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为家族利益联姻婚后恋爱的小说
为家族利益联姻婚后恋爱的小说推荐:《女神难当》、《重生成为情敌妻》、《此婚是我结》、《请向我告白》、《对我动心试试》。1、《女神难当》娱乐圈小短文,一天就能看完,有失忆梗。女主逗比属性,看着看着就会“噗嗤”笑出来,很轻松,但不会傻白甜。男主霸道总裁,还很苏,撩得一手好妹,另外还有一个萌娃,神助攻,但不像某些故事里娃娃都成了精。2、《重生成为情敌妻》穿越之前,男主和一个女的是契约婚姻,没有感情,后来女主穿过来之后就开始了!男女主之间相处没有俗套的梗,绝对没有俗套的小白梗。要知道,女主是一副女神的身体,糙爷们的心呐,而且笑点好多又好玩男主很宠女主,女主性格很好,反套路的那种。3、《此婚是我结》男女主都出身豪门世家,女主是周旋在后母欺压下韬光养晦的大小姐,男主是担负重振家族重任的长孙,都属于内敛睿智型。一开始两人把婚姻当成良性投资,后来男主先爱上女主,然后一步步陪伴打动女主,感情没有很大波折或误会,细水长流,两人强强联手。小说复杂精彩在家族内斗、商战等方面,文笔流畅,伏笔很多,环环相扣,到最后揭开真相的时候出乎意外又在情理之中。4、《请向我告白》重生文,女主重生。男主是一个非常非常闷骚的男人,开始的时候很有意思,是男主在女主家族危难的时候强迫女主嫁给他,身份差别很大,男主是之前是乞丐,十八岁被豪门找回然后掌权的落难总裁,女主是凤凰。5、《对我动心试试》这篇文七十来章,篇幅不算很长,叙事也不拖拉,作者文笔不错,属于先婚后爱型,男主霸道总裁事业有成,女主穿越前是一代神偷,穿越后是白富美,商业联姻的设定有点狗血,女主前世是被人害死的,全文也有这个线索,一步一步揭露。但是大体走向很轻松,主要还是日常向。
王思聪为什么会被限制消费?
说起王思聪,大家第一印象就是视金钱为粪土,典型的“富二代”。在这个”拼爹”的社会,王思聪无疑是最早站在终点的那位。按理说,这王思聪应该是不用担心钱会不会花超这个问题,但问题还真就出在王思聪花钱上,那就是王思聪居然会被限制消费。一、还钱天经地义伴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尤其是金融方面,社会的迅猛发展,进一步改变了大家的消费观念。超前消费成为年轻一代的主流趋势,支付宝退出的花呗和借呗,就是最好的证明。按理说,像普通人,谁都有钱不够花的时候,要是说王思聪也会有借别人钱的时候,那就不简单了。这不,王思聪就真的倒了霉,联系多次投资都失利,还被官方盯住了,再加上本身就有债务纠纷问题,限制消费就说的过去了,王思聪还是需要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还钱天经地义”。二、搬起石头砸自己身为有钱人的王思聪,不仅和明星关系密切,还有头脑擅长经商。可惜这个运气和实力还是欠缺,比起他的爸爸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单说投资这个事,王思聪担任董事长并持股100%的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遭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冻结。这不是明显的搬起石头砸自己脚吗?三、动了别人的“蛋糕”说句实在话,王思聪仗着自己富二代的身份横行霸道,这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人家有后台,这就是本身。不过,人红是非多,王思聪的行为一向高调,很难不被人关注。更有意思的是,王思聪一直都有在投资,还企图将自己的资本转移国外,这不是就是典型的动了别人的“蛋糕”,这怎么可能就这么不了了之呢?总而言之,大家如何看待王思聪被限制消费的这件事呢?
王健林王思聪共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万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1月14日成立,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健林,王思聪担任该公司董事职位,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财务咨询等。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由大连合兴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控股。而大连合兴投资有限公司由王思聪和王健林共同持股,其中王健林持股98%,认缴金额为7702.8万元,王思聪持股2%,认缴金额为157.2万元。扩展资料王健林谈接班人问题王健林此前在做客《鲁豫有约》节目时曾被问到公司未来接班人的问题,对此,王健林给出的回答是:“我们有安排,有制度安排,将来可能就是职业经理人。”至于王思聪是否会接班,在王健林看来,儿子的兴趣比较重要,“他自己的兴趣起决定性作用,管理一个企业是很累的。”参考资料来源:潇湘晨报—王健林王思聪共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亿
王健林王思聪共同成立公司,新公司主要是经营什么的?
据天眼查显示,1月14日,万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及最终受益人为王健林,王思聪为董事。 该公司由大连合兴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后者由王健林持股98%,王思聪持股2% 。此外,据企查查今日曝光,上海香蕉计划电子游戏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王思聪退出公司股东及监事,退出前持股9.5%,新增股东英雄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3.5%。同时,公司经营范围新增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经纪人服务、票务代理服务等。 去年年底,由王思聪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普思投资有限公司又退出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行列,新增苏州南山星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南山星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总部管理;财务咨询;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万达集团的核心产品是以“万达广场”命名的城市综合体。万达城市综合体是本公司在万达集团多年经营商业地产的基础上,持续发展并逐步完善的核心产品,主要指汇集大型商业中心、高级酒店、写字楼、公寓、住宅和公共空间等多种建筑功能、业态的大型综合性建筑群。 大连万达集团总部大楼。随后,企查查新增曝光,王思聪退出上海香蕉计划电子游戏有限公司股东及监事,原因是公司发生工商变更;王思聪退出前持股为9.5%,后又在英雄体育管理有限公司中作为新增股东持股63.5%。同时,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所扩增,新增如体育竞赛组织、中介代理服务等。
法院强制执行生活费该怎么办?
如果法院判决你每个月需支付一定合理的生活费,那么你应该按照判决书上的判决,每个月给予你前妻与孩子一定的生活费,这样,法院便不会对你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扩展资料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法律文书 又称执行文书。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法定期限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清偿顺序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执行收费 强制执行,是要收取费用(执行费)的,按照诉讼费的标准收取。申请强制执行之前,法院不会问申请人收费,等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要付费到法院。执行费上缴国库。利息 要是有生效的民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上面的财产。都要计算利息的,一般是2.1%*2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应当加倍支付利息。注意安全 强制执行,一般都会引起一些仇恨。申请人尽量不要和被执行人见面,最好委托律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制执行
共同生活的法律概念是什么?
“共同生活”是指男女双方结婚后相互扶持,共担生活压力,共创美好生活的持续、稳定的状态。主观上,男女双方具有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愿望;客观上,男女双方能相互扶持,共同履行夫妻义务和家庭义务,共同承担生活的压力和风险,共同创造并享受美好生活。夫妻共同生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共同的住所;2、夫妻共同的精神生活,主要是指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慰籍;3、夫妻相互扶助的义务;4、夫妻共同承担的其他家庭义务。扩展资料:《婚姻法》规定:第三章 家庭关系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