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看到央视有介绍李雪峰的,那个冬虫夏草现在可以代理吗?
李雪峰
李雪峰(1907-2003)
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
1907年1月19日生于山西省永济县,1925年考入太原国民师范学院,在青年学生中组织和领导了读书会和书报合作社,与中共中央在上海的发行部取得联系。1931年被保送到山西大学教育学院学习,他读了大量的马列著作,1932年冬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山西互济会,193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山西互济会党组书记等职。1934年至1935年9月,任中共山西省工委宣传部部长,领导和组织青年学生参加抗日救亡运动。1936年1月至1937年1月,先后任中共北平市委书记、中共北平市委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参与组织成立“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37年1月,任直中特委书记、中共平汉线省委宣传部部长,他发动和组织群众抗日、指导“冀西民训处”,组建冀西游击队。还根据周恩来同志指示,率领一批平汉线省委干部进入山西省太行山区,与129师会合,开始了太行抗日根据地的创建。参与组建晋冀豫省委,任省委组织部部长,对开辟抗日根据地作出很大的贡献。
1938年初至1947年11月,先后任晋冀豫省委书记、中共太行分局委员兼组织部部长,太行区党委书记兼太行军区政委,负责领导太行根据地地方党的工作。他广泛发动民众,组织抗日武装,在太行山根据地的对敌斗争中取得了很大成绩。他在太行山工作战斗了10年,同太行人民同甘苦、共患难,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战胜了敌人和困难,使太行根据地闻名国内外。
1947年11月至1949年9月,随刘邓大军转战大别山,参加了淮海战役和渡江战役。先后担任中共中央中原局常委、组织部部长、副书记,受命组建了第一届中共河南省委,兼任省委第一书记、省军区政委。
1949年6月起,历任中共中央华中局常委,中共中央中南局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中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中南土改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央中南局党校校长。参与领导了中南地区的剿匪反霸斗争、减租退押和土地改革、城市民主改革和恢复城市经济三大运动、荆江分洪工程和武汉钢铁厂初建等工作,为解放初期的中南地区各项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1954年11月,先后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兼中共中央中南地区工作部部长,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三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部长,中共中央工业工作部部长。为我国大型国有工交企业党组织的建设,协调中央工交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为苏联援建的大型工业项目的顺利实施作出了重要贡献。1956年9月当选为党的八届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参加和领导我国国有企业制度的建设工作,深入东北工业基地的厂矿企业,实地调查研究,获得大量第一手资料,参与制定在企业中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分工负责制”、“职工代表大会制”等管理制度。
1960年9月,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兼北京军区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1965年1月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他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农村基层,抓紧组织农村抗灾自救,缓解和减少了三年自然灾害带来的影响,有力地贯彻了中央经济调整的方针政策。他参与了我国第一部宪法和“工业七十条”、“农业六十条”的制定等工作。
1966年6月兼任北京市委第一书记。1967年1月至4月,到天津工作。1968年2月至1970年12月任河北省革命委员会主任、河北省军区第一政委。“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到“四人帮”迫害,被隔离审查8年之久。1983年6月他被选为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委会委员,1985年9月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被补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是中共七大代表,党的八届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八届十一中全会补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党的九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二、三届代表,第一、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列席了党的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近十年来,有什么案件争议是由法律的局限性引起的?国内国外都行。
多得是咧~比如关于家庭暴力,2010年有个女的被打死了警方才介入。之前女人被老公叫人绑走,女方家人报警,但警方未看到行凶场面无法介入(法规规定)直到女人被送回后因重伤死亡才能强制介入家庭暴力,央视12台看到的。还有就是关于见死不救的争论:国家公务员有这义务,但民众是否也背上这一义务的争论。(公务员见死不救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还有就是关于为成年人刑事犯罪消除犯罪档案的试行方案。希望对你有用,呵呵~
郸城县长罗文阁出生地
罗文阁,女,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县委书记。履历:2013年2月2日,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6年5月19日,河南省郸城县委书记。 职责:主持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县政府全面工作。任职公示:2013年2月2日,在郸城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罗文阁当选为郸城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6年5月19日上 [3] 午,中共郸城县委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会议,任命罗文阁同志为中共郸城县委书记。扩展资料:位置:郸城县位于东经115°10′~115°46′,北纬33°38′~33°65′之间。地处豫皖两省三县交界处,西临淮阳,北接鹿邑,南靠沈丘县,东部和东南部与安徽省的亳州市、太和县为邻,隶属于周口市,县域总面积1490平方公里。地形:郸城县境属豫东平原,地处黄河冲积扇南缘。 [1] 海拔在35.6米至43.8米之间由西北向东南稍呈倾斜,坡降为七千分之一,地势平坦,平原面积占100%。气候:郸城县属暖温带半湿润性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14.6度。日照充足,年平均日照时数2258.6小时,日照百分率为51%,年平均太阳辐射总量每平方厘米118千卡,是河南省太阳辐射比较丰富的地区之一。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738.6毫米,年降水量在600至900毫米的年份占59%。年平均无霜期为223天,80%的保证率为202天。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郸城县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罗文阁
汝阳县的县政领导
截止2014年4月县政府领导职务: 县委副书记、县长:蔡松涛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常宏凯 协助县长蔡松涛主持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副县长:任丽君 负责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及双拥工作。 副县长:李岩波 负责农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计划生育、粮食、供销工作。 副县长:张幸凯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工作。
微博反腐的其他
言论自由与法律监督的有效结合自欧洲资产阶级启蒙运动以来,“言论自由”就被公认为人权中的基本价值。法国《人权宣言》和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都从法理上把“言论自由”作为重要的人权形式加以确立。1948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则规定:“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但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应对滥用此项自由负担责任。”我国的宪法也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我国宪法虽然将言论自由确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但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现今中国言论自由的尺度仍然存在差距,公民因在网络上发表批评言论而获罪的事例时常见诸报端。而微博正好在当今中国成为一个提供给公民以充分自由发表言论的平台:它几乎没有准入门槛,任何人都可以注册使用;发布信息的时间地点几乎不再受到限制;相比于借助传统新闻媒体,公民在微博上发表对国家事务的意见和对官员的批评更为自主便捷;相比于博客等信息传播平台,微博无疑淡化了精英话语权,草根民众往往通过“爆出猛料”,就能让言论迅速得到关注。正因为微博在促进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利上的作用如此巨大,微博反腐的应运而生就呈现出一定必然性——当下中国,腐败现象历来被人民深恶痛绝,民众对利用言论自由监督国家公权力有着迫切而现实的需要。而在当代中国,对于公权力的法律监督体系主要分为两大类:一、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二、社会监督,包括各政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法律职业人员的监督。各种监督形式之间相互协调相互影响,形成一张巨大的法律监督网。微博反腐就是言论自由和法律监督的良好结合,它属于我国法律监督体系中“人民群众的监督”,而这种监督又与“社会舆论的监督”存在一定交叉互动关系。当微博中某一反腐信息被大量转发并引起网络舆论关注时,传统的社会公共媒体也随之介入报道,进而形成更大的舆论监督力量,更加助推了在微博上的传播。此次“重庆北培书记不雅视频案”中民众与媒体的互动就是典型例证。同时,微博反腐这种社会监督形式还与国家监督存在着互动回归关系。当微博爆出的贪腐事实在社会上引起巨大舆论漩涡之后,以纪委监察系统、司法检察系统为代表的国家监督形式将会感受到舆论压力,进而启动法律程序介入对贪腐案件的调查处理。这也是前述的微博反腐特征之一——事态处理的体制性。在现今中国,国家权力机关(即各级人大)的监督常常流于形式,而相较于以纪委、检察院等国家监督形式,微博反腐还有它独特的优势:以往普通民众向国家机关举报贪腐事实,通常采用上访或寄举报信等比较传统的方式,但这种举报方式往往很难保证反馈的效率和查处的效果。在求告无门之后则转向求助传统的公共媒体,但媒体在所有制上属于国有,公权力很容易干预媒体行为,并且媒体都有自身的利益考量和关注取向,民众求助媒体举报贪腐又会遇到门槛问题。在以微博为代表的网络媒介提供给网民巨大的言论自由平台之后,网民利用微博发布贪腐事实的情况越来越频繁,成功的举报事例也有目共睹。针对这种现象,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就曾谈到:“当下纪委的反腐机制是有缺陷的,传统方式是一种封闭式的系统,而网络举报是开放透明的。在封闭的系统中,舆论关注度少,执行反馈等制度就会有缺陷。如今非传统的网络举报会推动我们反腐机制的改革。”这也正好说明了微博反腐相比于传统反腐途径的优势所在。加之时下又开始兴起的“随手拍”活动,博友们甚至可以将随时随地看到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现象拍下来发到微博上,更是让公权力不得不被拉到阳光下接受更为全面的监督。综上可以看出,微博反腐不仅是保障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创新途径,也是在扩大法律监督的新渠道,是言论自由和法律监督的良好结合。应回归法律的保护和规制同其它形式的言论自由一样,利用微博进行反腐最终还应回到法律调整的轨道,并且主要针对微博反腐现状中的两大问题: 一、公权力肆意打压反腐言论,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网民通过微博等新媒体对官员和国家机关进行批评举报,难免会招致被举报人的不满。而官员手中又掌握着大量的社会资源,属于博弈中强势的一方,可以通过自身的影响力甚至职务行为,施压网络管理单位要求其删除或屏蔽对自己的不利言论;有的甚至动用警察等国家暴力机关,以“扰乱社会秩序”、“诋毁国家机关”、“侮辱诽谤国家工作人员”等名义打击报复举报人,这都严重侵犯了公民正当监督公权力的言论自由。由此涉及到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厘清公民自由发表言论和对官员侮辱诽谤之间的界限。二、网民过度使用言论自由,发表和传播不实的反腐信息由于互联网和微博的特征,普通人面对公众发布信息的门槛空前降低。由此也把微博变成一把双刃剑——微博用户在对公权力进行监督的同时,也存在过度利用言论自由的情形。有的用户为了博眼球,故意夸大甚至捏造腐败情节,引起网民愤怒,不理性的网友在缺乏判断信息真伪的情况下就大量转发评论。因而造成一种不良现象就是:在微博反腐的过程中充斥着大量“服从网民需要的腐败事实”,而并非“服从真相的腐败事实”。由此引发的舆论压力不仅影响官员个人的名誉,也是对国家机关公信力的冲击,这其实也是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针对上述两个突出问题,一方面亟待通过健全立法来保护公民通过微博监督公权力的言论自由;同时,在另一方面也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规制微博传播中的不当言论。首先,立法机关应该重视并加强有关微博等互联网新媒体的立法工作。中国在互联网方面的立法主要有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为代表的法律1部,行政法规2部,司法解释2部以及若干部门规章,但专门规范微博等新媒体的立法还处于空缺状态。因此,立法机关应当认识到微博等新媒体在反腐中的作用和意义,把对它的保护和规制上升到立法层面。其次,应当把宪法中关于言论自由的界限和保护人民监督权的原则,用专门立法加以具体规定。如我国宪法就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对于这些原则性规定,用专门的部门法或者行政法规予以细化,可以增强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用法律防止公权力肆意干涉公民的言论自由,保障微博反腐的有序运行。最后,公民在使用微博等新媒体进行监督时,应当明确言论自由和批判监督的尺度。光靠立法和司法层面的操作是远远不够的,公民在享受权利时还应承担相应的自我约束义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才能增强法律运行的实效。对于公众来说,最难厘清的就是两个界限:批评和人身攻击的界限、举报和侵犯隐私的界限。由于官员自身社会角色的特殊性,其在享受纳税人给予的特殊待遇同时,就不得不被置于公众的关注和评价之下。尤其在涉及公共利益和官员自身廉洁性的情况下,官员有责任因为其不当行为而承受批评和举报;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官员也应在必要的限度内忍受不实指责并予以回应解释。但是,当情况并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官员自身廉洁性,而仅仅是官员合法的私人生活时,这种批评指责就有必要受到规制。
微博反腐的形式
知情者故意爆料——一些腐败官员往往是被知情者通过微博揭发出来的,这些知情者中包括受到腐败伤害的民众、知情的网民甚至是官员的情妇或亲人。安徽省利辛县国土局干部周文彬为了举报所在单位的领导,选择了“自首式举报”,在微博上直播了自首的过程,称自己与单位领导贪污行贿。此事迅速引起网友围观,亳州市纪委介入调查。周文彬因此被网友称为“中国微博反腐实名举报第一人”。浙江省开化县国土局副局长朱小红被免职,起因是妻子林菁微博举报其嫖娼养情人,衢州市国土局纪委对其立案调查。亲人炫富引事端——鉴于网络搜索的强大压力,很多官员都“小心翼翼”,然而,他们往往被自己亲人的炫富行为曝光,甚至有网友调侃准备办一个“官员亲属微博培训班”。“微博盲”不慎暴露自己——某些贪官因为疏忽与无知,错把微博当成了类似QQ、MSN之类的私密聊天工具,“一失足便成了千古恨”。江苏省溧阳市卫生局局长误将微博当做私密聊天工具,在微博上与一名女子大肆调情的记录被网友截图并发到论坛上,引起无数人围观。溧阳市委常委会随后召开紧急会议,将这位“微博局长”停职检查,并取消其党代会代表资格。个人信息外泄隐私曝光——当官员包养情妇的艳照或者个人信息无意泄露时,微博似乎成为曝光这些内容的最便捷渠道。
汝南县的著名人物
(参考资料来源:) 古代名人职业与成就周浚周平王后裔周岂页吏部尚书周法尚武卫将军费长房东汉著名方士,《八仙过海》中韩湘子的前世桓景中国传统节日《重阳节》起源的主角许慎东汉著名的文学家、《说文解字》作者。许天正许靖之后吕蒙三国时期东吴大将,斩杀关羽。金忠定居朝鲜的吏部尚书窦桂娘中唐著名才女、毒死叛臣李希烈的巾帼英雄。周墀直言宰相张邵东汉名扬天下的“鸡黍之会”。孙何三元及第孙仅兄弟连科夺魁朱胜非乱世宰相赵好德别无长物的参政知事欧阳修蔡州(汝南)知府秦观在汝南创作《汝水漫记》卢镗抗倭名将赵贤布衣尚书羊可立尽忠言事李本固惩治贪墨李宗延秉铨清正吴愈恩荣三世傅振商知兵善谋祝英台《梁祝传说》主人公梁山伯《梁祝传说》主人公金忠唐朝监察御史当代名人职位与荣誉张香花曾为中国女子赛艇运动员,在1988年汉城奥运会夺得女子赛艇亚军。董雷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李新民河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党的十六大代表。李敬斋历任国民党湖南省党部组织部部长、中央党部组织部秘书、河南省政府教育厅厅长、国民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委员、国民政府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地政部部长。新中国成立前夕赴台湾,任台湾“总统府”国策顾问。1987年8月26日去世。关爱和河南大学教授,中国现当代文学博士生导师。现任河南大学党委书记,第十六、十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河南省汝南县马乡镇出现过哪些名人?
金忠(712-786),字廷诚,亦作廷臣,唐蔡州(汝南)人。他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从六岁开始,就刻苦攻读五经,十岁时写的文章就受到蔡州刺史的赞赏,称其为“神童”。开元二十一年(733),金忠年方弱冠就考中癸酉科进士。裴耀卿为京兆(今陕西西安)尹兼转运使时,提拔他为司仓参军。他明典知律,被门下平章事吴竞等共同引荐,提升为监察御史。在任期间,大小案件他都不厌其烦地查个水落石出,审理清楚。后升任礼部郎,他协助封禅礼仪使方竦办理封禅事,举止得体,玄宗赞其知礼,拜吏部考功员外郎。
天宝十三年(754)他被加授金紫光禄大夫,门下右侍中衔,以此身份特授为按廉使,率使团持节渡海出使日本。次年返回,所乘船只行至对马海峡时,遇到强台风袭击,航船失向,漂泊到新罗国(今韩国)庆尚北道的礁滩丛中,被当地渔民救助上岸。当渔民得知是大唐使节后,立即上报州郡,逐级呈报至朝廷,新罗国景德王下令将金忠一行护送至京都汉城,亲自接见招待,安排他们住在礼部驿馆,给予很高礼遇。
此时朝鲜半岛统一不久,景德王朝正处在百业待兴的创建时期。他们仰慕中国科学技术先进、文化发达、礼仪文明、典章制度规范,由于地处偏远,与中国交往较少。金忠饱学经史,博通今古,又在唐朝廷任职多年,熟悉当时的礼仪典章制度,又有文学、交际才能,因而深受景德王的赏识,于是派使臣将金忠一行海上遇险被救的情况书报大唐。此时大唐刚刚经历“安史之乱”,玄宗李隆基已经禅位给其子李亨,即肃宗。新老皇帝诏允金忠留居新罗。金忠因国内乱事未定,也不愿再回中土,便留在新罗任职。因金忠是汝南人,景德王就赐金忠改姓为“南”,更名为“敏”。
金忠在新罗任职后,协助景德王参照中国的典章制度,革新了新罗的内外机构。在文化教育方面,除继续派遣王族、勋臣子弟到中国留学外,在国内兴办国学,要求学生研读中国的五经三史、诸子百家著作,并设立了科举考试制度。为使中国的文化更好地在新罗传播,金忠还创立了用中国字音记录新罗语言的方法。其他诸如天文、历法、医药、农业、水利等自然科学技术知识的传播,金忠都起到很大的作用。金忠“尽职尽责、忠诚国家、奉仕社会”的精神,在新罗产生了很大影响,受到新罗朝野的赞赏,景德王封他为“英毅公”,领地庆尚道英阳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