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标准
法律分析:货车司机肇事者逃逸的量刑标准是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司机酒后驾车撞人后弃车逃逸了,第二天才出现,该怎么处罚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货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标准
货车肇事逃逸,根据情节进行处罚。分别是:1、货车肇事逃逸,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2、货车肇事逃逸,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对于未满16周岁,已满14周岁的人驾驶机动车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4、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成立过于自信的过失。交通肇事罪所强调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至于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则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过失,不影响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持一种故意的心理态度,那么该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及其他相关犯罪论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孩子被车撞了,孩子说没事,不经家长,司机走了算逃逸吗?
算逃逸,竟孩子没有能力分辨有事没事。就这样走了,没有对孩子负责任,所以算是逃逸。法律分析要正确把握交通肇事罪定罪问题,首先必须划清罪与非罪的界线: 行为人有无违章行为,是否造成了重大危害后果。 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明知的考察应坚持主客观统一的原则,不应仅从行为人的供述来看还应当从肇事当时的时间、季节、地点、路况、行为人具备的知识等方面客观的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明知,从而确定是否构成逃逸。对于完全由于肇事者的违章行为引起的交通事故,由其完全负责;对于完全由于被害人的过失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则应由被害人负责;对于肇事者与被害人双方过失引起的事故,则应查清双方过失的情况,依据第一条规定,行为人之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据其第二条及其他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定罪处罚。此外,对于因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属意外事件。对一般的违反治安管理和交通规则的行为,虽然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但没有达到严重程度,则应由公安机关或交通部门作为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小孩撞到我车之后,我没注意走了,这算是逃逸吗?
生活总是充满瑕疵,带给你无数次的意外和惊喜。可能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会认识很多人,也会经历很多事情,有的事情真的会令我们印象深刻。对于很多人来说,在当代的生活当中,我们去上班,或者是出行的时候,我们都会选择开车出行吧,因为觉得这样比较方便。每个驾驶人在开车的时候都应该要谨慎驾驶,做一个文明的驾驶人。小孩子撞到你的车之后,然而你没有注意走了,这不算逃逸。一、因为没有注意到有小孩子,所以不算逃逸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然而这个时代也是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每个人的生活都非常的忙碌。然而,在生活当中,我们驾驶出行的时候都应该要谨慎驾驶,要注意观察四周的情况,注意安全。根据你的情况描述,小孩子撞到你的车之后,你没有注意,你走了,这不算逃逸。或许对于你来说,当时你也没有太注意周围的环境,你也没有注意到这个小孩子撞到你的车,所以你才走的,这并不算逃逸。二、没有主观意识上的故意行为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当驾驶人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撞倒了人,你主观上有故意逃逸的行为,那么才算是逃逸的。根据您的描述,有小孩子撞到您的车,您没有注意到走了。这并不算逃逸,因为你没有主观意识上的故意行为。你并不是故意走的,所以这样的行为不算是逃逸。或许在生活当中你总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吧!每个人在生活当中出行的时候,都应该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对于小孩子来说,作为家长,应该要看好自己的小孩。有小孩子撞到了你的车,然而你没有注意走了,这并不算逃逸,因为你没有主观意识上的逃逸行为,所以不算逃逸。
小悦悦被撞事件2名肇事司机最终怎么判的?要确切真实的消息。。。
作为监护人,小悦悦的父母没有尽到看管小悦悦的责任,本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因两车的司机交通事故肇事后发生逃逸,故由两车司机负全部责任,其中第一辆交通事故肇事车的司机负主要责任。“第一辆交通事故肇事车,已涉嫌交通肇事罪,最高可能面临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期。”而第二辆在可以看到女童的情况下,未作停车或减速处理,因此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律师则分析,从监控录像可以看出,第一个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在车前轮碾轧孩子之后,明显停下了车,说明他已经感觉到了车轮碾轧了什么,司机在街道上行驶,发生这种情况是有义务下车查看的。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第一次碾轧可能是司机没有注意到孩子,属于交通事故,此时孩子也许受伤较轻。但是司机犹豫一下再次启动车辆,后轮无情地从孩子身上碾轧过去,从司机感觉到碾轧孩子判断,继续开车是为了逃跑,放任伤害孩子结果发生,这涉嫌间接故意伤害的举动,是不可以谅解的残忍行为。因此,相关部门应当尽快追查凶手,予以惩办。
14岁孩子被撞司机下车问了孩子没事,就走了算是逃逸吗
14岁孩子,属于未成年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无论是孩子自己说的“没事”,还是司机认为的“没事”,做为成年人的司机,应该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应该主动对孩子进行医疗检查,以及经过交警部门的事故鉴定与核实。 毕竟发生了车与人的碰撞情况,还是涉及到未成年人。司机在情况没有被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确认处理之前“就走了”,即使不算“逃逸”,那么,司机仍然存在一定的过错,对事情的处理不当。如果以后发生相关的纠纷,司机将会是被动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