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怀孕女大闹婚礼

时间:2024-06-30 15:23:56编辑:奇事君

婚姻法有规定怀孕不能领结婚证吗

没有这种规定,只要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不是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不是以结婚的病症、具有健全的心智,就可以去登记结婚。
以下是《婚姻法》的规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闹婚是一种习俗,如何看待那些过分的闹婚行为?

很多地方在结婚的时候都会有闹婚的现象,这大多数都是当地的一种习俗,大多数的人都觉得如果在婚礼上不闹婚姻的话这个婚礼就非常的不热闹。所以很多人都喜欢在朋友结婚的时候去闹洞房或者是闹婚礼,这样的做法本质是很好的,可是对于一些人来讲做得太过分了,就是一种骚扰。许多人都用闹婚做幌子,做出一些让人觉得非常难以启齿的事情,这样的闹婚行为应该被制止。很多伴娘或者是新娘,因为男方这边一些比较过分的闹婚行为而翻脸,尽管这样做会让现场非常的尴尬,但是这也确实是这些男性做的太过分了。闹婚不要做得太过分闹婚这种习俗本来是为了让婚礼现场变得更加的活跃,更加的热闹,所以说不应该产生这样尴尬的后果。最开始的闹婚也仅仅只是为了让婚礼变得更加的热闹,可是渐渐的这样的习俗就变味儿了,许多男性在闹婚的时候不尊重新娘或者是伴娘,总是会对她们做出很多让人难以接受的的事情。过分了影响心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是新娘还是伴娘其实都没有义务要配合这些人,对于她们而言,她们不希望得到这样不尊敬的对待。所以过分的闹婚行为也是非常的恶劣的,这是不被允许的。有很多新娘子带着自己的好姐妹快快乐乐结婚,可是却因为一些过分的闹婚行为,导致她们非常的生气。不要违背最初的目的这已经违背了这个习俗最初的目的,同时也让所有人都觉得这样的行为非常的过分。因此在结婚的时候,作为新郎也应该提醒自己的好兄弟,千万不要做出一些过分的动作或者是举止。毕竟结婚的时候都希望双方能够高高兴兴快快乐乐的,这是一辈子的事情,不希望因为这些事情来影响两个人之间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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