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名叫“潘金莲”状告冯小刚,维权还是讹诈?
真要说,我觉得不算维权也不算讹诈——维权维成这样吃相有些难看,至于讹诈,只讹1000块的讹诈总觉得透露出一股子诙谐的意味。真正的重点是,她只是叫“潘金莲”而已。这场“正名行动”,其实挺心酸。“潘金莲”在《水浒传》的书页里躺了几百年,没曾想还能在现代惹出一场官司,我看了看网友们的评论,基本是“活久见”。有拿也不怎么被待见的“李莲英、陈世美”之流调侃自己姓氏的坦诚派;有淡定分析“潘金莲就算有后代,在那个年代应该也不会姓潘。”的技术流;还有一群或是指责、或是嘲笑、或是探讨的吃瓜群众。可潘家人早已无力管“大家怎么看”,站在他们的角度,“潘金莲”这个人名的负面含义给他们的“潘”姓造成的不利影响已经够多:《水浒传》里的“潘金莲”早已成为品行不端女人的代名词,几十年来,就因为一个名字,谈生意被调侃,被小区婆婆们指指点点,还令自己的孩子不敢直言母亲的名字……对很多人而言,名字就是代号罢了,可对他们就是大事。孔子曾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正名”原指“正名分”和“正名实”,指各人需明确身份、各行其责。引申到这场“潘金莲”之争里,“潘”姓族人们引经据典,力图说明“历史上真实的潘金莲”不是个坏女人,以此努力“正名”,与其说是恢复名誉和身份,不如说是想破除人们对“潘金莲”固有的人物印象。可话说回来,固有的人物印象哪有那么容易改变。张曼玉、范冰冰等女演员花了多少年才摆脱“花瓶”的评价;而即使高玉宝已经坦诚,承认因文学创作的原因才把一个待人温厚的周春富写成《半夜鸡叫》里的“周扒皮”,人们还是照样把周春富等同于“周扒皮”……现如今,官司前途未卜、人物印象短期又难以改变,“潘”姓族人们此前借由外力的一切“正名”尝试眼见都是渺茫。世人眼光如刀,对所有心怀目的的行为都闪着雪亮的寒光。我觉得吧,他们想做的事情争议大,主要使力方向不对。“潘”姓族人真正需要拿出的不是一往无前的“伸冤”架势,而是应该拿出破除传统眼光的勇气,同时,也要破除自己的心理阻碍。名字只是名字,她叫“潘金莲”,可她并不是小说里那个品行不端的女人,不该去惧怕那些唾沫星子。美国教授马克•鲍尔莱说过一句话:“一个人成熟的标志之一就是,明白每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99%的事情,对于别人而言,根本毫无意义。”好的名字寄予好的寓意,可在别人看来,她的名字终究也只是个名字罢了,与其纠结其中不敢前行,不如自己主动破除心瘴。不知道官司最后怎么判。
潘金莲状告冯小刚是怎么回事?
《我不是潘金莲》引发了全国潘氏宗亲会的不满,认为该影片有损潘氏名誉。来自广东增城市的癌症患者潘金莲,更是将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在中国,因为《水浒传》的传播,潘金莲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数百年来,潘金莲一直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堪称妖艳、淫荡、狠毒的典型。在中国道德观念中,很少有人同情潘金莲的遭遇。此后,潘金莲被几度演绎而活在戏剧舞台文学作品中,成为茶余饭后的坏女人样板。在《金瓶梅》中,其经历、性格、生活等得到了多方面的重要的充实,从而塑造成一个美丽风流、心狠手辣、搬弄是非、淫欲无度的女人。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上映后,引发大众关注,同时也引发了全国潘氏宗亲及广东省增城市民潘金莲的不满。潘金莲以电影“直接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使原告在精神上遭受到严重伤害,该电影的出品、预告、宣传及上映,使对原告的侵权行为大范围扩散,给原告及其家人、家族名誉上造成重大损害,社会评价严重受损,不但原告精神上极其压抑、苦闷,其家人及潘氏家族,整体社会评价急剧降低,随处可以听到对原告及潘氏家族的冷嘲热讽”而将冯小刚、刘震云等九人告上法庭。广东潘金莲在起诉书中写道:“据中华书局出版的《清河县志》第0781页记载:潘金莲乃是贝州潘知州的千金小姐、贤妻良母。而刘震云却歪曲历史事实,写作《我不是潘金莲》一书,将潘金莲丑化成不正经女人的代名词……在该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的旁白中说‘自宋朝到如今人们都把不正经的女人叫潘金莲’即歪曲事实……”原告潘金莲的弟弟潘友发(化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潘金莲今年刚好60岁,是增城市的一名普通农妇,连初中都没有毕业,在乡下生活了几十年,已经不幸罹患癌症。潘友发说,姐姐希望在有生之年,为潘金莲和潘氏族人正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潘金莲诉冯小刚等名誉侵权案后,原定于2016年12月28日上午开庭。当日,来自全国各地的潘氏宗亲前往法庭旁听庭审时,却被告知案件延期审理。原因是被告方当日只有5人参加,分别代表7名不同被告,冯小刚与摩天大楼传媒有限公司缺席,造成无法开庭。3月21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潘金莲诉冯小刚等九人被告案,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均未现身法庭,只委托了律师参与庭审。而冯小刚、刘震云等人的代理人则认为,《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潘金莲,是指历史小说中的潘金莲,而不是原告广东增城的潘金莲。“历史人物与现实生活中的人同名同姓,但是两码事。”因此,被告方认为电影并未构成对原告名誉侵权,不同意庭外调解。由于潘金莲病情危重,也未前往北京开庭。庭审至上午11时30分结束,法庭宣布休庭,4月9日宣判。
有没有什么好的关于维权、法律方面的电影?谢谢!
禁止的真相 A Civil Action (1998)
又名: 法网边缘 / 禁止的真相 / 民事诉讼 / 公民行动
导演:斯蒂文·泽里安 Steven Zaillian
主演:
罗伯特·杜瓦尔 Robert Duvall
威廉姆·H·梅西 William H. Macy
约翰·特拉沃塔 John Travolta
剧情介绍:1979年马萨诸塞州的一座小城,两口供小城饮水用的水井发现有工业污染物。不久之后,又发现大量含毒废物堆积地,人们开始怀疑污染物是由本地工业产生的。更为可怕的是小镇由白血病造成的死亡病例越来越多。
安妮·安德森(凯瑟琳·奎宁安)——小镇的一位母亲,她的儿子1981年死于白血病,号召8个受害家庭一起调查此事。最终他们发现Beatrice Foods公司和W. R. Grace &Co. 两家大公司是造成水污染的最大嫌疑对象。与大公司打官司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大多数律师认为打这场官司不仅会花费大量钱财,还会影响他们今后的律师生涯,并且赢的机会微乎其微。于是8个家庭找到当地律师Jan Schlichtmann (John Travolta饰)帮助打官司。Jan Schlichtmann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立场非常坚定的律师。要赢得这场官司,Schlichtmann需要证明两家公司往土地上倾倒了含有毒溶剂的污染物,这些污染物渗入了水井并导致致命疾病。他自筹资金打这场官司,花费260万美元用来做各种科学测试。当Schlichtmann拒绝对方的上百万美元和解费后,两家公司使出各种手段终于让Schlichtmann输了这场官司,同时也输掉了一切---家庭、律师执照还有他的朋友。Schlichtmann为正义付出了代价……
如何赏析刘震云的小说《我不是潘金莲》?
《我不是潘金莲》是刘震云首次以女性角色为主角的长篇小说。讲述了这个顶了潘金莲冤名的妇女经历了一场荒唐的离婚案后,要证明之前的离婚是假的,更要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走上告状路的故事。结果从镇里告到县里、市里,甚至申冤到北京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但没能把假的说成假的,还把法院庭长、院长、县长乃至市长一举拖下马;以至每到“两会”时她所在的省市县都要上演围追堵截的一幕,竟持续二十年。刘震云的上一部长篇《一句顶一万句》讲述了流转千万里就为了寻找能与之说得上话的人。探讨了人内心的孤独感在无神社会和有神社会的不同表现:一个可能倾诉之后,感到很孤独;一个是“没处说”,问题出在“找谁说”,强调一个“找”。而《我不是潘金莲》围绕一个“告”字:一句不得体的气话“我咋觉得你是潘金莲呢?”,引发了从县级法院官员到县长、市长和省长的撤职风波和政治风云的变幻。这是个明写当代“潘金莲”告状,实讽官场生态的故事。官场的环环相扣、官场的腐败无能、官场的荒诞、官员的无奈,刘震云没有分毫回避,却解剖得入木三分。
我不是潘金莲圆方镜头是怎么回事
不谈感动 但讲幽默
文/梦里诗书
根据刘震云同名小说的改编,冯小刚的《我不是潘金莲》不仅呈现着一场用黑色幽默所写实的现代官场现形记,而对三种不同画幅的善用,更使电影在观感上呈现出一种别具一格的意蕴,可以说冯式喜剧的魅力在这部电影中即有着延续也有着创新。
圆形、正方形、宽银幕三种不同画幅的善用,成为了电影一道鲜明的亮点,在主人公李雪莲故事所发生的地方,电影采用了圆形画幅,这一占据了绝大多数时间的画幅,不仅形成了一种对人物和内心的聚焦,契合电影水墨丹青般的质感,也使电影仿若一场唯美的画卷,而当李雪莲上访进京的时候,电影又采用了方形画幅体现法制社会的天圆地方,李雪莲不再告状,回忆新生活的时候,画符也变回了正常的宽银幕,体现主人公对执念的放下,这使《我不是潘金莲》在颇具意境之美的同时又做到了与人物剧情的高度契合。
电影剧情上以一个假离婚不料被丈夫假戏真做,还污蔑为“潘金莲”的女人李雪莲为展开,她为了去还自已清白,执拗不肯妥协的四处告状希望各级官员给她帮助,但电影中的官员,看似在帮助她试图去解决问题,但实则只是明哲保身的求和谐求稳定,甚至阻挠她继续上访,以此所引发的诸多黑色幽默在逗人捧腹的同时。也令电影的深度从一个情感纠葛的故事转化成了一场将矛头直指体制,极具讽刺意味的现代官僚主义现形记。
在看这部作品的同时,其不经会令人联想到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虽然不论是从拍摄手法,还是从构思形式来说,《我不是潘金莲》都显得更胜一筹,但从故事的根本来看,李雪莲或许很可怜,但她所做的种种却并不值得认可,在她的身上看不到一种《秋菊打官司》那源于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在法律对她不利的时候,她选择了钻空子,假离婚,而当被骗了,又希望法律能给她以帮助,甚至偏执的想利用他人帮自已杀人,如若并非是突如其来的意外,那么这个故事又应该走向何处?以如此手法所形成的官场讽刺,并无从反衬小人物的苦难与对正义公知的告解。
虽然电影在感情上很难给人以何般真挚的动容,但我更愿意相信冯小刚这次已然在严苛的审核制度下做到了极致,对比如今浮夸盛行的中国电影,不谈感动,但讲幽默的这场官场现形记仍显得如此弥足珍贵。
冯小刚,万达,《我不是潘金莲》发生了什么事?网上说的看不明白
简单地说是万达的高管叶宁被华谊挖走了,华谊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在万达的院线上映就被万达院线排片低了,造成《我不是潘金莲》票房没能达到很好。个人认为这就是冯小刚对电影的炒作,他的电影一上映他总是在找各种噱头吵一吵。王思聪的意思就是冯小刚的电影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就不给你排片高,就这么简单。万达排片自有标准,你的电影不好就不排那么高。冯小刚就是在找噱头炒作,还非说人家万达垄断,上纲上线,说人家万达一家独大。
冯小刚王思聪开撕是怎么回事?
著名富二代王思聪又上热搜了,原因是这样的:知名导演冯小刚在微博微信开炮喊话王健林,对万达院线排片率《我不是潘金莲》低表达不满。万达集团少东家王思聪替父应战说话,这回应不是以前三两字的哈哈哈,而是一篇小作文。王思聪:冯大导演,麻烦你说话别那么阴阳怪气的,听着恶心。本来两家私企的恩怨应该是两家公司的事情,怎就因为你是大导演就能煽动网络群众和舆论来喷我们了?咱就事论事,只准华谊挖我们有敬业协议在身的高管,不准我们有任何不悦?只准你们排片挤走别人,不允许我们对你片的不看好而降低排片?讲道理,没有人和钱过不去,如果你这电影票房好,我们也一定会按照程序化的流程增加排片,你作为一个导演,用拿得出手的作品说话,岂不是更好?其实,冯小刚为何如此炮轰王健林,背后的原因无非就是为了钱啊。因为在去年11月份,华谊兄弟用10亿现金收购了冯大导演的一个负债公司,虽负债,但冯导作了业绩承诺,2016年不低于1个亿的净利润,2017年到2020年每年比上一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5%。这压力可是大大的啊。当然,这就不关我们吃瓜群众的事啦,但是你看,导演赚钱也不容易,像我们上班的,除了领工资,还有什么好办法可以赚钱又不用那么费脑费神呢?事情真相如何,确实不得而知。但是我们吃瓜的群众看看热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