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前高官“大义灭亲”亲手刺死44岁啃老族儿子,如何看待这种行为?
我觉得这是一种很激进的做法,要知道把儿子杀死虽说可以永久的解决这个事情,但是你也会因为谋杀,把自己推向牢狱的深渊,并且后半辈子都将会在大牢里面度过,所以在我看来这种方式并不可取。而且现在年轻人啃老基本上已经成为了常态,不仅日本有这样的年轻人,中国也有很多,如果都采用这种激进的做法,那社会就乱套了。最好的办法就是对他进行思想上的教育,让他认识到这种啃老的行为是多么的丑陋不堪,只有他自己的思想进行了转变,然后你再慢慢引导他,再之后才有可能把这个问题解决掉,要不然的话你将永远会有一个啃老的儿子,不停的吸你的血,总有一天你会因为这种压力使得自己陷入到死亡的境地。但是话又说回来,这种啃老的孩子也都是这些父母从小溺爱培养起来的,就比如说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给他们提供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并且一点生活的苦都不让他们尝试,时间一长,这种孩子肯定不会有什么大作为,会成为躺在家里面的大废物,一事无成。所以在他将要成年的时候,你要放手的让他去外面闯荡,让他去体验一下生活的苦,知道赚钱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并且他所提的所有要求只要不合理,全部都不要满足他,甚至可以在某一个阶段对他进行穷养,我相信这种环境培养起来的孩子肯定会有很强的自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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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盗信情缘》啊?~日本导演阿布的片子,名气并不是非常响,但拍的片子非常有特色。所谓的黑色幽默想来就是指的这种。日本人内心深处有一种非常绝望的挣扎。他们对于死亡简直就是痴迷。这种痴迷在此片中的表现就是友情与爱情成为死亡最华丽的配饰。一个三十岁的平庸乏味的邮差,由于郁闷至极而偷拆别人信件。这些信件让他的生活不再单调沉闷,他从中找到了与杀手的义气,与黑社会同学的友情,与重症病人的爱情——但当他逐渐的得到这些的时候也是他陷入一个他非但无法掌控甚至毫无察觉的死亡之网的过程中。他平凡的生活不再平凡,代价是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很象日本人想象中的樱花是吧?用尽生命达到灿烂,在灿烂的极致结束生命。
导演把片子情节设计的比较复杂,也是多条故事线索纵横交错最后归结于一点——而这一点就是片子最后的高潮。从这方面讲有点像“两杆老烟枪”的结构。
片中亮点:杀手“林青霞”,最后的狙击,邮差被小叶子从血泊中拉起。
盗信情缘
盗信情缘
Postman
Blues
其它译名:
Posutoman
burusu
类
型:
犯罪
/
剧情
/
喜剧
/
动作
导
演:
萨布
Hiroyuki
Tanaka
编
剧:
萨布
Hiroyuki
Tanaka
主要演员:
远山景织子
Shin'ichi
Tsutsumi
Keisuke
Horibe
大杉涟
Kyôko
Toyama
Sei
Hiraizumi
Atsushi
Kondo-Konta
Akaji
Maro
上映日期:
1997-1-29
国家地区:日本
泽木龙一是小镇的一名邮差,每天重复着平凡刻板的工作。
一天,泽木在送信时偶遇同学野口,结果阴差阳错的被警察怀疑成了“连环碎尸案"的通缉犯受到了严密监视。
生活的单调无趣让泽木一念之下私自拆开了他人的信件。其中一封信是一个身患绝症的少女北川小夜子写给她唯一亲人的信。泽木专程为她送信上门,可收信人已经搬迁。泽木在医院找到了女孩,经过交往两人产生了真挚的感情。
在医院里,泽木还遇见了一位名叫小林的杀手。他正在等待在意大利举行的世界级“杀手王"大赛的通知单,但担心自己身体状况已难胜任,想让泽木替自己参加。
一天,小林偶然发现警方已经盯上了泽木,立即骑车去追赶泽木。野口在电视上看到警方发出通缉令,知道因为自己害了泽木,也骑车赶去寻他。
此时警方已兴师动众围捕泽木。泽木与野口、小林在公路上汇合,三人一起奋力骑车去医院会见即将离开人世的北川,完全不知杀身大祸即将临头……
龙一被旧同学一言惊破平日无聊的邮差生涯。那夜,他怀着探险的心情,偷偷拆开一封信,来自癌症末期少女对生命的低诉。翌日,龙一凭回邮地址找到在医院疗养的小夜子,还结识了身患绝症的杀手之王。但令人心跳加速,惊慌却禁不住好奇的好戏还在后头。黑帮大哥的断指和毒品,阴差阳错,掉进龙一的邮包里,警方一口咬定他是杀人犯,大举围捕,而他依旧骑着红单车去见小夜子……
76岁的日本高官熊泽英昭本可以退休安享晚年,为何亲手杀死儿子熊泽英一?
因为熊泽英昭的儿子熊泽英一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啃老族,因为他不务正业整天只靠熊泽英昭养着,甚至做了很多过分的事,所以熊泽英照才不得不把它杀掉。都说虎毒不食子,但也要看是在什么情况下,如果逼不得已,哪怕慈爱的父亲可能也会做出一些令人惊讶的举动。熊泽英昭是日本的高官,他和妻子结婚多年,并育有孩子,长子熊泽英一从小就非常受宠爱。可能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让熊泽英一变成了一个啃老族,熊泽英一常年不外出工作,甚至还有暴力倾向,有可能会伤害到身边的人。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让熊泽英昭拿起刀,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儿子。熊泽英昭他们家居住的房子周边有一所幼儿园。在事情发生前熊泽英一还跟熊泽英昭夫妇说,周围的幼儿园有点吵,影响到了他,针对这件事,熊泽英昭骂了熊泽英一几句,熊泽英一不服气,并和父亲吵了起来。也就是因为这样,熊泽英昭拿起刀向自己的儿子砍去。其实,这就是溺爱孩子造成的惨剧,如果从小熊泽英昭就教育他的儿子要自力更生,要靠自己的双手来生活,那么熊泽英一就不会每天都在家里不出去工作,心理就会健康发展,也就不会有暴力倾向。熊泽英昭就不会担心他会伤害别人,也就不会发生杀死自己亲生儿子的这种事了。所以,作为家长,一定要从小为自己的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孩子对生活有信心。对孩子的爱要有度,要选择正确的方式去爱自己孩子,要不然最后受到伤害的不只是孩子,有可能连父母一起为溺爱孩子而买单。
事业单位考试的一个问题,大神进,法盲算了
如果遇到下列情况,就要到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管辖规定如下:第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第十五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八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九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第二十二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二十三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并受版权保护。本条经验由9ask29编写