潮也随之席卷而来。德国两大汽车巨头戴姆勒和奥迪均以支持企业加快向电气化和数字化转型为由宣布裁员总量接近2万人。暂未提出具体裁员计划的宝马也指出为了应对电气化转型和自动驾驶技术方面的成本支出,将大幅削减员工奖金,并延长部分员工的工作时长。新一轮的全球车企裁员大潮已波及戴姆勒、福特、通用、本田、捷豹路虎、日产、大众等主流跨国车企。事实证明,裁员无国界,作为全球最大汽车市场,国内车企未能幸免于难,减重前行成为了汽车行业降本增效中最为简单直接的方式。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里,全球超20+家车企宣布裁员,裁员人数累计10万+。10#戈恩事件 再掀风波#雷诺前董事长兼CEO、日产汽车前会长、雷诺日产联盟前首席执行官,现年64岁的卡洛斯?戈恩可谓是汽车圈内一位极富传奇色彩的人物。上世纪90年代,在素有“成本杀手”之称戈恩的领导下,日产仅仅用了两年的时间就扭亏为盈,因此,戈恩一度在日本被视为日产“救世主”。一直以来,戈恩都有着要将雷诺、日产、三菱三家企业合并,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制造公司的野心。2017年,雷诺-日产联盟发布“Alliance 2022”,规划中已透露出有意让雷诺与日产完全合并,这种想法遭到了日本汽车产业界的强烈不满。2018年日产高管采取检举揭发的方式发动“政变”,将戈恩在任期间的种种“违法”行为上报给了东京地方检察厅特搜部。同年11 月 19 日,戈恩在羽田机场被东京检察院特搜部以违反《金融商品交易法》中的虚伪记载有价证券报告书为由对其进行了逮捕,为期长达一年多的“戈恩被捕事件” 拉锯战便由此开始。直到2019年12 月 30 日,发生了令人始料未及的戏剧性转折,戈恩躲过日方严密看守,“金蝉脱壳”成功逃至黎巴嫩,随之于31日在黎巴嫩发表声明,成为年底轰动车界的”戈恩的救赎“事件。总结:正如罗振宇在2019年跨年演说中提到的,现在的中国经济已经到了一个新的节点:从电梯模式切换到了攀岩模式。而汽车行业作为国家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经历了从1990年-2017年的快速增长期,也随着经济发展来到了新的节点。罗振宇说,攀岩模式之下,我们不是克服困难,而是习惯困难,对于“困难”一词,想必全体汽车人在过去的2019年,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感悟和体会。2020,愿我们,都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迎难而上吧!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盘点2019年十大汽车科技 未来应用已显雏形
随着北京连续的两场大雪,2019年马上就要过去了。电影《银翼杀手》中所描绘的那些属于2019年的场景,我们始终没有见到。果然,丢掉了现实的羁绊之后,电影总能比我们走的更远。然而,我们现在的世界中虽然没有「天空飞车」和「仿生人」这种产物,却也让2019年在科技发展的道路上留下了一个厚重的脚印——尤其是对于汽车行业而言。这一年,汽车科技迎来了井喷式增长,自动驾驶越来越智能、发动机热效率越来越高、5G进入了我们的生活。尽管这些科技目前尚未成熟,但电影、游戏中所畅想的未来世界,似乎距离我们已经不远了。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盘点下2019年汽车科技行业,那些有可能成为核心的技术吧!一、5G和C-V2X5G的出现不仅仅影响了汽车行业,甚至影响了整个科技行业。可以说,2019年就是5G技术的元年。对于未来的汽车而言,5G很有可能是将一切技术连接在一起的基础。简单点说,就像是「手办玩具」中的胶水一样,是连接每个零件的融合剂。如果说5G是胶水,那V2X就可以看作是「手办玩具」的每个小零件了。V2X的全称是vehicle to everything,意思就是「车辆连接到一切」,和车联网这个概念有异曲同工之处,目前正在发展的场景有:车与人、车与路、车与车等等。如果想要实现V2X,会需要5G的数据传输速度。因此,5G和V2X既是相互协作的关系,也因为「互相成就」才显得更有意义。不过V2X实在是一个太大的概念,这其中不仅牵扯法律法规、行车逻辑、人车交互,甚至连自动驾驶也会在V2X的基础之上有所改变。想要彻底打开V2X的大门,我们还有太远太远太远的路要走,2019年我们仅仅是把这扇大门推开了一个小缝儿而已。二、汽车无线充电由于「电」的特殊性质,任何用电作为能量来源的产品理论上来讲都可以实现无线充电。手机如此,汽车自然也不例外。对于手机来说,无线充电仅仅是个锦上添花的功能。但电动车不同,无线充电省去了太多繁琐的步骤和粗壮的线缆,而且还避免了各种慢充、快充、超级快充的接口不同,导致效率太低的问题。只要无线充电的速度够快,它甚至能做到比燃油车加油更方便。诚然,现在汽车的无线充电技术有难点。比如电磁兼容问题、能量传输的控制问题、充电设备的设计问题、安全问题等等。想要将汽车无线充电彻底商业化,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如果一旦成功,带来的改变将会是革命性的。三、人工智能助手其实人工智能的概念并不是2019年才流行的,早在很多年前人们就已经开始研发语音控制的人机交互系统了,比如苹果的Siri,微软的Cortana等等。然而之所以将人工智能助手再次列入十大科技的名单,是因为美国的一家公司居然真的可以实现「语音助手」和人类打电话了。这个电话打给了美国的一家很普通的理发店,让他们帮忙预留一个理发师。事先这家公司没有通知任何人,就是在发布会现场随机打出去的,理发店的工作人员也丝毫没有察觉有什么异样,甚至和它交谈的很愉快。这家公司叫「谷歌」,这个软件叫「Google Assistant」。由此可见,2019年人工智能的发展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纪元了。许多新势力造车厂所装配的「斑马」「NOMI」等人工智能,或许真正的迎来了属于它们的高光时刻。四、可变压缩比发动机我在知乎上曾经看到过一句非常有深意的话:如果要想让一辆车的发动机效率不断提高,那就一定要把所有的零件都做成可变式的。当时我觉得这话说的有点太绝对了,但是随着可变气门正时、可变进气歧管、可变转向比之后,可变压缩比也来了。此时,我才越来越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了。实现这个技术的是日产,首发车型是英菲尼迪的QX50。这辆车使用了一台可变压缩比的2.0T涡轮增压发动机(VC-Turbo),这也是当时该车最大的亮点之一。对发动机来说,低油耗和强动力是一对矛盾体,在他们之间找到平衡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但可变压缩比的出现,算是给了这道难题一个还不错的答案。虽然无法达到「混动车型」那么“恐怖”的低油耗,但可变压缩比发动机能够在保证油耗不过高的同时,兼顾很好的动力性。日产这台发动机可以让压缩比在8:1和14:1之间任意变化,这一切都是「可变」所带来的好处。五、中置安全气囊汽车安全气囊的出现,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截止到现在,「安全气囊越多越安全」这个理念仍然被许多国内消费者所认同。而在经过这么多年发展之后,一个新位置的安全气囊终于诞生了:中置。中置安全气囊的位置在中央扶手附近,如果发生碰撞,气囊会像「隔板」一样打开。中置安全气囊最大的优势有两点:1.如果车内只有驾驶员一个人,碰撞时可以阻挡副驾驶侧的玻璃碎渣划伤驾驶员。2.如果车内有两个人,碰撞时驾驶员和副驾驶乘客之间必定会有冲击,而中置安全气囊则可以作为两个人之间的能量缓冲,避免二次伤害。当然,中置安全气囊也有一些缺点。比如制造成本高、维修成本更高,只要气囊弹出,就必须要连同ECU一起更换。其次,中置安全气囊阻断了两个人的冲击,但也阻碍了两个人之间互救和消防人员的施救。不过总体来看,中置安全气囊仍然是一个很好的想法。如果加以改进,这一定会成为2019年最令人感到惊喜的安全配置。六、L3级别自动驾驶自动驾驶和人工智能一样,都不属于今年兴起的科技了。不过自动驾驶的进度显然是要比人工智能更快,抛开法律法规不讲,现在已经完全有量产车实现L3级别的自动驾驶了。国外的厂商有特斯拉、奥迪,国内有长安、小鹏,这几个厂商均有达到L3级别的产品。可能是因为自动驾驶分为5级,有的朋友对3级就感觉「很弱」、不智能。其实并不是这样,L3级别基本已经可以做到低速下的完全无人驾驶了。只不过驾驶员需要随时把控车辆的状态,以便接管。除了不可以在车上睡觉,L3级别的自动驾驶几乎可以彻底解放驾驶员的双手。但由于道路上的情况太过复杂(尤其是中国),所以国内最高允许自动驾驶的等级就是L2级。也许等到国内驾驶员的素质再上一个台阶的时候,L3级别的自动驾驶功能就可以慢慢在国内推广了吧。七、电子外后视镜电子元器件取代光学元器件似乎是件顺理成章的事儿,比如单反到单电、光学显微镜到电子显微镜。更令人惊讶的是,想不到汽车的后视镜也要从「镜子」变成「摄像头」了。目前已经有国外厂商展示过电子后视镜的技术,比如奥迪e-tron、雷克萨斯ES等等。电子后视镜的优势在于,可以真正的避免后视镜盲区。广角摄像头的宽度要远远超过人眼,所以除了要适应一段时间,电子后视镜比光学后视镜几乎有碾压的优势。但还是同样的问题,法律法规不允许。其实日本国内已经可以允许使用电子后视镜的雷克萨斯ES上路了,但国内由于「地广车多」,交通环境要复杂不少,所以肯定还需要时间消化。电子后视镜的问题在于,如果摄像头有一些问题,那车辆就没办法行驶了。而摄像头出问题的概率显然比「一块镜子」大得多,所以如何保证可靠性,也是用电子后视镜的车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八、车辆生物识别解锁技术生物识别技术如今已经广泛的应用在其它领域了,汽车的应用相对是最慢的。这很正常,毕竟汽车并不是真正的「一人一车」。一辆车可能会有无数人开,所以在这种环境下,生物识别确实没有钥匙解锁方便。但“吃螃蟹”的厂商还是有,现代就在全新一代胜达上使用了指纹识别解锁和点火。坦白说,这两个配置并不是非常适合指纹识别。更多的还是厂商希望有个宣传点,真正落到实际上不求别的,只希望它别总是坏就行。无独有偶,国内新势力造车的「小鹏汽车」也在OTA升级之后,推送了一项名为人脸识别的功能。相比现代,小鹏的人脸识别就聪明的多。因为它并不是用于解锁或点火,而是相当于「登录账户」的功能,从而实现调整座椅、后视镜、导航、音乐等个性化功能。从技术上而言,生物识别早就可以放在汽车上了。只不过场景到底是什么,还是未来所有汽车厂商都需要思考的一件事。九、马自达SPCCI技术全新一代马自达3昂克赛拉除了极高的颜值外,最吸引人的莫过于发布会上说的全新SKYACTIV-X发动机了。简单来讲,我们把这台发动机理解为创驰蓝天X发动机。这台发动机的最大特点是使用了SPCCI(Spark Controlled Compression Ignition)——“火花控制压燃点火”技术。也就是说,这居然是一台能够把汽油「压燃」的发动机。其实这是一项非常非常难的技术,我甚至可以单独展开一篇文章讲解其原理。不过限于篇幅,我们就只讲它的特点:它可以将整个发动机的热效率提高到令人难以想象的50%,除了省油的同时,更做到了真正的环保,而不是通过改变三元催化器。目前压燃版的马自达3昂克赛拉已经在部分欧洲国家上市了,反响很不错。国内的上市时间未定,因为这种发动机对油品要求较高,不确定能否适应国内的大环境。十、奥迪全新MMI系统其实单独拿出奥迪的MMI系统说这是十大科技之一,可能主观色彩更浓一些。但我觉得,奥迪在人机交互上的造诣很高。就拿取消旋钮和按键这件事儿来讲,奥迪用极其出色的反馈和震动,弥补了没有按键可能带来的误触和不安全感。这件事其实早就被人发现,但一直以来也没有厂商愿意直面这个问题。大家都在用更大的屏幕去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没有人真正关心驾驶员在操作时的感受。但奥迪关注到了,就凭这份善于观察的细心也足以给它榜上留个名。况且,奥迪这几块大屏幕本身的操作逻辑和分辨率都无可挑剔,虚拟座舱更是重新定义了「科技感」这三个字的含义。写在最后其实2019年的这些新技术里,有横空出世的,也有循序渐进的。但不变的,是开发者对于新技术的不断追求。这种追求让我们不仅仅期待2020年,还有2021年、2022年、还有很多很多很多年。到时候,我们的世界会像《银翼杀手》中描绘的那样,满天的汽车在飞吗?图片来源网络,侵删。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求交通事故涉及到的法律法规!
一、交通事故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里面的法律法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4、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5、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6、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7、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8、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9、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1、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3、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4、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5、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6、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7、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8、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9、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发生车祸,肇事司机应负什么法律责任?保险公司赔偿就了事?
车祸,从法律上说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赔偿只是民事上的范围。就肇事司机来说,除了民事赔偿(如果有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会出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赔偿),他还要承担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反映了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机关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处罚和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也是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但它本身并不是法律责任。虽然在大多数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责任与法律责任有着密切的联系,交通事故责任是确定当事人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但作为法律责任的主体,其必须符合法定的责任年龄,具有法定的责任能力。而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是具有交通活动能力的人,并不受年龄、智力等的限制。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交通事故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并不一定相同。例如,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在机动车与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机动车即使没有事故责任,也应根据情况负赔偿责任。除了赔偿以外,还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行为责任对其进行处罚(闯红灯要罚款,无证驾驶要拘留,撞死人还要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