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使用年限多少年
一、墓地使用年限多少年1、墓地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或者70年。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致,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延长,其土地上的墓地使用年限应自动延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二、国家最新征地具体补偿标准是多少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西安十大墓园是那些?
1.霸陵新区2杨凌福泽园3.三兆公墓4凤栖山5凤凰岭墓园6白鹿原墓园7九龙山8枣园9慈恩园10高桥墓园是人们最后的归属,通过墓园可以体现社会环境、殡葬文化和景观艺术的发展。在墓地上一个园区称墓园,近十年来城市化速度加快和人口老龄化现象的严重,墓园发展迅猛,并且大部分墓园为了迎合大众心理把墓园都建设在城市风景良好的区域。墓园是人类发展历史上的文明和进步的标志,墓园反映当地的地理条件、宗教信仰、社会观念以及审美特征。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只有诸侯帝王的陵墓得到了保护,普通人的在社会中并没有地位。更没有合适的公共的场所给普通人提供埋葬场需求,有的只是城镇边缘的乱葬岗或者每个家族自己形成的族坟,在封建社会墓园并没有存在的载体。20 世纪初随着封建社会的瓦解,西方势力迅速侵入中国,随之而来的西方文化也渗透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我国殡葬习俗也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影响,开始打破传统等级制度的束缚,向着公正平等的方向发展。在这一时期上海万国公墓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封建色彩的等级墓葬制度即家族墓葬格局 。 在这里埋葬的人不分地位高低,种族限制。改革开放后,由于传统殡葬手法耗费土地严重,火葬政策开始推行,并建设墓地存放骨灰,才使墓园在国内渐渐发展起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态意识的增强,人们希望将公墓从过去的大量墓碑林立、阴森恐怖的环境转变成充满绿色生机盎然的城市大绿地,所以墓园的概念随之产生。
墓地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墓地的使用权并不是永久性,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度的,一般为五十年或者七十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墓的墓穴管理费,即护墓费,一次性收费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但是并不是使用权限只有二十年,只是以二十年为一个收费周期,二十年之后仍可以继续续费使用,如果没有续费,则墓地就到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未经批准,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殡仪业务。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墓穴地要节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第十九条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公墓有效期是多少年
法律分析:公墓有效期是20年。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20年是“管理期”,也就是每20年交一次管理费,就可以继续使用墓穴。管理费的现行标准是购墓价格的10%。首次购墓一般都包括了第一个二十年的管理费。20年管理期是以民政局颁发的安葬证发证日期为起始点而不是购买日为起始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民政部是全国公墓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墓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总体规划,进行宏观指导。县级以上各级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墓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公墓政策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墓建设和发展进行具体指导。第十三条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丧主不得自行转让或买卖。
墓地有效期多少年
墓地使用有年限,没有永久的,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按照国家规定,城镇户口可以购买经营性公墓。一、公墓多少年使用权1、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公墓的墓穴管理费,即护墓费,一次性收费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但是并不是使用权限只有二十年,只是以二十年为一个收费周期,二十年之后仍可以续费使用。如果没有续费,那么墓地就到期了。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丧主不得自行转让或买卖。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第二条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墓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墓的发展(一)严格控制公墓的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要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公墓建设规划,由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报民政部备案。在民政部同意备案之前,暂停批建新公墓。要大力推行骨灰寄存、骨灰植树和撒骨灰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骨灰寄存设施的建设要根据当地的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合理规划;在暂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区,遗体公墓必须科学规划,选址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林地,同时要大力倡导深埋不留坟头的葬法。火化区的公墓是现阶段处理骨灰的过渡形式,不是我国殡葬改革的方向,因此,要严格限制其发展。今后,各地民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公墓建设规划,从严审批兴建公墓。(二)要严格限制墓穴占地面积和墓穴使用年限。今后埋葬骨灰的单人墓或者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今后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三)要切实加强公墓单位的内部管理。要搞好公墓的绿化美化,推行墓碑小型化、多样化,增加文化艺术含量;公墓单位要加强对公墓养护费、绿化费的提取和管理工作,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民政部门的监督。在公墓内,严禁构建封建迷信设施和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修建宗族墓地和修建活人墓。(四)各公墓单位原则上不得跨省设立销售机构。有特殊情况需设立的,要经公墓单位所在地和设立销售机构所在地省级民政部门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两地省级民政部门批准文件予以登记注册。(五)严禁传销和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要合理确定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价格,明码标价;要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火葬区)或死亡证明(土葬改革区),提供或出售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使用规范的安葬、安放凭证,建立严格的销售、登记制度,严禁传销和炒买炒卖;要保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公墓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公墓年度检查制度,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公墓(含吸收外资合资合作的公墓)年度检查工作。对年检合格的公墓准予继续开展业务;对年检不合格的公墓要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要将年检的结果公告社会,以便于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墓地使用年限多少年
墓地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或70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墓的墓穴管理费,即护墓费,一次性收费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但是并不是使用权限只有二十年,只是以二十年为一个收费周期,二十年之后仍可以继续续费使用,如果没有续费,则墓地就到期。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丧主不得自行转让或买卖。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凡在经营性公墓内安葬骨灰或遗体的,丧主应按规定交纳墓穴租用费、建筑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